正文  第21篇 信念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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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個性格孤傲,脾氣暴躁,怨天尤人的人,遇上不順心,一點點小事,都會暴跳如雷。一次在鄰居家裏打牌,他因對方出錯牌,就氣惱出口傷人,破口大罵對方,這一幕正巧被他上中學的兒子撞見,便上前勸說,豈料他不由分說的就是抬手一揮,不但他的兒子挨了重重一巴掌,且他收回的手臂,正巧碰到站在他身後鄰居家十歲的兒子身上,令其身體往後一傾,撞到牆上,頓時頭破血流,於是結果可想而知,他不但要賠數額不少的醫藥費,還被請進了派出所。
    終於有一天,他的妻子再也無法忍受他的脾氣,便離開了他。自此他的脾氣越來越差,工作也很快就丟了,不久之後僅僅因為一點點小事,就對人大打出手,造成對方重傷,構成刑事犯罪,被判刑十年。
    他有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同樣脾氣暴躁,怨天尤人,後來工作、婚姻都不順,也因犯罪被送進了監獄;另外一個兒子卻是奮發圖強,彬彬有禮,不僅有美滿的婚姻,養了兩個孩子,還擔任一家大企業的高管。
    有人私下問起兩兄弟,造成他們現狀的原因,兩人的答案竟然相同:“這樣的家境,有這樣的父親,我還能有什麼辦法?”
    有兩名年紀40歲的下崗婦女:一名認為這個年紀下崗了就下崗了,年齡、學識等等都難再找工作,也不是再學習的年紀,於是便決定待在家裏做個全職太太;另一名認為一個人能做什麼事不在於年齡的大小和外在條件,而在於怎麼個想法。
    於是,後者在40歲高齡之際開始自學考試,隨後的十年裏,她不但拿到了學曆證,還精通一門外語,就在她55歲時還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後成了當地有名的民營企業家。
    【由此可見,影響我們人生的絕不是環境,也不是遭遇,而是我們持有什麼樣的信念。】
    其實:一個人幸運的前提,是他有能力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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