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突發事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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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幾天,團機關下了通知,這回是得到當地公安部門傳來確切消息,隋猛被一夥武裝恐怖分子在押運途中劫走了,也就是說隋猛極有可能和那夥恐怖分子是一夥的。通知上要求:為防止突發事件,全團加強戒備,加強人員、槍彈、車輛管理,重點要害部位要嚴防死守,防止犯罪分子潛回部隊繼續做案,不給犯罪分子可趁之機。連以上幹部要佩帶手槍,夜間要上雙人雙崗,一明一暗,一動一靜,槍帶實彈,對不上口令的陌生人,十五米外禁止其行動,如不聽規勸,接近哨兵十米以內(含十米)即可開槍射擊。
高遠和於繼成等幾個連隊幹部一起看了通知,差不多一起點著火冒煙,半天誰都沒吱聲,都覺得那通知說的好像很細,可破綻百出,操作起來很難。
高遠馬臉一拉,沉聲道:“媽的,老子才不信隋猛會殺人,還一下殺了三個,就算真殺了人,他也不會跟恐怖分子攪到一起,更不會潛回部隊報複戰友,誰不知道隋猛對連隊那份感情?根本用不著大驚小怪,弄得如臨大敵,還雙人雙崗,像是戰爭已經爆發。別的連隊咱不知道,就我們六連,和隋猛素質差不多的老兵一抓一大把,怕個鳥?”
指導員沉思半晌說道:“陌生人?隋猛算不算陌生人?”
一排長一掐煙頭:“當然算了,脫下軍裝再回到部隊的都算陌生人。”
二排長一拍大腿:“鬼才相信老隋能殺人,還他媽連殺三命,他離隊時大家都看到了,抽得渾身是血。再說了,人家已經複員了,殺人放火是他自己的事,跟我們部隊挨得上邊嗎?上級為什麼揪著我們不放?”
三排長話說的更絕:“媽的,連隋猛都算陌生人,那咱們將來轉業,再回來看戰友都是陌生人?遇上脾氣暴的‘四愣子’哨兵,兩句話沒說明白,腳底下沒注意過十米了,就他媽得挨一槍?”
“算了,別糾纏這些枝梢末節,就按上級要求的,咱們細化一下,也像彈藥庫似的,在警戒位置劃兩道線,前一道是安全線,距離哨位十五米,再距哨兵十米處劃一道警戒線,這樣可操作性就強了。”指導員創造性的發明了“劃線警戒法”。
隻有副連長於繼成沉默不語,他在連隊資格最老,除了一排長是軍校畢業後分配來的,指導員是從機關下來的,其他人包括連長高遠在內都是他親手帶過的兵。大家都尊敬這位很少說話,每次開口必切中要害的老同誌,把他譽做連隊的定海神針。
於繼成平時不苟言笑,在高遠超過自己當了連長,成為頂頭上司前就這特點。他軍容一向嚴整,皮鞋無論何時何地都亮的能照出人影。最瞧不起的就是基層那些老粗,包括一些中、高級首長,他也認為土得掉渣。最痛恨的就是把粗魯當血性,把粗野當陽剛等所謂的軍人氣概。像高遠嘴邊常掛著的“老子”、“他媽的”之類口頭語,沒事就罵罵咧咧的所謂行伍語言,很少從他嘴裏溜噠出來過。盡管他在極度憤怒時也會破口大罵,還罵的忒狠,但一點不影響他做為“文明人”的風度。
“會開到這,也沒什麼好說的了。通知是團保衛股承辦,以政治處名義下發的,理解不理解,作為下級隻能服從。”高遠大嘴一咧:“大家別吵了,就按通知要求辦,夜間雙人雙崗。指導員說的對,在哨位前側劃兩道線,第一道線對不上口令,槍上膛;進第二道線不吱聲,就開槍。不過,要告訴戰士們,第一槍對空鳴示,槍口抬高幾寸,如果對方有武器,或者不聽勸阻,確實有威脅,就他媽幹……嗯,盡量往腿上打……”
高遠話音未落,一語未發的於繼成突然發話:“笑話,就這麼幹?草菅人命?如果真的是隋猛,還用接近到哨兵十米的位置?還能讓哨兵做出上膛的動作?恐怕未等發現,脖子早被擰斷了。”
高遠氣急敗壞,心說:讓你討論你不吱聲,這邊我做總結性指示了,你他媽才跳出來。資格再老,也得懂連隊規矩,知道誰是大小王。想拆台鬧事,門都沒有。
“那你說該怎麼辦?上級指示不落實了?隋猛是你一手調教出來的兵,他的特點你比誰都清楚。”高遠好像征求意見,態度卻很生硬。頭一天已吵過一架,略占上風,這會兒底氣十足。
“別忘了,你跟隋猛是同年兵,還是老鄉。”
於繼成沒有直說,在場的人都聽得明明白白。原意就是:你高遠雖貴為一連之長,可毛還太嫩,也不過是我於繼成親手帶出來的新兵。
高遠從不否認這個事實,他為此還感到驕傲自豪。新兵超越排長,領導排長,說明了什麼?隻能說明此新兵非一般新兵,那叫出類拔萃。
“於副連長,你當初教導我們,落實上級指示要不折不扣,軍人以服從為天職。”
“高連長,我還告訴過你一句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那好吧,請副連長同誌具體分析一下。”
“那好,我就再幫你分析一次。團裏的通知破綻百出,大家剛才討論的都很清楚,包括你的意見在內,都知道那是機關在瞎指揮。對這樣的通知,可以執行,落實上沒什麼問題,關鍵是如何落實。我們連除了本連哨位,這個月還擔負營門崗。在我們連哨位上劃兩道線還好說,進出的大部分是自己人、內部人,沒什麼陌生人。而營門崗就不同了,正麵是一條道路,道寬不過六米,隔道就是老百姓的菜地,還有好幾家地方小賣店、飯店。地裏、店裏、過路的差不多都是陌生人,他們不可能知道咱們部隊的口令,距離還都在十米之內。你不會讓哨兵把出來拉屎撒尿的人當佰生人吧?問兩聲口令不應答,就一槍把人家撂倒吧?”
高遠覺得於繼成分析的有理,但抬杠子因素更多。誰會那麼傻那麼幹呢?他剛要反駁,於繼成又說話了:“我要說的不是開槍問題,也不是怎麼對付隋猛,怎麼對付陌生人,我要說的是怎麼管住自己人。按照團裏要求的雙人雙崗,我們連每班崗就是六個人,一晚上九班崗,全連除去新兵三十多人,再除去連部、炊事班、探家休假、外出集訓等人,在位也就六七十人,幾乎每人每晚都要輪一班崗,連菜班的人都要站崗。大家想想,六枝槍,幾十發實彈,每晚在這麼些人手裏傳來傳去,發生槍彈事故的概率得有多大?連裏有沒有思想覺悟差的人?在部隊這種嚴格管理的環境下,有沒有承受不住壓力,做出極端行為的人?不算這些,有些年輕的同誌把握不好行動方法,走火事件也極有可能發生。咱們千萬別打了所謂的陌生人,更別傷了自己的人……”
高遠打斷於繼成:“依你的意思,咱們以後連實彈射擊都不要搞了。這個思想覺悟有問題,那個會做出極端行為,幹脆站崗都別帶槍,拎根燒火棍得了。誰都不相信,難道我們的戰士都是罪犯?難道你想把我們的戰士都當罪犯似的關進去看起來?”
“問題是連隊的複員兵已經有人成了罪犯。”
於繼成此言一出,語驚四座。高遠頓時氣得馬臉一陣紅一陣黃,一會兒像個“棗紅馬”,一會兒又成了“黃膘馬”,最後定格在“白馬”。其他人也坐不住了,他們在六連生活戰鬥多年,把六連的榮譽看得比生命還重,現在有人居然自揭傷疤,把大家都不願相信的事實捅出來,還是本連最老的同誌。誰都無法接受,可又不得不接受,六連確實出了“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