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額滴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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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黑,我這是怎麼了,胳膊、腿在哪?怎麼沒知覺?
頭痛的象是要裂開了,無預兆的,我又沉沉睡去。
醒來後,動動手抬抬腳,摸摸四周,差點沒背過氣去:我躺在個長木頭盒子裏,上蓋釘得還真緊。天啊!我不是被活埋了吧?
我去!等等!冷靜!要冷靜下來!履順下思路:最後還能想起來的是我在公司突發心髒病倒地,按理說就算是死了,也沒可能會土葬——國家是提倡火化的啊!還有比這還慘的嗎?活埋啊!
眼前浮現的是父母和兒子的笑臉,我不禁悲從中來:丁一鸝啊,你還真“點兒低”!哪個臭“獻勤”的買的墓地謀害我呢?前夫良心發現?切!要是他,我做鬼都不放過他!這王八蛋!自憐自艾一會兒,算算我連存款帶房產大約有個五百萬元,應該夠父母兒子好好的活著了,不由得欣慰不少。
正海闊天空的活動心眼中,隱隱約約聽到有響聲,好象是鑿硬物的聲音,我好象看到根救命稻草,手腳並用的狂打棺材蓋兼拚命大喊:“救命啊,我被活埋了!好心人救命啊!”
不停的叫,在幾乎喊破喉嚨時,棺材蓋打開了,幽暗的蠟燭光裏,石室的頂壁和三個男人的臉出現在眼前。
“謝謝謝謝,我以為就這麼死了呢,出去一定重謝各位。麻煩拉一把好嗎?我沒力氣了。”
站在我腳下的那個男人伸出手把我拉得坐了起來,隻見他束手緊腿的黑衣打扮,光線太暗我看不清他的長相,扭頭看看那二位也是差不多的打扮。他們三個好象是交換了一下眼神,拉我起來的男人開口說話了:“我們不會讓你活著出去的!”
唰的我頭發根子就豎起來了,怎麼個意思?又打算害我的命?我沒和誰結過仇吧?這時候就甭講什麼臉麵了!雖然我多少會點女子防身術,不過以一敵三,沒什麼勝算!對方再有刀!好漢不吃眼前虧,想轍!
眼珠子一轉計上心來:“大哥們,知道我怎麼被釘在這棺材裏不?我得的可是愛滋病,就是愛死病(說個狠點的)!誰要是沾上一點兒我的血肉、汗水、口水,就會變得跟我一樣:先是全身起膿包,然後流水,癢的鑽心,最後七竅流血,直到全身血液流幹而死!你們想殺我,這地方這麼窄,敢保證一點兒也沾不上我的體液嗎?拉我手那位大哥勸你你最好趕快找地方把手洗上個十遍、二十遍才行。哥幾個放我出來,好歹也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感激不盡!我不想害你們,開個價,我給你們錢,要多少,說數!然後大路朝西,各走一邊,河水不犯井水咋樣?”
我一番話完畢,這仨人估計腸子都悔青了。不言語也不動,好象在想我話裏的可信性。
既然你們半信半疑,我再給你們加點料:“聽不明白我的話,別怪我不客氣了。”我一下子跳出棺材,把手直直伸出來,照著他們撲過去。嗷的一聲,嚇得他們爭先恐後的從進來的洞再鑽出去,我緊隨其後,邊追邊滿嘴跑舌頭:“站住,別跑,我自己太孤單了,你們陪我一起上路啊?”這三隻驚弓之鳥隻恨爹娘沒多生兩條腿,一會兒就跑的無影無蹤了。
我一下子癱坐在地上,半天才緩過勁兒來。環顧四周,能見度還算不錯,眼睛所及之處,但見深藍色的的夜空裏一輪圓圓的滿月,滿地銀輝。這地方是個靠山的小樹林,不遠處有水,因為有月亮倒影映在上麵,附近看不到一點人家的燈光。
害怕的要命,這時候又不能亂走,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怎麼也得等到天亮。萬一那三個壞蛋回味過來再回來怎麼辦?得找個安全的地方躲起來!一下子就看中了墓地邊上那棵水桶般粗的樹。
走到樹下,試著往上爬,很是費勁。雖然平時手腳靈活,可這時渾身軟綿綿的,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到二人高的樹杈上。靠著樹幹,抬起手腕想看看我那可夜視的歐米茄現在是幾點了,意外的手腕上竟然沒手表!倒是一邊戴了一個手鐲,冰涼的不知道是什麼材質的。從來都害怕樹上有蟲子、蛇之類的東西,但人逼到這份兒上,就什麼都顧不得了,祈盼天快點亮。
開始我還睜大眼睛盯著我的墓地,不知不覺、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時間不知道過去了多久,我在刺眼的陽光下醒來。藍藍的天上飄著幾朵白雲,隻覺著心曠神怡!
放眼望去,身後青山上鬱鬱蔥蔥,遼闊的原野上並沒有莊稼,隨意的長著各種矮小的草叢、灌木,直延伸到地平線上。昨晚看到的水麵應該是下雨形成的池塘,大約有七八平方米大。再看我爬的是白楊樹,枝葉繁茂。
我從樹上滑下來,磨的我手幾乎破皮。好好看看我的墓,實在不怎麼樣:就土包前立塊石碑,土包上還讓昨晚那三個人挖了個能容一人的洞!
眼睛掃到墓碑,等等,那寫的是什麼?白色的墓碑上赫然刻著幾個不知道什麼體的黑色大字:愛女陳清清之墓,落款是:父陳樞文立。日期寫的是開皇八年五月辛醜日!
憑我高中時的文科知識,在十來年沒想過曆史的腦子裏狂搜索一通,開皇應該是隋朝開國皇帝的年號!我已經開始覺得更不對勁的事還在後頭。
低頭打量自己,這穿的叫什麼玩意兒?小袖的白衣服上麵有褐色的圓點,外麵還套了個翻領的小紅馬甲,高腰長裙係到我胸下麵,腳上穿的是紅色無花的平口鞋,頭發被綰成了二個大髻。
我把身上能摸到的首飾全摘下來,清點了下戰利品:金色手鐲一對、玉質耳環一對、金色簪子二根,玉簪花二根,金色項圈一付。我懷疑金色的是不是金子,挨個湊到嘴邊用牙咬:真金啊!一咬一個小坑。我喜不自禁。
抬眼看到墓上的洞,陽光已經能照進去。環顧四野沒有人跡,壯起膽子爬進去,想看看我的棺材裏還有沒有東西。
進去了很失望,除了塊一人高的綢子,估計是蓋我用的,再多一樣東西都沒有。我把布疊成幾折,披在肩上當披肩用,根據財不外露的原則,把手鐲套在腳上,玉的耳環和簪花不用藏,項圈貼著肉戴進衣服裏麵,金簪子插在腰間的綁帶裏。我倒!我居然是通膛的:除了外衣裏麵胸罩內褲一樣沒有!得虧裙子是三層,不透明!嘴裏不停咒罵給我穿衣服裝棺材裏但不給我穿內衣的笨蛋!
折騰半天又餓又渴,走到水邊,才蹲下身子,水麵上清晰的映出我的倒影。一望之下,不由得大驚失色:怎麼會看起來這麼年輕?多說十幾歲!五官是沒什麼變化。這一嚇,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爬過去確認一下:水麵上映出來的還是小丫頭的樣子。我開始哆嗦,太詭異了!
半晌想起來喝水,手還沒碰到水,看到裏麵蚊子的幼蟲孑孓遊來遊去自在的樣子,頓時感覺胃裏一陣翻攪,幾欲嘔吐。
一瞬間我眼淚流了下來:天高地闊,不知道應該何去何從。
哭著哭著,漸漸地頭腦冷靜起來,要解釋這種現象,也就隻能用穿越或靈魂重生來解釋了。不管怎麼說是新生了,重新年輕一次,不也挺美?
轉瞬的念頭就是:TMD也不把我生的再美點,看到小說裏基本都穿越成美女,有帥哥愛上,錦衣玉食,哪象我,出來的地方是棺材,見到的三個男人還想殺我!不過要沒有那仨老爺們,我就得去閻王爺那簽到了。
安慰自己:知足者長樂。想想我在二十一世紀雖然不是美女,但也不是恐龍不是?濃眉大眼,雙眼皮,高鼻梁,小嘴巴。而且我十幾歲時是個小胖丫頭,而現在倒是苗條的很,雖然距我要的奧黛麗·赫本的骨感美還有點差距。不過摸摸皮膚很緊實,沒什麼肥肉,抬起腿估計下長度,我身高應該過了一米六,可以放心了。
認真的分析下情況:我昨晚遇上的肯定是盜墓賊沒錯。既然有盜墓賊,說明人煙應該離這不遠:不可能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把人葬在荒野吧?既然那三麵沒有有人的跡象,那麼隻可能在這座小山的後麵了。
打定主意,從白楊上折下一根胳膊粗的樹枝:一來防身;二來當拐杖;三來打草驚蛇——那是種我最害怕的神秘生物。兵貴神速,越快離開這地方越好!
我走的很快,但沒多遠就感覺鞋子的底太薄,而且不是硬底,山路上的石頭硌的我不行!把肩上的布撕下來幾條,把腳纏成棕子狀,這下舒服多了。
走到半山腰時,我感覺不出來餓,可是渴的厲害,有點後悔沒有喝有孑孓的水了,雖然知道不喝是對的,但禁不住心還是後悔。環顧四下沒有高大的植物。仔細找找,居然讓我找到幾棵大耳毛!拔下來掐下根扔掉,抖抖灰,吃下肚去。隻能是稍稍緩解了一點口渴,反而勾起我的餓來,胃裏火燒火燎的,心想還好胃潰瘍沒帶過來!
采一會山菜以備不時之需,這時心裏無比感謝我那親愛的父母:從小帶我到野外采山菜,當娛樂。現在可救了我了!我把肩上的長布係個死結,做成口袋狀。采了有二、三斤大耳毛在口袋裏,估計能撐個一、兩天,就不采了——趕路要緊!我把口袋斜背,兩頭在胸前打個結,拉緊,匆匆上路。一路上不時地棍子打著草叢。
不走到筋疲力盡我絕不休息,我怕會走到夜晚,要知道在山裏過夜可是相當可怕的!休息了二次,我終於爬上了山頂!我天國的奶奶啊!功夫不負有心人!山下赫然是個很大的城鎮!
我熱淚盈眶,激動的心情無以言表。下山本來就比上山快,我三步並做二步的朝山下走,一不小心還坐了個屁墩兒。連滾帶爬的下得山來,拍拍身上的土,用身上的簡易口袋擦了把臉,然後掛在胳膊上,頭發重新綰成一個大疙瘩鬏,插好玉簪花,自覺有人樣後才繼續前行。
靠近城土路漸漸變寬,車馬、轎子不時可以見到。但見走路的人穿成我象我這樣的並不多,偶爾見到一個,並沒有我穿的這種翻領馬甲。男子著裝或是露出靴子的束腰長衫,或是短衣短褂,打著赤腳。貧富差距由服裝上可見一斑。看到人裏麵,間或有騎著馬的衣服邊上有獸皮裝飾的人經過,大多留有濃密的胡子,皮膚黝黑。以我的知識來看,這樣的應該是突厥之類的異域人。
我低著頭走在路最靠邊的位置,用眼角餘光小心打量行人,並不敢抬頭放縱眼睛。要知道古代是男尊女卑!這是一個我不了解的世界,還是小心為上!
不一會兒,已經可以看到城門正上的大字:南陽郡。
進得城來,劫後餘生的感覺,讓我眼眶總是濕濕的。
記得大凡城內都應該有當鋪或金行,換點錢吃飯休息是才是最主要的。
出於前世對解放軍叔叔的敬仰,我走向一個五官端正的守城門的士兵,把描寫唐朝電視劇裏的女子行禮姿勢照本宣科的做了:右手指朝下扣住向上的左手指,置於身側,半蹲施禮:“大哥您好。請問離這最近的當鋪怎麼走?”
沒有聲音,心下猶疑是不是自己做的說的不對?不由得抬起頭來,正迎上赤紅麵子上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看著我。我已經知道自己的樣子肯定算不上美女了,所以也沒有什麼不自然的地方。我低垂下眼睛,就聽他告訴我:“順著這個方向走上二十步,轉左,再行三十步,轉右,即到。”我微笑再施一禮:“多謝。”
轉頭開始默數步數,一、二、三。。。。。,走到二十步時果然看到有岔路,向左再走三十步,右手邊果然是家當鋪:二層樓的門臉,門外木杆上挑偌大個四方白幡,上以紅字寫著個大大的當字。
走進去,摸出二根金簪置於櫃台上:“我要當東西。”
一個二十多歲的夥計接過簪子仔細端詳,然後把眼睛望向我問道:“活當還是死當?”
“死當。”
“十貫錢。”
等等,一貫錢等於一千枚銅錢,十貫錢!一萬枚不得把我累死?我趕忙說道:“給我一貫錢,餘下的我要銀子。”在他遞過來的票上簽上了我的名字——丁一鸝。
有了錢,自然是去找客棧。問了當鋪夥計城裏最好客棧的是薈華樓,我扔給他十文錢:“這錢給你,麻煩你幫我叫馬車或轎子。”他自是樂顛顛的給我叫了頂轎子。上了轎子,鳥槍換炮,休息下我那可憐的腿腳,那叫一個舒坦!
福兮禍所倚,很快我就知道什麼叫樂極生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