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6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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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哥哥很想你46沒有主人的獎杯
    每個禮拜在《壹周刊》上麵寫的小說連載,我都是一鼓作氣寫好幾個禮拜的分量,交出去後,就集中精神在下一本書的故事上。等到稿量快要見底,我再回過頭來寫這分連載。
    由於這分連載不是小說,而是我的真實人生,所以我要做的不是幻想,不是設計鋪排劇情,對我來說隻要把事先列在一份叫「二哥哥很想你備忘錄」的檔案中的事件表,按照時間序列挑出我想保存的東西寫下來,再扣掉即使發生過但我完全不想回憶的部分……
    每次被通知《壹周刊》的連載稿量見底,我其實都很高興,因為我真的很想Puma,借著寫這個故事我可以將Puma偷偷帶回我身邊。雜誌出版後,我會撕下《壹周刊》的故事頁,開一個小時的車去看看Puma,將那一張故事頁折放在它身邊。
    「二哥哥在寫你喔,放心,把你寫得很可愛啦!」我摸摸它。
    隻是很多人會問,你的記憶力有那麼好嗎?
    我的記憶力也許比一般人好一些,但我之所以能夠牢牢記住生命中重要的事件、人物、場景甚至是對話,我總是說,是因為我常常回憶。
    真的,太多美好的事物我難以忘懷,許多動人的畫麵我想忘也忘不了。
    單純將我回憶過無數次的那個自己寫下來,不難,但我已經有快一個月沒辦法好好寫這分連載,據說搞得雜誌編輯很緊張,拖稿嚴重,讓負責插畫的人大概也想掐死我。
    我極度逃避回憶我人生中最痛苦的部分,每次打開電腦,坐定了要寫,就會產生恍神的靈異現象。
    那些事,這三年來我可以不去想,就完全不去想,大量殘酷的記憶被我踢到大腦的角落,積了灰,布滿塵。
    我想一把火統統燒掉,又辦不到,因為那些都是我的人生。
    我無法否定,隻能把視線撇開。
    我幾乎沒有想過失戀這件事。
    不是因為我以為這輩子我再也不會失戀,而是失戀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失戀,走了個女孩,那種痛苦我嚐過兩次,一次比一次難受,但我都未曾否定過自己,相反的,每個女孩的離去都茁壯了我靈魂的某個特征,讓我成為現在的自己。
    傍晚聽到毛毛狗以鎮靜的語氣跟我說,她或許快交新的男友了。那時我還躺在床上,剛從一個非常怪異的噩夢中驚醒,冷汗濕透了全身。
    明白了毛毛狗的認真後,我先是哽咽地告訴毛毛狗,提醒她無論如何,就當作是對我最後的同情,請她記住一件事,然後便無法克製地嚎啕大哭,毛毛狗安慰著我,說她一定會記得。
    我繼續哭,掛掉了電話。我最不習慣的就是被安慰。
    那天我感冒並發急性腸胃炎,上吐下瀉,我決定回台中租屋處養病。
    走到捷運站,一路上都不是在想怎麼辦怎麼辦,而是一種完全無法思考的空洞狀態,我什至連空虛都沒辦法感覺到。
    上了捷運,轉了一次車,怎麼轉的都是靠我身體的慣性。
    忠孝捷運站,我抓著把手,閉上眼睛想著毛毛狗睡著了流口水的模樣,然後就無法睜開眼睛了。一打開,眼淚一定會滾落,旁邊的人一定覺得很困擾。
    於是在忠孝新生站車門一開我就下車,一路擦眼淚。
    擦幹了再坐下一班,這次才坐到火車站。
    站在月台上,隻能吃土司跟稀飯但最後晚餐什麼屁都沒嗑的我,隻能越過兩個飲料不對的飲料機,最後才投幣買到可以喝的運動飲料充饑。
    然後我還是一路走到號碼十四、沒有人等車、月台最冷清的地方,因為我的眼淚還是掉個不停,哭得頭都痛了起來。
    我是怎麼搞的。
    所謂的失戀,不就是靈魂被撕裂的痛苦而已嗎?為什麼這次我感覺不到靈魂?
    我覺得人生完全沒有意義可言。
    這陣子我老想衝鋒,因為沒見過這麼多的機會像洪水一樣向我撲來,好案子我當然接下,爛案子我也甚少拒絕,因為我不曉得怎麼拒絕。
    但就像三流的連續劇一樣,我老要毛毛狗忍耐點忍耐點,我開會時接到電話當然迅速掛掉口氣冷淡,不聽勸硬是熬夜完成各方期待,原以為我越投入,毛毛狗的忍耐度就要跟著提高,沒想到原來都是我自己的一廂情願。
    月台上,我靠著牆柱,和著運動飲料吃藥。
    真的很糟糕,我完全感覺不到自己的人生未來該怎麼運轉。
    以前兩個人不斷討論的藍圖那麼可愛。一個小家,熱愛布置的毛毛狗,堅持要有實木寫字桌的我,一條狗,一個胖娃娃,一台圓滾滾的雪鐵龍C3,還有一台我夢寐以求的PowerBook,兩台相稱的iPodmini。
    我想握拳,但沒有力氣,因為我失去揮舞它的理由。
    努力不就是要讓人生更快樂的嗎?我不隻是想證明自己很厲害而已啊!
    毛毛狗那麼單純的女孩子,那麼多需要觀察的默契,難道要我列一張清單,好整以暇地告訴下一個男孩子,請這麼好好對待毛毛狗嗎?
    不,我要自己來。
    我想自己來。
    我不想再抱著「新的男友能夠讓毛毛狗更幸福、於是我就該放手」的悲哀想法,我是多麼的愛毛毛狗,我好想自己疼。
    我很膽小,更沒有我筆下故事中男主角那麼浪漫,不過若有子彈射向毛毛狗,我不會有任何猶疑。因為需要的不是勇氣,也不是浪漫。
    我需要的東西很多,我想進步,我也不想老是開會開到深夜……
    在還沒看見起點的地方,我隻是個連科學園區都不知道進不進得去的笨蛋,身上的優點全都是成功人士可以不具備的東西……愛講笑話,過度自信,善良。
    很多餘,卻是我的全部。
    當我隻會寫讀書報告的時候,毛毛狗就用她的全部在愛我,包容我,跟我喂狗、打工,跟我洗碗,陪我家教,看二輪電影,合吃一碗泡麵,在我皮膚得幹癬時還敢跟我抱著睡覺。
    閉上眼睛,仿佛又看見毛毛狗在水裏像隻小海龜一樣,溫吞地撥著水,探出頭,然後問我:「公公,我有沒有比較進步了?」
    以後我再也找不到,那樣單純喜歡我的女孩。
    我一直哭個不停。
    我到底贏過什麼?
    我贏得了獎杯,卻不知道要把獎杯交給誰的手裏。
    開往台中的火車上,身邊坐了個愛剔牙的女生。
    她將椅子放得很低,偷偷看我寫MV劇本。
    我打了兩通電話給毛毛狗,兩次都聽見MSN的訊息聲像雨點一樣迅速輕脆。我在眼淚與簡單的「嗯嗯聲」中迅速結束電話,眼淚不斷落下,但手指與鍵盤之間的撞擊沒有停過。
    倒是身邊的女孩禁不住我的怪異,拿著包包坐到前麵的位置。
    海線的夜班車,位子就是這麼多。
    裏麵外麵,都很空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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