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回憶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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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窗台,俯視著那人來人往的街道,每個人都會經曆不同的事情,每個人都會為了堅持自己的信念的生存。而我呢?我的信念是什麼?我連自己生存的信念都丟失了,活著猶如木偶一樣。沒有了靈魂,生命還有意義嗎?
    不知不覺的,淚水模糊了眼眶,一滴又一滴的掉落,臉上濕了大片。等到風幹的時候,臉上很難受,去洗手間洗了把臉。告訴自己要振作。人生難得一回,這是姥姥最愛說的了,也是我對她唯一的記憶了。看著鏡子裏麵哭紅了雙眼的我,傻乎乎的,一直堅信著真情,但卻被真情傷的遍體鱗傷。以後,我就是一個人了,以後,我誰也不相信,隻相信自己!
    那年,我16歲,失去了家、失去了親情。不過,這一切是我自己選擇的,沒什麼好怨的。
    在我家裏根本找不到情這個詞。爸爸不務正業;媽媽每天都會發脾氣,對於爸爸的不滿,她總是會發泄到我身上。有一個姑姑,她離婚後就把表妹丟在我家了。奶奶偏愛表妹;爺爺討厭媽媽就連帶著我一起討厭了。
    那天,我吃晚飯的時候把米飯吃到氣管去了,如果沒有那次的經曆,我想,我一輩子都不回認清那些人吧。
    我跑去對媽媽說:“媽媽,我把米飯吃到氣管去了。”而我的媽媽則是頭也不回的對我說:“別打擾我鬥地主,去對你奶奶說。”
    我認命的跑去奶奶房間,當時表妹正在寫作業。“奶奶,我把米飯吃到氣管去了。”那時奶奶在整理衣服,她說:“不要緊,喝點水,就會沒事的。”我欲哭無淚:“奶奶啊,我是吃到氣管去了!”我著急的大叫起來。我表妹突然對我怒吼一句:“別他媽那麼煩,不就是吃到氣管去了嗎?不是還沒死嗎?!……”
    之後的話,我一句也沒聽到,那是我的家阿!我的媽媽,我的奶奶!你們是怎麼了?我有那麼討人厭嗎?既然你們不管我的死活,那麼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擦幹眼淚,跑去房間靜靜的整理了一會兒房間,也許,我倒過來睡就可以把米飯倒出來了。畢竟我也不想就這樣死了。
    這時,奶奶跑進房間對我說:“快去醫院,剛剛我打電話問過朋友了,米飯到氣管裏去的話會死人的。”
    我看了一眼奶奶,嘴角露出一絲冷笑。“不必了,身死由命!”就算一開始你不知道事情的嚴重,那麼在表妹怒吼的時候你跑去哪裏了?!我才不要你們假惺惺的可憐!!!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聲響太大還是剛才奶奶已經去告訴媽媽了,媽媽走了過來說:“真的有這麼嚴重?”
    我再次失笑。不嚴重我會來麻煩您,想讓您帶我去醫院?不嚴重我眼角會帶著淚的跑來找您?不嚴重,我會為此而哭泣?
    “是挺嚴重的,不過我朋友說了,如果真的到氣管裏麵去了的話,應該會咳得很厲害吧?”說完,奶奶便狐疑的看了我一眼。你是在懷疑我說謊嗎?
    真是有夠氣人的!
    “不嚴重,不嚴重!一點兒也不嚴重!不會死人,頂多呼吸有點困難而已!你們都給我走!我不想看到你們!”我賭氣的說道。
    “你自己說的噢。如果實在不行,記得對奶奶說。”奶奶啊,你可真是關心我啊!奶奶啊!就算你真的討厭我,也不會就這樣眼睜睜的想要看著我死去吧?
    “既然這樣,我去打牌了啊。”說完,媽媽也轉身離去了。
    淚水再次決堤。。。
    我,活的有夠悲哀。我,活的有夠淒涼。我,活的有夠悲慘……
    靜靜的躺在床上,等待死亡的降臨。
    但是,我沒有如願,媽媽在轉身離去的時候打電話給爸爸了。爸爸回來的時候把媽媽和奶奶罵了個狗血淋頭:“真他媽的一群無知婦孺!你們一個個的都那麼想看著我們家斷根嗎?!我女兒要是有什麼事情,老子讓你們一起陪葬!反正要是我女兒死了,老子也他媽的不想活了……”就這樣,一群人浩浩蕩蕩的來到我的房間。
    爸爸,帶著我去了醫院。拍完CT。醫生個個驚訝的看著我,的確有米飯在氣管,但是按理說如果有米飯在氣管裏麵的話,不會一點事情也沒有的,至少會咳那麼幾下吧?氣管這東西可是很敏感的裏。
    看完醫生後,爸爸問了我一句:“想要這個家嗎?”
    我很奇怪為什麼爸爸會突然這樣問我。他平時不會都這樣說嗎?“他媽的,老子真想一個一個的殺掉你們!頂多老子賠上一條命!老子活的真他們的窩囊!這個家老子幾百年前就不想要了!”這次父親居然會這樣問我,他這樣算是什麼意思呢?
    但是不管怎麼樣,我就是不想要這個家,人家都是這樣來比喻家的:一個值得你去停靠的港灣;一個能給你帶來溫暖的地方;一個能遮風擋雨的地方;一個溫馨又快樂的地方……而我的家呢?每天1~3小吵,三天1大吵!沒有人關心我,除了爸爸嗎?不!爸爸隻是偶爾的關心我,但是對於我來說,這樣我已經很滿足了。其實爸爸隻是擔心我們夙沙家的命脈而已!隻是僅此而已!多麼可悲的想法。
    “不想!我討厭這個家!我想要逃離!”我就是這麼回答父親的。而父親確實寵溺的摸摸我的頭說:“百裏,明天爸爸就把你送走,這個家,別回來了。你是屬於光明的,這個家太陰暗了。”說完便歎了口氣,帶著我回家了。
    而第二天,爸爸實現了他的諾言,果真把我送走了。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家,陌生的一切。16歲的我獨自一人在這裏生活了兩年。每個月爸爸都會給我彙來一筆很可觀的費用,雖然感覺很懷疑,但是既然爸爸不說,那麼我也就沒什麼好問的了。我相信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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