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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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一點都不傷心,真的,也許和範立冬結婚就是看上了他的錢”,林青想著。翻過身,輾轉難眠的夜。範立冬死去的第57夜。
杏子,呆呆,林青一起組了樂隊,叫旋死樂隊。意為盤旋於死亡。樂隊的基地是呆呆家新買的別墅的車庫。此處地處較偏,加之那一帶賣出去的別墅不過才四棟,人煙稀少,人跡罕至。
杏子主唱,呆呆貝司手,林青吉他手。組隊一個月,鼓手始終沒有招到。來應征過兩人。一潮男,無時無刻不帶著副墨鏡,技術很爛,跟呆呆幾句不和,兩人大大出手,潮男被揍的鼻青臉腫怏怏離去。還有一網上招來的,見麵一看小鬼模樣,詢問得知才14歲。年齡差距太大,N代代溝了,直接請他回家。
林青每日彈的都是ElliottSmith的曲子,從《EitherOr》彈到《XO》,再從《XO》彈到《Figure8》,《Figure8》再彈到《RomanCandle》。
杏子日日演繹蔡依琳,劉若英的歌。
呆呆三分鍾一個女朋友的電話,十分鍾借口上躺廁所,半個小時後再看到他人。
那天林青本來有事說不去基地排練,後來行程改期,於約定的時間晚一小時林青驅車來到。門虛掩,裏麵很安靜,沒有呆呆大聲講電話的聲音,也沒有杏子煽情的歌聲。安靜得隻剩下凝重的呼吸聲,然後是急促的喘息聲。最熟悉的兩個朋友在交纏……
林青想起了小黃,那日林父發動車子後不知道小黃正躺在車底下避暑,車輪壓到了小黃的腳。小黃悲痛嘶鳴,大黃聞聲趕了出去,此時小黃已經跛著腳走到百米開外,兩狗一聲接一聲的對叫,聲音淒慘,久久不去,仿佛在作最後的告別。從那天夜裏起,小黃便再沒回到廠裏過。
沒多久,大黃也失蹤了。
林青沒有告知任何朋友就去了另一個城市,隻跟父母說範立冬的死依然打擊很大要出去散心。
有錢的好處就是什麼問題都能輕而易舉地辦到,窮女人要是死了丈夫根本就沒時間來給她傷心,更別說換個城市去散心。有錢還有個好處就是什麼都能查到,即使是五年沒有任何聯係的人。
這個城市有張艾,這是林青選擇來這個城市的唯一原因。
張艾是林青的大學同學,是林青唯一暗戀過的女人。兩人關係曖昧,但林青隻是默默地對張艾好,從沒捅破過那層紙。誰也不知道林青是愛張艾的,誰也猜不透張艾到底作何感想。這種感情,怎麼說的出口?!
林青重新為自己購置了些運動休閑裝,剪回大學時代清爽的短發。雖然已有28歲,但生得一張帥氣的娃娃臉,加上這打扮,冒充22歲的大學生別人也決計相信。火車飛快駛向南方的那所大都市,林青的心情是複雜的。恍惚間,仿佛回到了大學時代,自己又乘火車去學校開學了。
林青決定先去見幾個老同學,一方麵聯絡下舊感情,另一方麵無非是請她們吃吃玩玩,旁敲側擊打聽打聽張艾的情況。從倪踏那問到了張艾現在的住址。
林青買了一套單人白領公寓房住下,11樓。這裏是張艾上班的必經之路。守著窗口用望遠鏡守株待兔幾天,隻見到一次。長相變化不大,穿著成熟了點。林青真想衝下去截住張艾,卻又怕自己太冒失,頓時失去了勇氣。
傍晚,林青去張艾公寓門口等她。張艾6點下班,但林青還是早去了半個小時。
看到倚在門邊的林青,張艾吃驚的張大眼睛,嘴裏說不出話來。
“不認識了?”
張艾搖頭,眼角偷看林青,笑。
“那不請我進去坐坐。”
“好。”張艾開了門。
房子是張艾同另一個女生合租的。不大,簡潔。
“你怎麼來上海了?”張艾問。
“想來就來了。”
“你怎麼知道我住這?”
“隨便找個人問的。”
張艾微笑,沉默了幾秒起身,說:“你要喝點什麼?礦泉水?可樂?果汁?”
“白開水。”林青說。
驀地,張艾想起以前林青胃不好,幾乎不喝冷的。“那我燒一下,很快。”
另人尷尬的沉默,一秒,兩秒,三秒。林青與任何人交往就算不說話時,也決不會覺得沉默是件難熬的事。不大理會別人,別人的想法與自己無關,林青生性冷淡。無疑,張艾對林青來說是特別的存在。
“你現在……有男朋友?”林青試探著問。
“恩。但……恩……”張艾欲言又止。
此時,鑰匙轉動的聲音響起。“我室友回來了。”張艾小聲說。
“那,我先回去了。”林青右手用力搓著左手手背。
張艾嘴角微動,想說什麼最終沒有說出口。
與張艾的室友打了個照麵,林青起身。張艾送林青到樓下。
林青突然轉身,說:“不如一起去吃個晚飯吧。”
“恩,好!”張艾重重點頭。
找了家意式餐廳,兩人聊起大學時的往事,聊了很多,也聊起了現在的愛好,喜歡的歌。
“你以前就是短發,現在還是,沒留過?”張艾手托著下巴,問。
“留過,剪了。”林青盯著張艾的脖子看,衣領將項鏈遮住了一半,叫人看不真切,要不要問呢,還是向日葵的那條項鏈嗎?算了吧,問了又能怎樣?不過一份生日禮物而已。能代表什麼!
“對了,你會呆在上海多久?”張艾問。
“應該會很久。”林青答。
“哦。那麼,你住哪?”
“下次帶你去。”
“好啊。”張艾淺笑。
林青偷偷瞄著張艾。纖細的手指,薄薄的櫻桃小口,熠熠生輝的眸子,溫柔安靜的臉。吃完東西擦嘴的樣子,起身拽衣角的樣子,低頭看杯中飲料的樣子,一切的一切,都另林青腦熱,所有記憶浩浩蕩蕩,卷土重來。
要說出格的事,隻有一件。大學臨別前的那晚,大夥都喝翻了。張艾拽著林青說要去天台看星星。沒有任何其他人,靜靜的湛藍的夜空壓住了所有的呼吸,太美好了,太安寧了,刹那間,林青覺得這叫是內心真正所需,不需要任何偽裝。林青突然猛地吻住張艾的嘴,而張艾也沒有拒絕,隻是溫柔而顫栗地回應著。後來,誰也沒再提起過這件事,仿佛它在最美好的時候被遺忘了,一切戛然而止。但是現在,林青又回來了,無牽無掛的回到張艾身邊,真的無牽無掛了嗎?假如範立冬從未出現過,假如林青從未發現自己也可以像個小女人一樣被男人養在家裏。
吃完後,張艾提議走回去。
20分鍾的步程林青像是走了20年。流光異彩的大都市,製造浪漫的噴泉,各個專賣店裏放出的音響跟噪音似的混在一起;農民工玩弄著手機拍照;小巷子裏走出來背著木吉他的長發肥臉的街頭藝人;酒店門口,送走一撥客人後,披著皮衣的警衛隨地唾了口痰;傲人的少女們蹬著高跟鞋,頭仰的高高的,拽的跟二五八萬似的麵無笑容。這個都市其實到底是多少人的載體,疏離的異鄉求職者?掃大街的大媽?亦或揀著“時尚”衣著嚼著碩大肉串的學生?而自己為什麼來到這裏?為什麼?想著,一隻溫暖的手握住了自己,張艾總能使我覺得安寧,因為有她在,因為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