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買衣服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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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過飯,兩人一起下樓。金本來還要穿塞門的衣服,可是塞門的其他衣服不是短就是瘦,沒辦法,隻好穿著昨天晚上的禮服去逛街。
    還是塞門開車,金昨天喝得太多了,怕緩不過來。塞門一邊開車一邊抱怨著:“我真倒黴,又當保姆又當司機,你不是說過要送我回家的麼,怎麼一直都是我在送你?”
    金笑著往自己嘴裏扔了一顆楊梅,臨走時,塞門給他裝了滿滿一罐。
    “我說過以後會補給你的,著什麼急呀。”金得意地笑。
    “先說好,衣服要什麼價位的,別到時候你嫌不夠檔次。”白了金一眼,塞門提醒著。
    “跟你的一樣就好。”金又吃了一顆楊梅。
    到了商場,塞門帶著金直奔自己經常光顧的幾個店麵。金的衣服基本上都是訂做的,他很少逛商場,更很少逛休閑服商場,所以顯得很興奮,藍色的眼睛發著光,像兩顆寶石。
    試了幾套衣服,金發現塞門的品味真是不錯,雖然買的不是名牌商品,但每一件穿在身上都能夠體現出一種別樣的風情,而且他在服裝的搭配上也頗有獨到之處。“人抬衣,衣抬人”,在塞門的搭配下,服裝和人都達到了一種完美的境界。
    又發現了塞門的一個優點,金美滋滋地,好像發現了自己身上的優點。
    每到一處,金都堅持讓塞門先試衣服。塞門英俊瀟灑,標準的模特身材,是個天生的衣服架子,幾乎每次試穿都會引來很多別的客人觀看。金笑眯眯地欣賞著塞門,好像欣賞一件珍貴的藝術品。
    本次采購以大豐收告終,金買了好幾套衣服,又不顧塞門的反對,強行給他也買了兩身,塞門不願意掃了金的好興致,勉強收下,心裏盤算著什麼時候再買還給他。
    采購完畢,兩人到冷飲店小坐片刻。塞門買完冷飲回來,看見金皺著眉揉著額角,就問道:“頭痛麼,酒勁應該過了。”
    “不是因為喝酒,”金接過冷飲,“我的聽力敏感,有時候周圍環境太吵,就會覺得頭疼。”
    “那你還到Pub去,那不是更吵。”塞門白了他一眼。
    “那不一樣,有你在那兒,再吵我都不覺得頭疼。”金咬著吸管,笑嘻嘻地說。
    “白癡。”塞門避開金的視線。
    金剛要說話,懷裏的手機開始振動,他皺了皺眉,拿出電話一看,對塞門說:“是昨天那個張副總的,你說怎麼辦?要不要我炒了他?”
    塞門一瞪眼:“哪有因為這種事就炒人魷魚的,他應該是有才能的吧,不然你也不會聘他了。”
    “我就知道你不會讓我這麼做的。”金微笑著接通電話,他的塞門怎麼會是那麼狹隘的人呢?
    金接過電話,剛說了兩句,臉色就有些變了,匆匆說了幾句就掛了電話。
    “出事了?”塞門也有點兒緊張。
    “嗯,工地失火,正在查找原因,還不知道有沒有人員傷亡,我得回去看看。”金站了起來,“我先送你回家,今天晚點兒去Pub。”
    “你有事就不用送我了。”
    “先送你,然後再去,這點兒時間還是有的。”
    “那你送我回Pub,我車還扔在那兒呢。”兩人說著,已經走出了冷飲店。
    “塞門,”金一邊走一邊說,“你在服裝設計和搭配上很有天賦,有興趣的話可以試試。”他很善於發現人才。
    “啊!”塞門呆住了,是嗎,怎麼自己從來就沒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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