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迷途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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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淡漠的眉眼和不苟言笑的性格。同事們如是說。
麵對小子略顯憂鬱的眸子,他扯扯嘴角,這樣也好。
是啊,這樣也好。
踩著一貫細碎無聲的步子下樓,聽到樓梯轉角處有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爭吵。
這倆孩子!無奈歎息,他停下腳步,抖出香煙,點上,背靠牆角默默傾聽——
“不要,不要,我不要!死也不要!自己拿回去,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跟我無關!”還是一樣無情的拒絕啊。
“你——你這家夥,一點都不可愛!”唉,又來了,一點沉不住氣。
“幹你屁事!”
苦笑搖頭。已經可以想像那小子吹胡子瞪眼的呆傻表情了。
“你,你,你不知好歹!”
“哈,好笑——敢情我還非得聽你的!”一頓,“就你?也不掂掂自己有多少斤多少兩,蠢蛋一個!”
“——啊!”
心髒猛烈一跳,險些被嘴裏一口煙嗆住——竟、竟是驚天大呼?!天,形象,形象,我辛苦為你建立起來的美好形象啊!
“我受不了了!你這混蛋,為什麼,為什麼淨是做些讓人生氣的事!你存心的對不對?存心看我出醜!”
“我…我,我哪有!”聲音明顯弱勢了,“鬼才懶得做這麼無聊的事!反正,反正我說什麼都不……哎,幹什麼?疼,疼啊!”
免不了失笑:又要付諸暴力了嗎?
“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我沒閑功夫陪你瞎耗……拿著啊!”
“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很差勁?啊,勉強是沒有幸福的!”
“——要是不要?”咳咳,這陰沉的嗓音……
“我……哇,好痛!你弄痛我了!”
“我再問一句,要是不要?”
“你!我才不……啊!住手,住手哇……要,要,我要,我要了!”
“……”
“沒騙你,沒騙你,真的,不騙你!”
“……給!”
“……哼!隻會暴力!別以為強迫我接受你的東西就代表我會接受你!大白癡,大蠢材,大混賬,去死吧你!”
然後是一如既往的“砰砰砰”腳步聲。
不出三十秒,整棟辦公大樓終於陷入了絕對的沉寂,聞不出半點聲息。
估摸了一分鍾時候,他方緩緩步下樓梯。出奇的沉穩,讓樓下的男子洞悉——
“怎麼,又給你看到了?”他搔亂細碎柔軟的發,頹然倒下,倚靠樓梯扶手勉力支撐。一副鬥敗公雞的架勢。全然不見了剛才的暴戾。
沒有,隻聽到罷了。他走下去,安靜與他並肩而坐。略微抬頭,目光駐足於辦公室門牌上“編輯部”三個字,沒再說一個字。
他垂首,抱膝,沉默。
沉寂。惟聞不太規律的心髒跳動聲,悶悶地,雜亂地。
他繼續抽著煙仰頭目視天花板上的某一點,心裏隨意地數著數字:一,二,……,六十。
走吧,夠了!往地板按滅煙頭,他利索站起,隨意拍拍褲子上的灰塵,不由分說就把地上的男子拉起,毫不留情地嗬斥,然後徑直下樓。
身後的男子一聲不吭隨他走。
我的方式錯了嗎?把他手又抓紅了,上麵還好大一片淤青沒散。他似乎醞釀了好久,才幽幽開口。
“沒事兒。他沒你想象中的柔弱——別太自責,這也難免。”倆孩子都太倔了。他依然拉著他的手,一往無前。
也許,該尊重他的意思。
“你以為,那樣就夠了嗎?”不免冷笑,還是天真。
至少,溫情點總是容易感動人心吧。而且,更適合我的性子。他小心翼翼反駁。
他不回應。腦裏閃現那孩子吃痛的表情,脆弱卻倔強。
小子,再如此維持現狀,你隻有當伴郎的份了。跨出公司大門,他忽然停下,鬆開男子樓楚的手,轉身看他,憂心忡忡,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挽著其他女人的手步入教堂!
樓楚,陰鬱地沉默了。目光憂鬱,仿佛一隻受傷的獸無聲地獨自療傷。
樓楚從來都是憂傷的孩子,永遠需要別人的疼愛和關懷,長不大。即使是如今二十三歲的年紀,在他眼裏,他仍是不成熟,不懂得自己需要的是什麼,不懂得如何去爭取去守護。所以每每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在傷害自己。
他無聲哀歎,再度牽他的手,露一個安慰的笑,傻瓜!回家準備準備,提前去接他吧。讓受邀者等是非常不禮貌的,有失形象。
雖然你在他心裏恐怕早就沒有什麼形象可言了。他嘀咕著,邁開步伐。
他很不高興,會赴約嗎?我是說,穿著那件衣服?
“會的!你要對自己有信心。別忘了,你的魅力足以迷倒眾生!”登上公交,他回頭肯定一笑。
不錯,樓楚是絕對陽光而帥氣的:端正俊秀的五官,笑起來雖稚氣卻清雅;傲人挺拔的身材,奔跑於籃球架下耀眼奪目;與生俱來的憂鬱氣質,卻與陽光味道相得益彰。他擁有傾倒眾生的魅力。他記得清晰,在校園的歲月裏,他一直是許多男孩女孩心目中遙不可及的白馬王子,憂鬱優雅優秀的王子。
現在,在單位裏,他依舊出眾非凡,依舊是眾多男女同事心中的白馬王子。
小子,你自己先回去。我先下車了。到某個車站,他趕緊對他說,隨著人流就要下車。
他反射性地抓他的手:爸……
沒事兒,我去逛逛……放心。我會照顧自己的——兩個人要快樂啊!他會意地笑笑,輕輕拉開他的手,匆匆跳下車,最後不忘朝車窗裏稚氣而憂鬱的神情揮手——公車轉個彎,什麼都看不見了。
他發現,他真的什麼都看不見了。
這個城市即將遁入黑夜。可是不會黑暗,它是座不夜城。而他是它的過客。也許擦肩而過,也許稍作停歇。匆匆而過,沒有遺留什麼,也不會帶走什麼。曾經帶來的,也能一並帶走嗎?能嗎?
隻此一點,他始終迷惘。
抬頭看看天空淡淡的薄雲,天幕不廣,這是二月裏常見的天空。夕陽快要落下去了,整片整片的燈海會漸漸升起,最終連成一大片、一大片,直至把夜空照亮。他呆滯地佇立站牌邊,對過往的公車視而不見,對周遭的人群視若無睹。沒有人值得他側目,也沒有人對他側目。他隻是這繁華大都市裏最平凡、最常見的外來男人,沒有出色的姿容,沒有令人稱羨的地位。
即使如此,他還是熱愛這方土地的。
原來,他是毫不願意離開的,本願裏未曾有過離開的念頭。
雖然他從來沒有設想過,他這個異鄉人最後能夠死在這片天空下,埋在這片土壤裏。
——他忽然覺得很冷。二月的春風卷著工業的熱氣撲麵而來,透過他不厚重不疏鬆的絨毛外套,侵犯他那些略嫌幹燥的皮膚。他下意識地裹緊衣領,有一下沒一下地揉搓手臂。仍是不知目的地站在風裏。
風裏忽然攜來一股香氣,濃鬱的粘稠的,仿佛沾在濕潤皮膚上的泡沫。他知道這股香氣來自玫瑰——茫然四顧,才發現,夜經已來臨。街上情侶對對如膠似漆,快樂笑臉、甜蜜情話、妖冶玫瑰,所見即是。每個人都那麼悠然自得,每個人都被一種稱之為“幸福”的光環圍繞——賣花的女子匆忙而焦慮,孑然一身的他頹然而盲目。
——有些人卻注定了與幸福無緣。
是了,今天是情人節。他醒悟過來——他險些忘記了,他到此來的目的。
再次裹緊大衣,他毫不留戀地走進人群,走向熙熙攘攘的花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