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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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曉紫。。。。。。曉紫。。。。。。不要。。。。。。不要離開我。。。。。。”
夢囈中的夏天冒著冷汗,手中的被子緊緊地被抓著。
“不要!曉紫!”夏天一個翻身就起來了。
很明顯,夏天做了一個噩夢。
眼角邊,還躺著晶瑩的淚珠。
現在的夏天,心情起伏,忍不住回憶過去的他,眼淚越來也多了,想斷不了的線。。。
曉紫,記得那時候我們第一次見麵嗎?那天是媽媽的生日,我去挑賀卡給媽媽,卻遇見了你。
第一印象你是個很有趣又很傻忽忽的女,後來不知道是緣分還是什麼,我們居然又遇見了。
那時我剛剛從貴族小學轉到家附近的小學,到了班上的時候,老師叫我做自我介紹。
我看到了你看到我是那驚訝的表情,天哪,好可愛,我想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後來我放學時走回家,見到媽媽的好朋友,阿姨她正好住在我們家隔壁,她還說她的女兒也和我一樣大。
看得出來阿姨特別喜歡我。
後來媽媽不在,阿姨叫我去她我吃飯,我看到了她的女兒,嗬嗬,世界還真小,這是我看到阿姨的女兒後想的。
從此,我經常去阿姨家,不知道為什麼,很喜歡看到你吃阿姨的醋的樣子。
那天我真的後悔了!
我去叫你吃飯,可是你。。。。。。。。。
說到這我就鬱悶咧!
不就幾秒鍾的時間嘛!
就看了一下你赤裸的身體。
就要我簽下了“不平等條約”!
金雨順今日願意賣身給我(於曉紫——世界上最漂亮,最可愛的小美女),
期限為一輩子,價錢為十秒鍾(四舍五入,你還占便宜呢!)……如果哪天金雨順不幸over(裝死不算),
此合同當自然作廢;如果哪天我(於曉紫)不幸離開人世(呸呸呸!童言無忌,大風吹去。)
金雨順必須脫光了衣服(可以穿褲子)跟我陪葬,讓我把地上損失的一切在地下找回來。(本合同一式雙份,如有類同,純屬巧合。)
你還在條約中自戀地說自己是小美女!
嗬嗬!真是。。。。。。。
後來,我就這樣“賣身”給了你。
這段日子過得太幸福了,我有種害怕它流逝的感覺。
因為沒有你,我真的可能不會懂得幸福的滋味。
我很小的時候,哥哥很照顧我。
記得爸爸特別寵哥哥,對我來說,多麼渴望爸爸能把一些注意力轉移到我身上。
因為哥哥對我很好,我並不恨哥哥,但是我是多麼嫉妒他呀!
但是,有一次,我卻聽到爸爸對哥哥你說:
晨晨,我真的對不起你媽媽,我真的不該,背著她,生下那個千錯萬錯的孩子。
他的媽媽狠心的拋下孩子,我沒有把他送去孤兒院,已經是夠好的了!
我跟那個孩子的媽媽之間,根本沒有愛呀!我隻是履行該履行的義務-----撫養孩子。
所以,我對那個孩子,沒有一絲愛,晨晨,你和你媽,始終是爸爸唯一愛的!
那個孩子和媽媽姓金,我不讓他和我姓,是因為我不能夠承認他!
你媽媽心地太好了,她撇開不是親生的孩子不講,反而對那孩子這麼好!
還時常勸我對那孩子好一點。
真是讓我心寒啊!
好了!晨晨,我也不多說了,你也懂的,反正爸爸我對不起你啊!
然後我聽了,馬上跑回房間,當時的我多麼恨你們!
恨我的親生爸爸,同父異母的哥哥,以及我覺得是假惺惺的“媽媽”!
然後,我跟爸爸說了,說我懂了一切,我以為他會良心發現
可他呢?他卻叫我收拾東西和我親媽走,我記得我走的時候,我還拋下了一句:“我會要你都還回來的!”
於是才有了搬家和轉學。
當我把一切和曉紫說的時候,我都堅強的沒有落淚,但是曉紫,嗬嗬,哭得太厲害了。
我在安慰你,你卻突然抱住我說:“我安慰你才對!嗚嗚嗚!金雨順!我以後會好好對待你的!”
從此之後,你真的對我很好,像大姐姐保護弟弟一樣,真的很感激你那是在我身邊陪著我。
直到那天,媽媽死了。
我真的好痛苦!為什麼唯一對我好的親人也死了!
我開始逃學,打架,而你也不離不棄地在我身邊,也是逃學,打架。
看你一天天地瘦下去,我好心疼。
你一次次的勸我,雨順,做個乖孩子吧!讓在天上的媽媽有個安慰啊!
可是我好想中了邪,聽不進勸告,正當我終於想通了時,意外卻發生了!
都怪我!我為什麼偏要吃什麼蘋果灌腸呢!
你在幫我買蘋果灌腸的時候,出來車禍,人被撞飛得好遠好遠,親愛的曉紫,我真的不希望你死!
我想,我得履行合約了。
在我服安眠藥躺在你墓地時,醒來發現自己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這是天堂麼?
不---------這時醫院。
是夏叔叔救了我,從此,他把我留在了身邊,當兒子來養。
而夏太太也很好,我管她叫媽媽。
我打算做個乖孩子了,不逃學,不打架,讓曉紫在天上能開開心心的!
曉紫,謝謝你,是你讓我懂得幸福的滋味,你在天堂,還好嗎?
我現在叫-----------夏天。
那個埋在心裏的名字------------金雨順。
現在的我,可是時常掛著笑容的呢!
因為我答應過你
要經常笑的。
當時沒做到,
現在,
我做到了!
可是曉紫,
你看到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