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話題:相濡以沫VS相忘江湖 相濡以沫VS相忘江湖 by 雲如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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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有位朋友說她的好朋友在談婚論嫁的當口,分手了,因男方以已沒有有感情為由,未給女方任何形式的補償,女方於心不甘,恨當初識錯人。我認為她是幸運的,男女雙方相戀時,就隻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修成正果,也就是相濡以沫,步入結婚;一種是分手,就也就相忘以江湖.我站在女性的立場上,認為哪怕對一個人有了感情,應該更愛自己多一些,因為女性本來就是弱者,無論從身體還是身心更容易遭到傷害。感情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很虛的,是來就來說走也就走了。
為了自己以後的幸福以及他人的幸福,我們隻能有這種選擇.愛的時候全身投入,愛不在了就必須全身而退。長痛不如短痛,對於已經生變的人來說,你的留情反而對他而言是最大的痛苦,是他不得幸福的根源。曾經一帆風順的我,在24歲本命年經曆非常痛苦和無奈的事。讓人連死的心都有,一個人的不道德和背信棄義,可以直接影響別人的一生。幸好我生性夠淡然,母親從小培養我樂觀的心態。等一切雨過天晴後,才發現所有的並未在我腦裏留下任何痕跡,水過無痕。所以幸福不是必然,如果人生真是一帆風順就沒什麼意義了……經曆會讓你的想法有所改變,會讓你變得更加寬容和包容。
也許,人生就是一種遺憾,正如哲人所說:上帝為你關上一扇門時,已經為你打開了一扇窗.麵對幸福常常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把握幸福最智慧的做法就是在選擇的時候學會放棄,這樣就多了一份坦然,少了一份浮躁,多了一份滿足,少了一份遺憾,多了一份珍惜,少了一份優鬱.我們應該真正慶幸拋棄以前那些自以為是的"幸福",找到屬於自己的真正快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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