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夢見你(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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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林曉丹歇斯底裏地大叫,把手中價值一千多元的銀色
    MP3扔到牆上,摔得粉碎。王珍搶救不及,眼睜睜看著MP3壽終正寢,氣得扭過頭就朝
    林曉丹罵:他媽的不是你的東西扔著不心疼啊?我還有公司的設計圖在裏麵呢林曉丹你這
    個死瘋女人!
    林曉丹確實瘋了,她大叫設計圖值幾個錢?十萬?一百萬?我賠你!我賠你我賠不起
    嗎!王珍一跺腳,她說林曉丹你別給我耍瘋,我們多年的朋友,為了這麼一個男人你值得
    嗎你。我早就跟你說過,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特別是當官的。你就不信,說什麼高桑也
    有權有勢他對我就很好啊——屁!高桑是好,可男人他能好到哪裏去?你以為還是十幾
    歲的小毛孩,哦,專情,哦,浪漫,哦,英俊。你這想法你是過日子的嗎?你中文係大才
    女你浪漫情懷要飛到天上去啦?
    林曉丹靜了下來,她望著地上的MP3碎片說能修好嗎?我把證據都給摔了。
    王珍擺擺手:就算能修好我也不能給你,我沒想讓你把它當證據。話又說回來,這算
    什麼證據,你想跟他分手嗎?別忘了你們隻是同居!
    林曉丹脖子一梗:同居又怎麼啦?!
    王珍說,同居沒什麼,分了就分了,多少年青春換來一場空!
    林曉丹不說話了。
    王珍見狀,連忙軟下口氣:你看,我把這個拿給你,也不是想讓你跟高桑出什麼矛盾,多少年姐妹了,我能嗎我?隻是高桑這些年在外頭做這種事的次數真不少了,姐姐是怕你一直蒙在鼓裏,到頭來雞飛蛋打,多不值啊。所以呢,經過這件事,你就要長個心眼,最好早點逼他結婚,結了婚人就走不了啦。
    結婚?林曉丹不屑地,難道還要我提出來不成?
    你提出來又怎麼啦?王珍提高聲調。你都跟他這麼多年了,難道還要一直等下去嗎?再不結婚就晚了!結了婚,他在外麵再怎麼搞,等到老了廢了,這個人還是你的。沒結婚,再過兩年看看,你就什麼都沒有了!
    林曉丹沉默。王珍看了一下表,拍拍她的肩說:曉丹我跟你說,這感情跟人生一樣,既有艱難的上坡,也有平滑的下坡,不會總是一條平直的大道的。今天這件事你就不要跟高桑說,裝作不知道。高桑還是愛你的,不然他早就離開你了。當務之急是要逼他結婚,好不好?
    林曉丹說:強扭的瓜不甜。他沒有這個意思,我逼他,即使相伴一生又有什麼意思?
    王珍怒了:沒有這個意思他才不會跟你在這裏糾糾纏纏,受你這份死人氣。我知道你們這種文人凡事都愛講道理。可跟男人怎麼能講道理?我告訴你,愛講道理的女人在男人眼裏是很做作很矯情的,又不是風花雪月的年紀了。你就跟他說你需要他,沒有他你就活不下去了,你要結婚。結婚就好了!結婚!
    門砰一聲關上,林曉丹蹲下身,撿起地上的碎片。日光從巨大的落地窗台照進來,盛夏的光,灼熱而強烈,林曉丹眯起眼,就像她曾在的無數個夏天一樣,也像在無數個她以為還停留在十六歲的那些夏天一樣。
    跟高桑同居那年,她十九歲,是把一頭長發梳得柔柔順順,踏進新鮮的大學生活,抱著一本書走在長長的校道上,微微地笑著,這樣幹淨的年紀。把時間再往前推兩年,高二文理分班,是她跟高桑開始談戀愛的時間。時間再走前一年,她十六歲,脫去了稚氣的外表,換上高中漂亮的水手裝,開始小心翼翼地記日記,買許多漂亮可愛的小玩意把自己打扮得接近想象中精致的小女生,在這樣的年紀裏,她遇到了高桑。
    不能說那時的高桑有多麼高大帥氣,也不能說那時的她有多麼漂亮可人,年輕的時光總能為少男少女們添加許多分數。把一切偶然的落俗的相遇,都像是童話裏公主遇見了王子。而那時的她,確確實實是認為,在她短促的人生所遇到的人之中,高桑絕對是最最最英俊的了。
    情人的眼是盲目的。比如說把一身汗臭當做男人味,把隨便而厚臉皮的性格當做很有型,把偶爾的逞強裝酷當做有紳士風度。不過,無可否認的是,當時的高桑,確實是一個陽光美少年,那麼,像林曉丹這種陽光美少女喜歡他,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於是,在往後的日子裏,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契機走到了一起,似乎也理所當然。
    她一直不覺得他們的戀情有什麼出錯的地方,年輕的時候,她跟他在一起,浪漫、美好,並沒有擔心過將來。即使是十九歲他一句“不如我們一起住吧”,然後發生了更為實質性的關係時,她也不覺得這是什麼錯誤,反而理所當然地,繼續同居下去,她對未來並無多大擔憂,大不了就是想“以後結了婚生孩子會不會很痛啊”時小小害怕一陣。歸根結底,都是仗著年輕。
    可隨後,一年,兩年,五年,十年。她以為他總會說的,也許不是現在,也許是下一年。可是十個年頭過去了,她收過他無數昂貴的禮物中,獨獨少了承諾未來的那一份。她也已經二十八歲了。
    王珍的話讓她知道,已經不需要再等待他說那句話了,他在外麵背叛她,已經不是一兩次,誰知道他會什麼時候來一次年末大清算,讓兩人感情徹底玩完。誰都不知道,十三年漫長的時光不知道,也許更漫長的時光會教她知道,可她怎麼能等到那時?
    惟有結婚。
    高桑回到家時,夜已經很深了,他開門後詫異她這麼晚還沒睡,就笑著走過去說老婆大人是不是掛住我掛得睡不著覺呀。然後抱住她。
    林曉丹一陣惡心,掙開了他。她說你醫院的住院部是不是有一個空缺,我朋友想調過去。
    高桑問,你朋友是哪個部門的?林曉丹說,中科院,但她是學醫出身的。高桑等了等又問,就這些了?沒什麼了?林曉丹說,就這些。
    什麼嘛。高桑立馬拉下臉,你朋友這麼不會做啊?
    林曉丹抬起眼,會做什麼?你一個堂堂的醫院副院長,難道我同學調過來還要給錢你疏通嗎?這不就是你一句話的事嗎?
    高桑立刻壞了語氣:什麼一句話的事啊?住院部有一個空缺,人人都盯著它,我下麵還有這麼多雙眼睛,上麵還有一個院長踩著,我怎麼一句話的事啦?這種事沒錢能行嗎?哦,你朋友想得倒好,中科院兩千多塊一個月,調來省醫院就有一萬多塊,年尾還有分紅。不花一分錢就吃個大肥肉,如意算盤打得啪啪響!
    你什麼意思?林曉丹沒好氣。難道是我收了她的錢瞞著不給你嗎?
    我沒這麼想。高桑說。你要真收了錢那倒好,反正你的錢我的錢都沒所謂,但你這人就是死腦筋,說難聽點,想法天真。什麼“幫朋友不用錢呀”。總是像個小孩子似的長不大,把社會的事情都想得太簡單了。也不好好改改!
    林曉丹愣了愣,隨即哭了起來。她抄起手邊的東西就往他身上扔:我怎麼想法天真了,我怎麼像小孩子了,我怎麼長不大了……我都28歲了我怎麼還長不大啊!
    ——我已經不是當初那個十六歲的小女生了。
    ——我已經二十八歲了。
    ——我認識你十三年,跟你一起十二年。人生能有幾個十二年?
    ——這已經是我全部的青春了。你還想怎麼樣。
    ——還想怎麼樣!
    [二]
    跟高桑說第一句話,是她十六歲的生日。高桑被一群男生推搡著走過來,遞過一份禮物,她惶恐地打開,是一個藍色的毛線手機套。“……生日快樂。”高桑表情僵硬。
    “謝謝。可是……如果不想送就收回去吧?”
    “……呃?”
    “因為,你看起來很凶。”
    旁邊的男生就開始起哄:“別介呀,高桑這家夥不好意思的時候就這熊樣!”“嘿,高桑,你不是說你泡妞無數嗎?用這死木頭樣泡妞?”“高桑,放鬆點呀,別這麼害怕嘛!”“噢噢,情聖大人!泡遍全天下美女~”
    高桑的臉越來越紅,他猛地一啪桌子,作了一個非常愚蠢的聲明:“他娘的這是老子第一次喜歡女人!”
    她知道高桑是這樣的人,他一直都是這樣的人。笨蛋,衝動,熱血,隨便潦草,粗線條。可是這樣隨便潦草的他,會在她十六歲生日之前,每晚在寢室裏織一個手機套,織到熄了燈還拿著手電筒織,第二天兩眼通紅。後來那些男生都說,晚上去廁所的時候還看見他打著手電筒在織,他娘的當時就想“老桑你為什麼這麼情聖啊”,想了想又補充道“老桑你他媽的織得比女人還好啊”。
    這樣粗細條的他,會在冬天的時候牽著她的手,把她的掌心焐得暖暖的。會在她痛經的時候帶熱水袋回來給她,每一節下課都幫她去換水。會在她所有發毫無根據的脾氣的時候,一次又一次細心地把她哄高興。
    是這樣笨蛋又衝動的他,會為了她發誓以後一定會變成一個有擔當的男人,然後給她全天下的幸福。
    他們的戀愛,不是不幸福的,而是太幸福,簡直像做夢一樣。那些溫暖,那些生澀還有那些甜蜜,都是年華裏無可替代的美好回憶。隻是,隻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當年的少年落入了塵世的圈套,而讓他們窒息般相互擁抱,失去了支持親密的力量。
    ——我們大概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以彼此為不可替代。
    ——我們大概再也不會像以前一樣。那樣用力地愛,直到都哭了出來。
    [三]
    冷戰並沒有持續很多天,高桑就自動投降,拿著一大束玫瑰花走進林曉丹工作的《××晚報》編輯部。林曉丹在眾人的注視下不好拉下麵子跟他吵架,就接過玫瑰花,跟他去外麵的一間西餐廳吃中飯。
    席間,高桑賠著笑說:“別這樣嘛,曉丹,是我錯了,是我錯了還不行嗎?欸,你那個朋友,我已經把她弄進住院部了,你別就生氣啦,更年期提早,會出老人斑喔~”
    林曉丹不搭話。
    高桑無可奈何地聳聳肩:“哎呀,男人對迷倒他的女人都是很沒轍的——你說你想我怎麼樣吧,怎麼樣都行。”
    林曉丹停下刀叉。“那你說,你上個星期三晚上跟誰去吃飯了?”
    “珍姐的妹妹啊。”
    “那個時候,你為什麼要跟她說那些話?”
    高桑眨眨眼,很無辜的樣子。“我跟她說了什麼話啊?”
    林曉丹盯著他,聲音不大,一字一頓地。
    “你,跟,她,說,了,什,麼,話,你,心,裏,清,楚。”
    以前也不會頻頻出去吃飯,現在人忙了,一天三頓都在外麵解決,屋子裏的冰箱已經空置了很久,廚具也蒙了塵。記得剛剛同居那陣子,租一間一房一廳的公寓,五百塊錢一個月,在城市的邊緣,每天上課下課都要搭好久公車才回到家。於是每逢下午有課,她就逃課,逃去市場買菜,然後回家一陣叮叮當當,隻為煮一頓像樣的飯給放學回來的他吃。高桑是學臨床的,上課特別辛苦,下了課也要在學校留很久,有時為實驗,有時為看書,日子清貧而刻苦。但隻要一想到回家總有她的熱飯菜,再怎麼苦也隻是化不開的甜。
    她記得第一次煮飯的時候還鬧了個笑話。那時西紅柿正是季節,五毛錢一斤便宜死農民伯伯,她一興奮就買了十斤回來,再買了一斤雞蛋準備做西紅柿妙蛋。她先把西紅柿一股腦兒倒進水裏浸了一小時,然後就拿八個出來切,切好再放進鍋裏。問題出來了,切完後她想:我是不是放得少了點呢?然後又放了兩個。轉過頭再想想:那些菜啊什麼的煮好後都會縮小耶,那樣豈不是很少!然後又放了兩個……結果十斤西紅柿都扔進了鍋裏(這女人買了個巨大無比的鍋!)。
    然後高桑放學回來,然後吃飯,然後吃完飯高桑發現林曉丹情緒很低落,就問她為什麼。
    “我煮的菜不好吃麼?”
    “好吃啊。我都吃四碗飯了。”
    “那你怎麼不吃完它啊?”
    現在想起那些微小而平凡的事,也不是覺得有多傷心。絕對不是覺得有多傷心才想起來的。隻是覺得,不知道為什麼,那些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傻乎乎又無比幸福的日子,被強烈的風一吹,就失落在遙遠的季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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