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29還墨跡什麼,上啊!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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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珩打開霍圳的衣櫃後目瞪口呆,“怎麼全是襯衫西裝?”
    霍圳打開另一側的衣櫃,給他看自己的常服,“日常穿的在這邊。”
    秦珩挑了一圈也沒挑到一件滿意的,又拉著他去自己房間,給他配了一件黑色絲質襯衫和一條同色休閑褲。
    兩人身高差了五公分,秦珩的衣服穿在霍圳身上顯得有些緊了,但更凸顯身材,就是稍稍限製了胳膊大腿的活動。
    秦珩自己換了一件白色繡花襯衣,配上黑色緊身低腰牛仔褲,這段時間減肥的效果也出來了,腰細腿長臀翹,光是背影就很吸引人。
    霍圳有一股讓他換掉衣服的衝動,但也隻是想想,隻要不是出去裸奔,他應該沒資格管秦珩穿什麼衣服上街。
    出門後,秦珩擼掉了兩人手上的戒指,然後開著車到了B市很有名的酒吧一條街。
    霍圳平時應酬也會去一些聲色場所,但幾乎都是高檔會所,酒吧還是第一次來,以前在國外時倒是沒少去,隻是這些沒必要告訴秦珩。
    秦珩對這裏似乎也不太熟悉,來回走了兩遍才找到他要去的酒吧,推門進去後甚至條件反射地捂上耳朵,顯然也不是常客。
    “夜店小王子?”霍圳打趣他。
    酒吧裏音響聲音太大,秦珩湊過去問了一遍:“你說什麼?”
    “沒什麼,進去吧。”霍圳握住他的手腕帶著他進去,這家酒吧生意極好,大堂裏都是人,舞台上有樂隊激情高歌,舞池裏也有年輕男女肆意舞動身體。
    秦珩一屁股坐在吧台前,要了一杯檸檬蘇打水,給霍圳點了一杯烈酒,差點沒把霍圳笑死。
    “秦哥一年多沒來了,一來就喝水不太合適吧?”調酒師還認得秦珩,對他帶著一個高大的男人出現有些意外。
    秦珩早不記得這個調酒師了,生硬地點點頭:“嗓子不舒服不能喝酒。”
    “那還是給你一杯檸檬蜂蜜水吧,溫的。”調酒師放下手裏調了一半的酒,轉進後廚去幫秦珩倒水。
    霍圳意味深長地看著秦珩,問:“這酒吧服務挺周到的啊。”
    秦珩假裝看不出他的調侃,伸手指著台上說:“這支樂隊我以前很喜歡,你覺得他們唱的怎樣?”
    霍圳聽完了一整首歌才回答,“挺有活力的,我對音樂沒研究,開始覺得有點吵,聽完有點胸悶的感覺。”相較於搖滾,霍圳更喜歡聽安靜的民謠和樂曲。
    “這首歌是寫給一個抑鬱症少年的,那種要突破心理防線的焦灼感,以及想要掙破枷鎖的欲望,都從這些沙啞的嘶吼聲中體現出來了。”
    “原來如此,歌聲確實可以表達人類的許多情緒,是我不懂欣賞了,你上回唱的那三首歌都很好聽。”霍圳補救道。
    秦珩笑著拍了他一記,“你不用特意誇獎我,我對自己的歌本來就很有信心,但是音樂這東西,有人覺得好聽就有人覺得難聽,眾口難調。”
    “確實如此,你那張專輯應該快做好了,昨天靳小東私底下問我,你這幾首歌賣不賣。”
    “他為什麼這麼問?”
    “他說有個製片人無意間聽到你的第一首歌,想買來作為電視劇的推廣曲。”
    秦珩盯著舞台目光放空了幾秒,起身說問他:“你想聽我唱歌嗎?”
    “當然,我的榮幸。”霍圳看著他一步一步走向舞台,與樂隊主唱說了幾句話,起先對方應該不樂意,但是有個工作人員上去調解後,秦珩就坐上了主唱的位置。
    這時候場內比較安靜,大家都疑惑為什麼主唱突然間換了個人,還有人大叫:“為什麼換人?我們要聽傑哥唱歌!”
    “對對,我們不要換人!那誰誰誰,要唱歌去KTV,這裏不是你炫技的地方!”
    “經理呢?怎麼回事?怎麼誰都能上台唱歌的嗎?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有個喝的醉醺醺的男人提著酒瓶跑到舞台邊,剛想爬上去就被保安拎走了。
    秦珩調整好話筒的高度,抬眸往台下掃了一眼,前排的男生女生頓時愣住了,緊接著爆發出尖叫聲:“啊啊啊啊,他好帥啊……你們別亂叫,我要聽他唱歌!”
    “讓他唱!!!”不少人跟著喊,然後人群往前麵擠。
    霍圳的目光一直追隨著秦珩,看他在議論聲中淡定如常地坐著,臉上帶著適度的笑容,他的劉海有些長了,蓋住了一半的眼睛,另外一半在霓虹燈下熠熠生輝,不經意的一個抬頭就能蠱惑人心,這樣的人天生就該站在舞台上。
    “這樣的顏是真實的嗎?甭管他唱的怎樣,光是這張臉我就能看一晚上!”
    “是不是哪個大明星?”
    “前麵的蹲下來些,都看不到帥哥了!”……
    音樂聲響起,前奏是電子琴演奏的,曲調舒緩,霍圳覺得換成鋼琴應該會更合適些,隻是這樣的曲調與酒吧的氛圍格格不入,但顯然無人在意,這會兒女生都在往前擠,無人在意台上的青年要唱什麼歌。
    青年的聲音是婉轉清亮的,聲線清澈如泉水,與之前的主唱完全不同的兩種嗓音,尤其是在酒吧這種烏煙瘴氣的地方,仿佛一道佛號蕩清了濁氣,引人入勝。
    霍圳沒聽過這首歌,問站在吧台後的調酒師:“這首歌的歌名是什麼?”
    調酒師火熱的目光來不及收回,搖頭說:“不知道,有點耳熟,但應該不是很出名的歌。”
    “唱的很好聽,沒想到秦少唱歌居然這麼好聽。”調酒師如癡如醉地說。
    “你以前沒聽過他唱歌?”霍圳帶著一絲微微的優越感問。
    “沒有,秦少每次來就是喝喝酒,和朋友玩遊戲,然後高興了就大方地請全酒吧的客人喝酒,之前還有不少老客戶問他怎麼不來了呢。”
    霍圳掏出一張信用卡放在吧台上,說:“那今晚我請大家喝酒吧。”
    調酒師愣了一下,打量著霍圳,問:“先生是秦少的朋友?”
    “算是吧。”
    調酒師笑容更真誠了些,拿起卡看了一眼,“先生看著跟秦少以前玩的那些朋友很不一樣,難怪秦少現在都很少來酒吧了,轉性了吧?”
    霍圳沒說話,正好秦珩唱的歌到了高潮部分,他雙手握著話筒,低頭垂眸,眼角似乎有淚光滑落,霍圳盯著他半晌沒有回過神來。
    “喲,秦少唱歌居然動情了,很專業啊。”
    “當然,他是專業的。”霍圳肯定地說。
    台下有些聽眾也跟著哭了,明明是剛才那首搖滾樂更悲情更黑暗,可是秦珩的這首歌卻更能引起共鳴,愛恨情仇,總是牽動著更多人的情感。
    等他唱完這首歌,台下的觀眾開始歡呼呐喊;”帥哥,再來一首!……再來一首……”
    秦珩說了句“謝謝”,然後將舞台還給樂隊,從舞台上跳下來,擠過人群大步走回霍圳身邊,端起他麵前的酒杯一口喝光,還打了個嗝,長長地吐出一口氣,“再來一杯!”
    霍圳將屬於他的檸檬蜂蜜水遞給他,說:“這才是你的杯子。”
    秦珩放下酒杯,笑著說:“我當然知道,酒和水我還是分得清的。”他的眼眶發紅,燈光下像是描了紅色的眼影,多了幾分魅惑。
    秦珩有些尷尬,臉頰漸漸發熱起來,還好酒吧燈光昏暗看不出來,他拽著霍圳的手腕將他拖入舞池中,“來都來了,跳舞吧。”
    秦珩有專門學過跳舞,雖然談不上專業,但跳的比普通人肯定好很多,尤其在這樣的場合也不需要什麼技巧,身體跟著音樂扭動就行。
    他本就是人群的焦點,這會兒大家見他來跳舞了紛紛給他讓位置,漸漸的,他倆周圍自發地讓出一塊空地來。
    秦珩的身材纖細,骨架小,腰細腿長,每個動作都引起一連串尖叫,尤其下腰時露出一截腰身,薄薄的一片腹肌以及隱入腰帶裏的人魚線,讓多少人瘋狂起來。
    “沒想到帥哥不僅歌唱得好,舞也跳的這麼好,絕了!”
    “快看那腰那屁股……不行了,我要流鼻血了!”
    “我更喜歡那兩條大長腿,又細又直,也不知道牛仔褲下是什麼樣的人間絕色!”
    “不不不,我覺得那張臉才是女媧的傑作,怎麼有人可以把五官長的這麼好看!”
    秦珩的白色襯衫很快就濕了一片,貼在皮肉上,映出完美的肌肉形狀,他是那種典型的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男人,雖然現在為了拍戲太瘦了一些,但絲毫不影響美感。
    秦珩甩了下頭發,朝霍圳挑釁地勾勾手,後者無奈地笑了一聲,然後將衣擺從褲子裏拉出來,解開袖扣,緩緩地靠近秦珩。
    “啊啊啊啊啊啊……”大家似乎這才注意到霍圳,一眼就足以令人淪陷的帥哥。
    “我操!這個大帥哥哪裏冒出來的?”
    “這氣場,這氛圍感,我感覺看到了森林之王鎖定了他的獵物!”
    有男生高聲喊了一句:“還磨嘰什麼,上啊!”人群頓時爆發出了激情的哄笑聲。
    “這倆……不會是一對吧?”
    “艸艸艸!這基情四射的眼神……我要暈了……”
    秦珩早習慣了這種備受矚目的感覺,他的眼神一直落在霍圳身上,他倒要看看,霍總能在眾目睽睽之下跳出什麼舞步來。
    如果不是地點不對,他很懷疑霍圳會給他跳一個探戈,感覺國標最適合他。

    作者閑話:

    霍圳:“夜店小王子喝蜂蜜水?”
    秦珩:“夜店小王子會唱歌還會跳舞,你要看嗎?”
    霍圳:“看秦大明星唱歌跳舞要付出代價嗎?”
    秦珩:“給你一個眼神自己體會!”求枝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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