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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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憶君自靖和在西廂睡了,便坐在秀雅閣門前的門墩上,看螞蟻搬家,等思君醒來。
    憶君覺得自己是幸運的——自小便是。
    小的時候,家裏雖窮,卻總是恰能吃飽換暖,有父母的疼愛,使得憶君從小就是個樂觀知足的孩子。可惜他6歲那年,村中來了個外鄉人,竟是帶了瘟病的。外公是位赤腳大夫。娘自是先一步看了出來,忙把憶君帶出了村。放心不下收拾包袱的丈夫,便又折返了回去,才發現官兵已經封了村,隻進不出了。
    憶君一輩子都會記得他跟肝腸寸斷的母親說的話:“娘,你想回去變回去吧。日子是跟想一起過的人才有滋味。我自己能活下去的。”
    憶君每每想起,都覺得神奇,那竟是6歲的自己說出的話。
    而憶君娘之後的話更讓他震驚:他竟是她娘偷得孩子!憶君的親娘是鄰縣知府家的丫鬟。一次知府醉酒,竟奸汙了他親娘。他娘當時珠胎暗結,便想生下他好母憑子貴進門。可惜卻難產去了。主母歹毒,不容他活於世,而憶君的娘見是一條生命,便救了他逃了出來。
    憶君當時便明了娘親的意思——讓他去找那知府,便點了點頭。娘親便頭也不回的回了村。
    憶君在村外等了一天一夜,便見官兵燒了村子。不敢多留,按著自己的感覺走。憶君沒哭,很是平靜。也許有人要說他生性涼薄,可憶君並不這麼想,他隻是想活著。即便他剛走沒多久就被拐進了男館,即便他沒多久便要開始學著見人便笑,憶君從不覺得心裏難過。他隻是努力活著——甚至付出一些,讓自己活的更好罷了。
    憶君與館裏其他人不同——他不是最有靈氣的,他不是最年幼的,他不是最漂亮的,他甚至不是最幹淨的。可他卻是從自小的磨難中鍛煉出了無人能比的洞察力。憑著這一點,憶君還是很受歡迎——因為他實在是很貼心。
    而當那靖和被人帶入那江南煙花楚館時,憶君一眼就看出這失魂落魄的人在搜尋著什麼。
    迎來送往的人最是會看人,這人雖是和幾個文人一起進來而一身衣飾也是普通之極以至迎門小哥都不甚熱絡。憶君還是看出那鋒利的眉眼間,有著長期發號施令的霸道——若是討好了,怕有不少賞金呢。
    憶君很清楚自己是賣笑的,並知道自己的笑有多麼令人舒適。裝作不經意的回眸一笑,卻見那人眼中不是驚豔而是狂喜!竟拉著他的手立即要給他贖身。哥哥見他沒什麼錢的樣子,故意說高三倍想來羞辱他,卻被他拿多一倍的銀票砸傻了眼,等哥哥回過神,憶君已被靖和帶走了。
    那一刻,憶君便知道,這靖和王爺,喜歡看人回眸一笑。
    憶君入了王府,才知道這府中已有了一位“思”君,一位“念”君。
    與憶君所想像的豪門中的爭寵不同。這先他入府的兩位公子,全都淡淡,毫不在意。久了,憶君才知道,這王爺,竟似隻與他一人溫存。呃,要算上那個黃杏嗎?
    那念君,身上有著極重的官宦公子氣質,遠遠似神仙。憶君自是不敢與他太過親近,可那常不說話愛下棋的思君卻不同。憶君喜歡他,很喜歡他。
    他不愛說話。憶君自與他相熟後,常常與他閑聊。說多了,也不惱;棋下糟了,也不惱。
    憶君知道,這個人,其實是有一顆很溫暖的心的。隻是,從不明白他眼中那孤寂是什麼。憶君隻知道,自己是越來越心疼他。
    想著想著,便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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