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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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是皇上派來的監司禦馬的玉大人••••••”執事官衝站在一旁,一身絳紅色侍衛袍服的英俊青年揚揚手,向霍梟和宋菱歌介紹道。
霍梟和宋菱歌並不驚奇,這是每年的慣例,皇帝驪山圍獵的一部分備用的禦馬會暫時停留在東峪山這個不算太大,平時隻是用來供應皇陵采辦石料的官吏來往所用的馬匹的馬場,用霍梟的話說,這入秋的九月,最難熬的日子莫過於皇帝的欽差大人駕到,不能自由自在,隨心所欲的緊巴日子。
“在下玉明,二位有禮••••••”青年朝站在對麵的二人拱拱手,抱拳以禮。
“客氣!”霍梟沒好氣地拱拱手,算是答言,這禦馬監大人每年都來,每年來的人都不一樣,可這麼年輕的還是第一次,況且眼前的這個人氣質高華,儀態雍容,棱角分明的臉膛上,那是一雙純黑而莫測的鶴眼,淺笑間,周身的氛圍亦非尋常,霍梟心裏在想,這樣一個人,他的心絕不像他的臉那樣,偽裝的那麼和諧。
這是個野心勃勃的人,區區的禦馬監,絕對和他不配套。
“玉大人客氣了,馬場簡陋,沒什麼可招待大人的,大人放心,我們一定謹守本分,照顧好馬匹!”宋菱歌在霍梟身後,往前走走,衝禦馬監拱手施禮道。
霍大胡子就是這樣,每每馬場來個不大不小的領導,他就要擋在自己前麵,好像自己是個沒出嫁的大姑娘,不能給人看,也不知道安得什麼鬼心思,自己又不會搶他的俸祿!
“嗬嗬,玉大人放心吧,這小菱子養馬可是有一手的,別看年紀小,那東峪馬場的群駒,可都隻聽這小子一個呼哨,不然誰也別想牽得走!”執事官看著宋菱歌,衝禦馬監笑言道。
“是嗎,就是不知道記性好不好?!”蕭明毓看著眼前正對上自己的眸子,一臉陌生的宋菱歌,袖口裏的拳頭都握緊了,你小子好樣的,你就裝吧,我讓你忘了我!
“什麼?!”執事官不解地看著這位英俊禦馬監大人,平時來的就算是個皇家的一等侍衛,常在馬監供職的人,身上難免有股子長久不去的土腥味和馬臊氣,可這位大人不僅沒有半分土氣,而且渾身還散著一股幽幽的沉水香的香氣,讓人心醉神往。
“哦,我是說,皇上的禦馬批次等級嚴格,供應的品種不得有一點差池,如果不小心一點,隻怕你我都擔待不起!”蕭明毓趕忙朝那執事官笑言道,死小子,慢慢再跟你算賬,有本事你再從老子眼前消失試試看!
“哦,是!”執事官趕忙恭敬道。
“玉大人有什麼吩咐盡可以找在下,菱歌小孩子玩鬧,萬沒有執事大人說的那麼神,隻是個幫傭罷了,在下是馬場的主事,萬事由我擔待!”霍梟突然覺的這禦馬監大人的眼光,在閃過菱歌的臉時,竟有點讓人不寒而栗,但那隻是一絲的眼光掃過,就又恢複了淺笑的淡定神情,他趕忙上前一步,擋在菱歌前麵。
又擋我,喂,霍梟,你長這麼高,這麼大塊頭,我都看不見領導了,雖然這個領導很年輕,但是絕對夠英俊,就像宋菱歌那個二十一世紀記憶裏的青年才俊,金領一族,突然讓很久沒見過世麵的小土著好生羨慕。
“霍主事,好說,好說!”蕭明毓微微一笑,心中疑惑,什麼時候馬場竟然有了這西陲之地的胡人,這身材高峻英挺的偉男子,甚至比一向自視甚高的自己還高出了一個頭頂,說起話來聲音低沉有力,就像那西地草原的胡狼一樣,狂傲的藍眼睛裏,流露的是十足的野性。
那小子就是跟這樣一個人在一起,才會忘了自己嗎,的確,馬場雖然清苦,但卻是個山高皇帝遠,絕對的自由自在之地,簡直可比占山為王的一方豪強了。
想想馬場裏,駿馬奔騰,塵煙四起的豪壯景象,白日登山,可遙望邊塞壯麗的山川河流,傍晚回歸,飲馬郊河,滿足一個男兒心中所有的壯懷與激烈,自己又何嚐不想如此呢。
思下心裏突然沉沉的,是嫉妒嗎,皇城裏的日子實在太悶了,不過,現在他顯然找到了散心的好辦法。
“玉大人,馬場也看過了,這裏簡陋,咱們還是回在下的衙署吧!”執事官見禦馬監大人突然悶悶的,以為他已然厭倦了這簡陋的一切,趕忙察言觀色道。
“執事大人客氣了,在下想在這馬場安頓下來••••••”
一言既出,語驚四座,但蕭明毓自然有好理由讓自己留在這馬場裏,說什麼自己是頭次領皇差,不敢怠慢,辜負了皇上的器重,外帶言裏言外透露著一定在皇帝麵前替執事大人美言幾句,哄的這年過半百,胡子一把的執事大人以為升官有望,當下樂顛顛地徑自騎了馬,下山而去。
夕陽下的馬場,再次披上了一片朦朧的霞影,少年站在圍欄上,沿著圍欄來回走著,招呼群馬回巢,秋天是山裏的野獸頻繁出沒的季節,吃飽了以備冬荒,所以日頭剛剛有了西沉的跡象,宋菱歌便帶著小紅馬來趕這群馬回巢了。
況且今日不像平常,可以偷懶,隻不過是被霍梟罵罵罷了,多了個監工的,還是多做點事,勤快點,才不會出錯。
蕭明毓抱臂站在遠處看著圍欄上的少年,他好像比初見時壯實了許多,個子也長高了,雖然依舊欠火,那圓圓臉,被山風吹的像個飽滿的秋蘋果,自在的神情,笑盈盈的,似乎宮廷那封閉高牆再也困不住他精靈一樣自由的生命,隻有在這裏他才是個完完整整的人,活的是那樣的真實與自在,就像是自己在落霞宮的廊子上看見的,蒼藍的天際,飄渺的雲層間穿梭的鴻雁。
打開了圍欄,正要爬上小紅馬,揮鞭驅趕群駒,突然腰後一輕,已然被一隻有力的胳膊抄上了馬背,宋菱歌笑罵道,
“霍梟,你又喝多吧?!”
“放開我,馬跑光了,讓玉大人知道,你霍大主事的臉麵還要不要了?!”當下曲肘直朝後麵抱著自己的人的腰眼,一陣狠戳。
“小••••••菱••••••子••••••”
身後的聲音不是霍梟那熟悉的粗吼,這個聲音,從容而淡定,顯得不溫不火,自己不久前好像聽過,回頭一看才知道,
“玉••••••玉大人?!”
“不,我不是玉大人,我••••••是••••••‘小明’••••••”
讓他記起自己,真的就這麼難嗎?!
“大人,您晚上就在這休息吧,我們隻有這幾間土屋,霍主事就在隔壁,那口缸裏有清水,您先洗漱一下,一會我來叫您吃晚飯。”饒有興趣地看著菱歌抱著滿床的被褥來回走動著,蕭明毓心想,他和菱音到底是哪一點不同的呢,一模一樣的同一副皮相,可自己一眼就能認出他,難道僅僅是因為男女有別嗎,蕭明毓知道,絕不是那麼簡單。
“你住哪兒?”
忙忙活活的菱歌似乎沒聽清他的問話,茫然地回頭,眼睛裏滿是詢問。
“和霍主事一起嗎?!”蕭明毓自己也不知道,這話裏已然犯了酸意。
“哦,我住馬廄••••••”菱歌似乎明白了他在問什麼,放好被子,隨口說道。
“什麼?!”難道這三年,他就住在那個四麵通風的馬廄裏,山裏的冬天冷的幾乎是蝕骨侵皮的,這樣的經驗在蕭明毓隨軍出征,十五歲便立下赫赫戰功的經曆中,不是沒有的,這小子簡直頑強的像根野草,他到底是怎麼活過來的。
“山風凜冽,你住馬廄?!”
“這裏不是有房子嗎?!”
“嗬嗬,沒什麼,剛來的時候就一直住在那裏,後來慢慢習慣了,跟馬兒們熟絡了,也就回不來了!”菱歌拍拍手,滿意地看著整理好的一切,這種事還得他來做,要是交給霍大胡子,準的搞得一團糟。
當年霍梟不是沒有問過他要不要到土屋裏住,菱歌想了想,除了飄雪的嚴冬,他還是比較喜歡睡馬廄,和他的小紅在一起,為此還不止一次地被霍大胡子數落為賤骨頭。
“不是霍主事欺負我哦,是我自己喜歡幹草垛的香味,比這硬邦邦的土炕強多了!”想想霍梟當時的怪樣子,忍不住輕笑道。
一圍篝火,映紅了三張年輕而生動的麵孔,野性的霍梟,雍容的明毓,純真的菱歌。
馬場來了客人,霍梟獵了隻山裏的土羊,三個人就這樣圍著鬆樹枝搭成的架子,拿著刀,聞著篝火裏不斷冒出的鬆香,準備開餐。
“好了嗎,好了吧?!”幹了很久的活,菱歌的肚子早就開始叫了,迫不及待地拿著割肉的匕首,躍躍欲試,絕對一副磨刀霍霍向豬羊的嘴臉。
“饞鬼,先說好,不許多吃,不然又像上次那樣鬧肚子,折騰人,今天可有外人在,我看你小子怎麼把人丟到爪哇國去!”霍梟一把打掉臭小子偷偷伸向肥羊的手,大聲教訓道。
“霍大人,霍大哥,那你就忍心看我餓著嗎?!”菱歌委屈地縮回了自己的手。
“餓著吧,誰讓你小子一肚子不經折騰的狗腸子,上次,哼,我還以為你給茅神當女婿去了呢,哈哈!”想著臭小子超爛的腸胃,上次生病臉色發青,連腿都拉虛了的鬼樣子,霍梟不禁大笑起來。
“你胡說!”菱歌看看一旁莞爾不言,隻是搖頭淺笑的明毓,臉燒的通紅。
“我要吃,我就要吃!”說罷,連刀也不拿,伸手就去夠那架子上的肥羊。
“小心燙!”兩個聲音,一個吼,一個急,兩隻手,不約而同地打上菱歌伸向肥羊的手。
“嘶••••••”菱歌果然還是被燙了一下,趕緊縮回手指,一口含進嘴裏,一會又自己笑了起來,
“好香!”像是占了老大的便宜。
殊不知,那兩隻手各自的主人,現正相互對望著,雖然隔著火光,一樣的男兒驕傲的心性,悻悻地收回手,暗暗揣測著彼此心裏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