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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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這個字人人都有,我也不例外,隻是我的情,與常人不同。
如果一個正常人,一個十幾歲,二十幾歲的人,他們的情,他們看重的情,恐怕就是愛情了吧。可是我不然。
我把“情”這個字,規劃在三個名詞裏。其之一,友情,我最看重的東西。其之二,親情,我一直想將其擺脫卻怎麼也不能擺脫的困惑。其之三,愛情。這個世界上我唯一不相信的東西。
我寧可相信上帝流血拯救那些罪惡深重之人,可我卻怎麼也不相信這世界上隨處可見的愛情。
14歲的時候,父親對我說,你敢早戀我就大打折你一條腿,很可惜,那時候我隻是笑笑,連反駁的力氣都省了。19歲的時候,父親問我,你有沒有對象?我抖抖手,依舊的瀟灑無人知,我說我的對象還沒生出來呢。當我22的時候,父親簡直像急於要把我踢出家門的老處女,幾乎要一個星期一尋訪的檢查人員,問我有沒有處個朋友。我隻回了一句,查點把他腸子氣青。我說,等我48歲的時候,我會找個沒父母,有遺產,快要去見上帝的大嬸當老婆。如果她有子女,那就當是給我的贈送品了。但我盡量會體貼的找個她子女沒我大的,畢竟要是管我叫老子的比我還大,他不嫌牙磣我還嫌寒磣呢!
有個朋友給我的評語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因為那對我來說是相當珍貴的。(畢竟你不能強求一個剛到中午就能忘記早餐內容家夥的記憶力,但那隻是比喻,一般我不吃早餐!)隻有一句話來形容我,隻是短短的幾個詞彙,隻是簡單扼要,卻全中!
她說:你是個沒心沒肺連自己都不會愛的變態!
其實當時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還是很震驚的。不是為那家夥以這麼誇張的詞彙來形容我,而是她形容的相當恰當,恰當到我無法反駁的地步。
朋友說我神經不正常,變態,說我人格分裂。我隻是笑,決不否認。
我總是說我想找一個人,陪伴我一生,無論男人女人,隻要他愛我。我口口聲聲說自己是雙性戀,可我自己比誰都知道,我根本不愛任何人。我人格分裂?那是他們瞎說,因為我的另一人格早已死亡。
我的心不知何時開始封閉,我甚至將信仰遺棄,我總是希望有人來愛我,可卻在心底拒絕著所有人被我所愛。
————愛所有人,信任少許人,勿傷害任何人。
我總是把莎士比亞的這句話放在嘴邊,卻沒有任何一點符合我自己。
我沒有愛情,但我有‘喜歡’,一種東西,一個人,如果能讓我喜歡上三個月的話,那麼,我想那是奇跡。我是個喜新厭舊的人。
當然,這其中不包括親情和友情,這兩種我盡量的不去衡量。
在無聊的時候,我也總是問我那些擁有美滿愛情的朋友,我問他們,所謂的“愛”是什麼?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我愛上一個人呢?
而所謂的答案,卻沒有一個是能讓我滿意的。
所以,當我最好的朋友為了他的‘愛’而死的時候,我想那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以及,這個世界上我唯一不能認同的錯誤。
我要複仇,我要為他的“愛”,為我的“情”而複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