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繼續  Amini愛美麗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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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五六歲的時候,第一次拿媽媽的口紅在眉心點了一點紅,然後胡亂的在嘴唇上塗開。忘記在太陽落山之前擦掉這些痕跡,直到媽媽回家看見穿著她新買的高跟鞋的我以及我自認為完美的妝容時瞪大了眼珠。
    “呀,我的小祖宗喲。“恩,她是這麼叫著的我還記得。
    健忘是我的愛好,可她在之後將那句話的頻率無限擴大,我便記住了。也許,就是在那個時侯知道美醜的概念。知道安徒生說的世界是“從此王子和公主過著幸福的生活“,知道“我們的大中國好大的一個家。”
    從那時起開始記事了吧。
    上小學的時候常被老師拉去為“六一”準備節目。一年級的“數星星”,三年級的“好日子”,四年級唱“拾稻穗的小姑娘”,五年級拉《良宵》,拉《賽馬》……其實,這些場景已經模糊的隻剩下那些我站在舞台上的心情,既緊張又激動的臉龐。難道你不覺得嗎,自信的表演者是最美麗的。
    後來很努力的讀書,中考前老師對我說“你瘦了好多。”瘦了,是變漂亮了嗎?
    開始迷戀音樂,先從古典開始,然後到流行,再到歐美。聽歌逐漸注意歌詞部分,自動忽略網路上傳唱的口水歌。這類歌曲唱的倒是撕心裂肺,感情,怎麼試那樣?矯情,虛假。想的太美好,所以失了他的美。
    認識了很多人,交際圈比想象的熱火朝天。有畫著濃妝的表演者,有熱愛音樂的哥哥,有會寫曲子的小妹妹,有在雜誌上寫文的寫手,有初出茅廬開辦電子雜誌的熱血青年。我一定還會認識更多的人,但值得我似夢珍惜的也就是為數寥寥。
    我更愛誰呢?除了我自己我最愛你,我最熱愛你。
    其實不僅想說“我愛你”,我還想說“我相信你”。有時,相信和愛都會成為負擔,我不願是你的負擔。這些,你聽過就好。曾經有人在我麵前拿你和誰誰比,我總是維護你。我對他們說“她才最好看呢”,“她是最優秀的”,“她是我最最親的人”。那麼多的最,別人以為不然,可你就那樣的擺在了我的心中。
    她是你,你是最美的人,永遠都是。
    喜歡上文字,是從小學開始的。那個語文老師很喜歡我,很樂意看我寫的三四百字的作文,很願意把我寫的事情放在台麵上。受表揚了,得獎了,興趣就更加濃厚了。
    受小親愛熏陶看了韓國的校園小說,然後又是中國一係列最火最熱的青春讀物,繼而是冷門卻字字珠璣的作品。試著自己寫些相似片段,但大部分都是未完成或不滿意。
    也談過那麼兩次戀愛,最後竟忘記了曾經深埋心底的少年,有多少人還記得那最初的模樣?不過讀書的時候再聽到同學故意說起男孩的名字,仍忍不住引來一陣臉紅心跳。愛情,不都是那樣?
    逐漸看到朋友的愛人被留在部落格裏,一句話為一句的記敘方式,一點比一點更加強烈的感情。起初,我還會為之動容,讓我也跟著同樣的風格運作。看了久了,不免眼部疲勞,看膩了,看煩了,寫夠了。
    這個年齡哪懂愛情?終於認清自己大部分視為愛的感情不過是感動和崇拜。喜歡笛安說“羅密歐與茱麗葉懂什麼是愛情?懂得愛情的不過是莎士比亞”。有點諷刺以為,可誰說不是,十四歲的他們怎麼懂得?
    太美麗太美麗,迷失了眼睛。
    那類讓我模仿的文體已不愛,在我心裏,那不再美麗。
    並不是在批判什麼,寫的文字隻給看得懂的人看。
    ——可以買蕾絲買泡泡裙嗎?
    ——不可以。你還小,沒到打扮的年齡。
    其實不是我小,是我沒有能力罷了。那回答明明是“你沒有資格”。是的,我沒有為那妖嬈風塵埋單的資格。
    愛美麗,再見。回頭見。
    記得電影裏的那個艾米麗嗎?那個希望世間純潔無暇的善良天使。她那麼的脆弱,和玻璃一樣一碰就碎。我也太脆弱。
    會變強大的吧?
    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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