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允在篇 U-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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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我們都還是陌生人,連一次的擦肩而過都沒有。我們過著隻屬於自己的生活,根本沒有想過以後會發生什麼。
十五歲,我們知道了對方,認識了對方,從此走上了一條將會很辛酸的道路。
十六歲,我們漸漸的了解了對方,習慣了對方。在每天隻休息幾個小時,幻想自己美夢成真的日子裏,我們成為彼此的依靠,彼此的動力。
十七歲,我們知道,我們的夢想就快要一同實現了。於是,我們決定以後要風雨無阻的並肩走下去。我們的眼裏有著我們自己的誓言,自己的承諾,自己的堅持。
十八歲,我們終於站在了期盼已久,光芒四射的舞台。所有的艱辛,苦難,犧牲,疼痛原來都有一個人陪著自己嚐。所有的喜悅,開心,幸福,成功原來都有一個人陪著自己分享。我們看著對方的臉,深刻的感悟到了什麼叫甘苦與共!
十九歲,為了好好的做隊長,我將自己的所有的孩子氣全隱藏起來,將自己所有的潛力全釋放出來。我開始學會說官方語言,開始適應娛樂圈的邇虞我詐,開始努力的保護全隊的每一個人,開始把自己變成一個成熟的男人,開始習慣性的刻意去照顧金在中。在組合裏,我們一個是隊長,一個是主唱。於是,不論是說話,行動,神態,表情,包括眼神,我們都越來越有默契。所有的肢體碰觸都沒有什麼特殊意義,因為對我們而言,這些僅僅是在一起怎麼多年的習慣罷了。終於,在每一次不經意的相對一笑裏,我們體會到了什麼是心有靈犀!
二十歲,是最多風雨的一年。金在中連連的事故搞的我焦頭爛額,我漸漸的愛不管何時何地都站在金在中的前麵,也許隻有這樣才可以避免金在中的受傷。我為金在中擋下了所有的事事非非,但我卻心甘情願。在中受傷後無論到哪裏,我都習慣從後麵抱著他,因為我怕他再次跌到。在在中腿傷時期,我說:“如果我所愛的人沒有了腿,那麼以後我就是你的腿。”我做到了。對於我們兩之間,任何一個小小的諾言,我們都會盡全力去實現。因為我們是彼此最重要的人。年終大獎時說完感謝詞,我抱著在中,哭得快暈了過去,終於把這麼多年來心底的委屈全發泄了出來。其實,我也是在硬撐,我也會累啊!那一刻,我的身邊隻允許那個叫金在中的家夥呆著。在這最困難的一年裏,在我們第一次得到年終大獎的時候,我們又懂得了一個詞,不離不棄!
二十一歲,因為公司的禁令我們倆在舞台上,鏡頭前都必須避閑。於是我們的接觸變的越來越少,但是我們都非常明白對方在想些什麼。從拔壓到咽喉炎,到胃炎,到雙腳韌帶破裂。我渾身上下幾乎全是傷,就算是這樣,一看到在中我就會笑,笑的很開心,很幸福。在中犯錯或是說錯話的時候我會用那種寵溺的眼神望著他。中毒事件後,我不愛說話了,也不愛上鏡頭了,卻依然寵愛那個金在中。不需要說話,更不需要做什麼動作,一個眼神就夠了。隻要一個眼神,彼此之間的一切全部知道。這回,我們學會了隻是愛你,無關承諾,因為距離,所以長久!
我知道,無論是剛出道時的反轉劇,還是我中毒之後對在中那個家夥說的話,都是出自我的內心。我始終記得,那次在電台,在我不注意的時候在中他親了我。那一瞬間,我的心中充滿了欣喜,我想,在中你的感受也一定是和我一樣吧!
馬上我也要過22歲生日了,我想要什麼呢,是想做一輩子金在中的保護神呢?還是想就這樣一直把調戲金在中當做人生的樂趣呢?也許我隻想對金在中說:“我鄭允浩這輩子已經不能沒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