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陽光下的尤物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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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陽光下的尤物
    那陣子,我出差了,回來的時候幹媽帶著她家的小保姆正替我收拾屋子,她神秘兮兮地告訴我,公司安排我隔壁的屋子住人了。我姑妄聽之,壓根沒往心裏去。
    幹媽是上海人,一個幹淨美麗的老太太。自打我來到上海這座特別魔幻的城市,母親就托她管理我的日常起居,包括收拾屋子,洗熨衣服。我貼身衣服像襯衫、內褲什麼都是老太太親自洗,她的觀念中男孩子是金貴的,貼身衣物哪能叫小保姆沾手,這是老觀念了。
    老太太親自給我洗衣服的時候,基本不用洗衣機,用手搓。老太太對我好,於是,我就以幹媽相稱。老太太樂意,不時給我講些老套的做人道理,她的話我通常是左耳朵進,右耳朵出。此時,她看見我光著膀子收拾行李,鄭重其事地提醒我,公寓裏新住進了人,以後不可以再光著膀子走來走去了,再說,天氣都已經過了三伏,按理說也是不可以打赤膊的。我暗自好笑,心想隔壁住進的又不是女孩子。女士麵前我自然會收斂,可表麵上還是乖乖地聽了。
    我住的地方即所謂的“公司屋”,是公司統一租賃後,提供給我們這些非上海戶籍的COO住的,統一風格的裝修,設施齊全,條件還算不錯,但不是很高檔的那種酒店公寓,好處是位於商業地界,生活比較便利。我住的單元是三居室,可以住三個單身,共用一個起居客廳。很長時間,我隔壁那屋都空著。我知道早晚要住人,上海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長期空著一間屋是很奢侈的,公司一個月要白白付出好幾千租金。
    然而,隔壁那人來了好幾天,我都沒見到,隻知道他是公司外聘的視覺總監,負責公司近階段的業務策劃,也算是公司的高層人物。他不打照麵,除了公司業務忙,應該沒別的解釋。
    星期天,我照例睡懶覺,起來已經快11點,想起幹媽的提醒,乖乖地套上居家的長褲,恰好有電話進來,我一麵接著電話,一麵推開通往露台的落地窗……當我接完電話回過身來時,被眼前的情景嚇一跳——一個瘦高的陌生男人站在房門口,一動不動地看著我,眼神之專注令人生疑。於是,我立馬想到是他,忙著衝他一笑,算是招呼過。自此,我們倆算是相識了。
    他叫沈文濤,公司裏興喊英文名,人們都管他叫Steven總監。無論從哪方麵看,Steven都是一個不錯的男人,有身高,有學曆,有俊朗的外表、棱角分明的臉,還長著一頭微卷的烏發,談吐儒雅,舉止瀟灑,絕對是男人中的上品。那時他大約是31、2歲的年紀,我22,無論從公司的地位,還是年齡,他都高我一頭。可他卻住在我隔壁那間不太敞亮的小屋子裏,也就是所謂次臥的那種屋子,他能夠接受公司的安排,不住酒店,說明脾氣不錯。
    我們認識後,交往就多起來,畢竟住在一個公寓裏,好歹是鄰居,又是一個公司,隻要其中一人沒有加班或外出公幹,就一起坐地鐵上下班。雖然如此,平時照麵,我們也就是頷首一笑,絕對的君子風度。我屋子裏有單獨的盥洗室,不用去起居室用公房衝涼,關了門也算是個獨立的空間。
    有一回,他來敲我的門,說是自己的網線不好使,讓我過去看一下。我欣然答應。
    第一次走進Steven的房間,立馬意識到他是個愛整潔的男人,所有的東西有條不紊,而且一塵不染,連床單都幾乎看不到一道褶皺,心想,這樣精致的男人現在已經不多見了。轉而又想,但凡精致、講究的男人,都有某方麵的孤怪。但願這位鄰居大哥不要有太讓人難以接受的個人習性。
    我在牆角給Steven檢查進線插口,一蹲下,我那低腰的牛仔褲就讓我出乖露糗了,腰以下露了好大一截,他站在我身後,用幽默的口吻提醒我:
    “嘿嘿嘿,都看見溝了……”
    我馬上直起身,不好意思地提了提褲子。
    線沒什麼大問題,很快就連上了。他再三謝我,臨走,還提醒我:“穿這種式樣的牛仔褲以後要小心,在公司,尤其在女同事跟前可不能大意。”
    他還提這事,可見在他心目中,這事有多重要,絕不是件可以稀裏馬哈的小事。我認真地點了點頭。
    從那以後,我們好像又走近了一步,談話時的笑聲也大了起來。偶爾,Steven也會搭一下我的後腰,或者抱一抱我的肩膀,通常是在過街的時候,他總是希望我能跟上他的步子,不要獨自搖來晃去,連過馬路都不知道加快腳步。他願意放下總監的架子,我也願意有個好相處的合居者,何況我們怎麼說也是同齡人。
    Steven不承認我們是同齡人,他說,按現在社會發展的速度,五歲就是一個台階,相差五歲在世界觀和價值觀上就有許多差異,生活方式很不一樣,很多事說不到一塊去。我調侃說,“所以,我要夠上你,還要上兩個台階。”Steven說:“哪有,是我要踩上兩個台階,才能夠跟你齊頭並肩。”我明白,我說的是職位,是閱曆和經驗,他是在說我個子高,滿擰,於是說:“誇張了,隻比你高半個頭好吧——”
    我們都不做飯,誰有飯局,能帶上對方就帶上,各自的朋友不久也都熟絡了。更多的時候是夥著上飯店,那是最容易增進交流、融洽感情的了。男人嘛,一碰杯,本質的一麵差不多也就全暴露了。但他總體來說還是屬於矜持含蓄的一類,偶爾會有一點興奮過度,常常是在我喝酒喝得來勁了,要開始耍寶搞怪,把他的情緒也調動起來。
    一次,借著餐桌上的輕鬆氣氛,我問他,剛搬來公寓的那天,他站在我房門口怎麼了,那麼愣?好傻。他放下手裏的筷子,用餐巾仔細地抹了抹嘴,說:
    “其實,那天我沒打算在你屋子門口停留的。朝同事臥室裏探頭,很不禮貌,再說我還是初來乍到。
    “那天,我早起來了,發了幾份電子郵件,想去廚房拿點水,路過你房門口,偶然一抬眼睛,你知道我看見什麼了?(什麼啊?)我看見你站在落地窗前看街景(我哪有在看街景,我明明在接電話好不好),太陽照進來,你整個人是一個剪影——胸脯被太陽照到的地方那麼飽滿,那麼挺拔。腰背被逆光襯得隻有扁扁的一塊,那條弧線太美妙了。”
    我開始臉紅了,我沒想到他會這麼說。
    “還有,當時你光著腳是吧?(我習慣光腳踩在地毯上),男孩子光腳是很性感的,所以男孩子不常光腳,和女人不一樣。還有……(還有啊?)我不說了——”他戛然而止。
    聽好話總是開心的,我“命令”他繼續說,否則當晚這一餐就由他買單。平時我們都是AA的。
    Steven詭秘地笑著:“是你一定要讓我說的,我可說了哦——”他靠近我,小聲地,“有人說過你的臀部嗎?(天!Steven居然用這麼一個斯文的書麵語言,兩個男生說話用得著這麼斯文、小聲嗎……怎麼啦?)特別好看,像你這樣年齡的男孩,通常是瘦瘦的,扁扁的,以骨感取勝,有一種足以暴露年齡的少年感。可你不是,很翹,位子長得好,完全是理想的內衣MODEL的坯子,亞洲男孩很少見的,也就是我們行話裏指得那種很——”
    我的臉大概紅得已經能看出來,Steven看了我一眼,到嘴邊的話又止住了,再也不願意把行話裏那個也許是很露骨的詞說出來,我也不好再強求。
    我感到臉火辣辣地燙。
    他說:“我當時就想,這男孩子怎麼這麼安靜,這麼好看……簡直是,陽光下的尤物。”
    溢美之詞我不是沒聽過,從小到大聽太多了,可Steven的話還是叫我臉紅,這是一種奇怪的感受,就像個涉世不深的小男孩,心很淺,承接不住太多的東西,倏忽就滿了。沒等他說完,我故作姿態大笑起來,以掩飾自己的窘迫:“我有那麼好嗎?”
    “真的,真的——”Steven認真地說。“我沒必要恭維你。我是研究視覺藝術的,眼光有相當的質量,我覺得好,起碼是水準線以上的。”
    他這麼說,我稍稍心安。
    這些搞視覺藝術的,整天沉溺在對事物的審美中,而審美的至高境界是對人的評判,直接說就是對人體的評判。他們對人體的態度和常人不一樣,熱衷程度也不一樣,不僅能坦然麵對,感受也非常獨特,非常偏執。他們的工作術語,在外人看來簡直就是帶顏色兒的語言,但在他們行內卻再正常不過。我常常搞不清那些視覺藝術家心裏的標準到底是什麼?自打我幹了廣告這一行,時常遇到讓我不能理解的人和事。就因為有許多搞不清,我才不能坦然麵對,才老是感到別扭。比如這句“陽光下的尤物”,我分辨不出它的份量,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坦然接受……雖然我挺喜歡我現在幹的這一行,但到底還是不入流。尤其在Steven麵前,他在業界的資曆高我幾個頭,他的高深映襯著我的淺薄,我隻有虛心聽他教誨的份,哪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可以跟他討論。地位的差距,讓我不自覺地對他抱有崇拜和敬畏,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Steven既然明說,對我的欣賞,完全是從視覺藝術的角度,那麼,我也應該相信這一切都是出自他職業慣性,是習性使然。

    作者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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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朋友,抱歉,兩天都沒有正常顯示,我隻能采取重新“修改”,重新更新。給你們增添工作量了,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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