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混沌2004之曇花愛情(二)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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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了一會兒,小趙禮貌地對介紹人說希望和我單獨出去,讓我們自己加深了解。這個建議正好化解了我的尷尬,使我對他增添了一分好感。
    出了門,他建議找個地方坐坐,正好看到肯德基,就走了進去。我要了盒蛋撻,他不愛吃甜食,就叫了個漢堡,找了個座,我們邊吃邊聊。
    沒了介紹人在身旁,我也不用再裝淑女,加上對小趙印象不壞,聊起來就沒什麼拘束。
    “知道嗎,我最討厭相親了。”我說。
    “哦?”他盯著我,一臉疑惑。
    “你想想,兩個心懷鬼胎的男女,抱著同一個目的見麵,然後憑借第一眼印象就決定終身,這功利心也忒強了吧。”我滿嘴的蛋撻屑,不易覺察地用手擋著嘴,以免說話時屑子飛濺出來。
    他笑笑,表示讚同。我是一個健談的人,一杯可樂下肚,就開始天南海北了,關於自己的信息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他,包括我怕狗這個事實。
    說到怕狗,那還真是童年陰影。小時候我在奶奶家玩,奶奶住在一個小鎮上,小鎮的街道很窄,兩邊都是房子。那時候很調皮,在奶奶家門口玩耍時,看到對麵鄰居家的狗在曬太陽,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撿起個石頭扔向那隻狗,狗被激怒了,嗖的一下向我撲來,我拔腳就往屋裏跑。很幸運,跑的比狗快,沒被咬著,可奶奶嚇壞了,非要拉我去打狂犬疫苗,從此,幼小的心靈便留下了巨大的陰影,見到狗就怕,不管多大體積。更要命的是,偶爾聽到類似狗身上的鈴鐺響,我都會杯弓蛇影。
    聽完這段童年往事,小趙笑得前俯後仰。“沒想到你看上去挺淑女,膽子竟這麼大,居然敢挑釁狗,佩服佩服!”吃完肯德基,他要送我回學校。那時已經傍晚,路上很多溜狗的人,我當然害怕,一路緊張地跟著他,小心翼翼地繞過那些或靜或動的狗,那表情又惹來小趙的狂笑。
    總的說來,對小趙印象不錯。回到學校,我給他發了個短信,感謝他的肯德基,他也表達了對我的好感。接下來一個禮拜,我們天天通過短信交流。那時候我在《北京晚報》體育部實習,每天從上午6點到中午12點半,周末也不能休息。忙裏偷閑,我們借著短信不停鬥嘴,我想應該算作戀愛的萌芽吧。
    老爸老媽知道這個消息,簡直要樂壞了,不停打電話追問我們的進展,就差問什麼時候可以見家長了。隔著電話我都能想像出他們那快要淌下的口水,真是的,這八字還沒一撇呢,瞎激動什麼啊!
    好不容易盼到了周末,我們約好周末見麵。掐指算了算,我回到宿舍大概1點半,洗完澡大概2點,於是把見麵時間約到了2點半。可人算不如天算,2點10分,我還在梳頭,他的短信就來了,“我到了,在西門。”好在那時候基本上收拾好了。十分鍾後,我不施粉黛,披著濕漉漉的頭發下了樓。
    和第一次不同,我想讓他看到真實的我,於是特意穿上平常工作時穿的休閑裝。到了西門,在不遠處一樹蔭下找到了他。
    “趙廣翔!”我衝他招招手,笑嘻嘻地走了過去。
    “和那天風格完全不同啊!”他笑笑說。
    “是啊,那天曾阿姨非要我化妝,怕一臉學生氣把你嚇跑了。咋地也要尊重長輩啊。”我一本正經地說。
    “這樣也挺好的。”
    “謝謝啊!呃,我們現在去哪裏?”
    “喜歡唱歌嗎?要不去唱歌吧!”
    “隨你便!”
    正好學校附近新開了一家KTV,環境不錯,歌也挺新,我們就去了那裏。我其實不擅長唱歌的,樂感很差,總是唱快了,對不上歌詞。小趙唱歌很好聽,就我們兩個人也充分顯示出他的麥霸本色。我隻不過是某人個人演唱會上的不神秘嘉賓,等到廣告時間才能輪到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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