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番外 土豆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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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忽忽流逝,一眨眼,我們都已長大。我的大羊還沒有自己的歸屬,依然在那個家裏掙紮著,或許有一天,但我們再也不是彼此的最愛時,我們是真的幸福了。
——羅言菲
第一次見到揚揚時,他才五歲,而我也才八歲。
我們都還很小很小,記得是在深秋吧!院子裏的落葉都鋪了一地,我放學回家時,看到那個坐在院子裏哭泣的小孩。
我家在富人圈裏,大家都是獨門獨戶,所以根本不可能放任小孩自己在院子裏哭,而保姆卻連人影也看不到。
或許,是因為好奇;或許,是因為同情;反正我走了過去,說:“喂,小鬼,如果你不再哭了,我就請你吃糖。”
看來糖果的魅力真的很大,剛剛還哭得聲嘶力竭的孩子,現在已揚起紅紅的小臉,眨著泛紅的眼睛嚷嚷道:“糖……糖。”
好吧,揚揚就是這樣被我拐來的,哦不,是哄來的。
反正從那以後,我們就再也沒有分開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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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他七歲,我十歲。
揚揚要讀小學了。
為了讓揚揚能夠和我同一所學校,我第一次動用了自己的權力,並與刑叔叔麵對麵的談判。當然,結果是我贏了。
從那之後,我的爸爸就時常要我學東學西,並成功發現了我的特長——計算機。
那時候的揚揚長得小小的,柔柔弱弱的樣子煞是惹人憐愛,當然也會勾起別人的欺負欲。大家也都知道,小孩子表現喜歡的方式總是很奇怪的。所以,第一天上學的結果就以揚揚哭哭啼啼的喊著:“肥肥抱抱……”結束。因為菲菲與肥肥同音,當時口齒不清的揚揚喊了我肥肥六年,不管我怎麼威脅利誘,他都不改,直到他喜歡吃土豆……並叫我土豆才結束了那個很不雅的名字!
當時的我雖然也是個小孩子,但是與一年級的小孩子比又大了很多,於是,我經常以武力使他們屈服,並且不敢在欺負揚揚為止。當然我一個人不可能敵得過太多的人,比較雙拳難敵四手嘛!所以我收了幾個小弟,屁顛屁顛的跟在我和揚揚的身後。
揚揚對此對我無比的崇拜……一直到現在他對我還是有一種近似於雛鳥的情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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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後來他十三歲,我十六歲。
揚揚的父母已正式的分居了,為了讓揚揚不再那個沒有一絲絲愛的家裏,我毅然決定帶著他搬出去住。
當然這也引起了爸爸的強烈抗議,但迫於我的罷工,也就沒有在反對,隻是希望我能夠沒星期至少回家一次,因為我的媽媽會想我。你肯定會問為什麼我會罷工?那當然是因為我是天才……因為發現我在計算機方麵很有天賦時,我就成為了爸爸公司裏的程序設計師,從此開始我的童工生涯。而對於我的工作爸爸是很重視的,因為我的設計決定著公司的命運,爸爸也很少拒絕我的要求。
十三歲的揚揚發育極好,已經在一米六以上了,和我站在一起都比我高,所以我叫他“大羊”,純粹是因為嫉妒,不過很好,從那以後他
身高的生長就緩慢了許多!我因此高興了很久!而大羊卻至今還在埋怨我給他取的這個綽號“大羊”。
當然,也是從這時候開始揚揚不再叫我肥肥了,因為他發現自己叫了六年的肥肥並沒有因此而長肥就改為——土豆。他說他喜歡吃土豆,所以要叫我土豆,我隻有答應了,至少土豆比肥肥好聽……
也是在這一年,我接觸了耽美,從此我化身為了一匹狼……
而大羊也成為了我心目中最理想的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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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七歲,我二十一歲
我雖然考上了大學,但隻讀了兩年多便休學了,實在是沒意思,而揚揚也要上高三了。
就在這一年改變他一生的人出現了——陳易輝。
說實在,我對他沒什麼好感,畢竟他搶走了我的寶貝,不過我還是很高興有一個人可以給揚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