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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的故事總要有那麼個小小的插曲,雖然我的插曲生命中的這個插曲大了點點,不過,完全應證了一句俗話——樂極生悲……
    沒錯~
    我丫的被閃亮亮的販子甩了~理由也忒充分,而且特俗套~
    他有新歡了。
    那天販子把她帶到我麵前,那是個漂漂亮亮的,斯斯文文的,安安靜靜的,甜甜美美的,溫柔體貼的,和我完全相反,而我看著卻十足十的想打的的那種淑女。
    沒興趣嘲笑他那無聊的品味回歸大眾,我也沒有又哭又鬧,那是潑婦的行為,結果,我也沒學著電影裏麵那些個瀟灑的女人,瀟灑的轉身飄飄然離去什麼的,畢竟,事情隻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才知道,因人而異這個詞是怎麼來的。
    我懵的那一下,安靜的取下脖子上那根隻值15塊錢的項鏈,的對販子展現了我有史以來最溫柔的微笑,冷冷的說道:“別讓我再看見你。”
    然後,轉身~回家~睡覺!
    三部曲完成了那2分鍾不到的見麵,以及結束了我們那187天23小時14分鍾的戀情。
    這才是人生~
    沒有失戀,哪來新的生活~
    於是乎,我又回歸了我月光族的平凡日子,隻是開始會偶爾不小心的在前三天把錢給花個溜拉巴光的,可憐剩下的27天天天找人蹭飯~偶爾路過ADI,NIKE之類的專賣店會不留意的去翻翻男裝……
    如果生命有跌宕起伏,那麼時間都是它的中和劑,我的大學生活在離開販子後的365天,終於的恢複了正常。然後天天高呼~“錢啊!這日子怎麼過啊~~~~”
    這人啊~就是賤!
    販子才給我187天23小時14分鍾的快樂,還要除去後麵分手的2分鍾,我卻花了365天的時間去磨合這一切的波瀾。
    多了一半的時間,這麼劃不來,你說我是不是賤?
    沒有時間再去想販子,反正走在大路上,要是不小心撞見的話,要避開的不是我,是他,因為,我就看見他這麼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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