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愛情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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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毒藥
1
昏暗的樓道,皮鞋踏上第一個階梯,六樓的樓道燈反而先亮了。魏朋抬頭看了一眼,黯淡的眸子沒有表情。
三樓對麵的人家將垃圾堆在門外角落,幾隻黑頭蒼蠅圍著喝剩的酸奶瓶嗡嗡叫著,空氣中有一股令人不愉快的酸腐味。
魏朋掏出鑰匙,開始開門。鑰匙插進鎖孔的一瞬,寂寥的心有些許的期待。這期待是莫名的,魏朋自己也想不出是為了什麼。
推門進屋,沒有聽到意料之中的妻的聲音。魏朋望向臥室,恍然想起妻子兩個月前就因為工作緣故出國了。寂寥的心便又添了一絲落寞。
換上拖鞋,走進臥室。推開門的刹那窒悶的空氣迎麵拂來,厚厚的猩紅色窗簾緊緊的拉著,燈光下玫瑰紅的床單被罩泛著暗紅色調,整個空間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魏朋皺了皺眉,他素來不喜歡這種奢靡的裝飾,但是齊韻喜歡,他隻好由著她。
齊韻是他的妻子。
雖然覺得壓抑,魏朋卻沒有去拉那緊閉著的窗簾,在臥室坐了會兒,就換了衣服去洗澡。
齊韻是什麼時候離開的呢?五月份吧。但總覺得已經分開許久了。可是畢竟到今天才滿整整兩個月。
她說公司有一個外派學習的機會,她不願錯過,也就不管他幾番挽留仍舊坐上了去洛杉磯的飛機。
她向來喜歡這樣自作主張,從不考慮他的想法。在她眼中,他似乎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存在。
魏朋皺了皺眉,將頭伸到水龍頭下,閉著眼睛衝了半分鍾。擦幹身子出來,腳下不自覺走向廚房。
已經好久沒有開火了,廚具上都蒙了一層薄灰。拉開冰箱,冷藏室竟然有一排雞蛋。魏朋拿出一個搖了搖,似乎沒有壞。找出食用油,湊合著自己做了一盤炒雞蛋。
齊韻從來不喜歡做飯的。多少次他軟磨硬泡,說盡了了好話,換來的也隻是她的不耐煩。有次她剛做了指甲,鮮豔的紅色,像她經常塗的唇膏顏色,十指尖尖,揚到他麵前,笑道:“這雙手不是用來拿鍋鏟,而是用來簽合約的。”
其實她說的不錯,她所在的上市公司每年會有好幾個億的收入,而她又是那麼好勝的一個人,每次出去談生意,回來總會有上百萬的進賬。跟他自是不能比。所以她看不起他也是應該吧。
嘴裏的蛋炒飯似乎變了味道。那幾枚雞蛋還是壞了麼。魏朋站起來,將炒飯倒進垃圾桶裏。在客廳站著,轉目四顧,竟有一絲的迷茫,周圍的一切似乎都陌生了起來。
腳下一轉,還是去了書房。書架上落了一層灰,就連他最喜歡的那幾本書上也沒能幸免,他似乎許久沒來這裏了。
抽出馬基雅維利的《君主論》,看了幾頁,那黑色螞蟻似的字從他眼前爬過,竟是沒入心裏去。合上書,又從書架上拿了一本《宋詞》,他閑暇時也經常看的。齊韻就笑他,一個大男人,整日的悲花傷秋,有時間不如去看些經濟學的書。
之後他就跟她吵了一架。是因為這個原因吵架的麼?魏朋皺了皺眉,伸手撫上太陽穴。竟是記不太清了,最近記憶有退化的跡象,關於齊韻的一切似乎都變得模糊起來。
應該是為了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他跟她吵了一架。齊韻一怒之下跟他分居,兩人冷戰了許久。
之後……之後的事他好像記不得了,仔細想的話頭就好痛。魏朋仰躺在書房的床上,迷迷糊糊中睡去。
2
第二日醒來頭痛欲裂,摸摸額頭有些燙,身上卻是冰涼。應該是感冒了,昨晚竟忘了蓋被子。魏朋掙紮著起身,看了看時間,仍舊是要去上班的。
洗漱整理完畢,魏朋換上皮鞋在玄關處站了一會,似乎在等待什麼。然後又想起這等待如今毫無意義,心下訕訕的,夾起公文包,關上了房門。
早上的工作和平日一樣乏善可陳,但還算順利。周一是例行的早會,手下的銷售人員很爭氣,第三季度才剛開始,銷售業績就有了質的飛躍。
助理小楊抬頭看了看會議室正中的表,提醒魏朋時間差不多了。魏朋稍有些心不在焉,起身做了總結性發言。一個上午就這樣結束了。
隔壁辦公室的BD總監探頭進來,邀請他一起吃午飯。魏朋想了想,沒有拒絕。
今天Lisa穿一件黑色小西服,裏麵是蕾絲抹胸,配著稍微顯短的小裙,很是精明幹練。她走在魏朋身旁,有意無意的蹭著他的手臂。
“齊韻回來了嗎?走了貌似有幾個月了吧。”Lisa問,鮮豔的唇勾起一絲迷人的弧度。
“還沒回來。四月份走的。”
“她也真的狠心。”Lisa笑了笑,忽然壓低了聲音,“今晚去我那裏怎麼樣?一定不會讓你後悔的。”
魏朋的心顫了顫,轉頭望向Lisa,目光卻撞上那雪白的一片胸脯。心頭一緊,淡淡的搖了搖頭。
Lisa輕嗤一聲,罵了句:“假清高。”繞過他,自己走到前麵去了,高跟鞋踩得啪啪響。
魏朋垂下頭,慢下步子,等她先進了電梯,才慢慢踱進另一邊的電梯。
公司的餐廳在大廈一樓,旁邊是華夏集團的大樓,高聳入雲。從魏朋坐的地方可以看到對麵的星巴克咖啡廳。
Lisa坐在離他不遠的地方,和公司的副總一起,談笑風生,不時眼波向魏朋這邊一瞥,魏朋隻做不見。
接受這個放蕩女人的邀請?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想。他不想背叛齊韻。因為他仍舊愛著她。
他自始自終是愛著齊韻的。齊韻也知道。她並不是沒心沒肺的女子。
“你是個好人,愛著我,任勞任怨,為了我可以做任何事。可是我為什麼不愛你呢?”有一次她對他說,漂亮的眸中有自責和疑惑。
她不愛他,他知道。因為她眼光太高,看到的是這個世界的燈紅酒綠、惑人繁華。而他,卻太平凡,平凡到她看不到他,甚至看不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