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四十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68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我放開身體不停的奔跑著,朝著林彥的方向,即使累也不想停下腳步,風在我耳邊不停的呼嘯。看見那個若隱若現的機場的大門時,我都覺得我已經很接近幸福了。我透過玻璃搜索著林彥的身影,那淡淡的畫麵在我眼前漂浮不定。終於看到了,雖然看不見臉,但我知道,那是林彥。我邁開輕巧的步子,準備過去了,或許是太過於得意忘行了,汽車的鳴笛聲遲遲敲不進我的耳朵裏,當我下意識的回頭時才發現它已經近在咫尺了,即使汽車在努力的刹車,但是眼看就要撞到我了。
“啊——!”我慘叫一聲,猛地睜開眼,卻看見白色的天花板,醒來才發現,自己躺在床上,原來隻是夢。
我揉揉微疼的頭,一看,已經7點了,我該起來了,如果又遲到的話,這次的獎金又沒了。刷牙的時候,看著鏡子裏的自己,五年了,我卻一點變化都沒有,隻是頭發短了許多,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必須經常修剪它。
弄好一切,出門。過馬路的時候我左右看看,沒車了才敢放心的過去。直到今天我都還在恐懼著過馬路,因為五年前的車禍,我差點失去了一條腿。坐公交車是我覺得最痛苦的是,因為這個時間是上班高峰,不但裏麵擁擠就連外麵也是堵車堵的厲害。我真的很討厭擠公交,所以我一直在存錢,希望能買輛自己的車。
好不容易下車了,我呼口氣,憋死我了。我總是買最便宜的三明治,連水都舍不得買。本想去了公司在吃,但是我的老板是一個很難纏的家夥,所以我都盡量不遇見他。
公司大廈是靠近海邊的,所以我選了一個小花壇麵對著海坐下。我總喜歡看海的最遠處,那虛無縹緲的感覺會讓我覺得很舒服。吃著幹硬的三明治,無所事事,微涼的海風吹來我卻想起今早的夢。
那個夢是五年前我準備去找林彥見他最後一麵時的情景,我以為隻要見到林彥我就能挽回我們之間的一切,但是過馬路的時候卻撞了車。老天真的會跟我開玩笑……醒來時已經是三天後了,一支腳被高高的吊了起來。我試過打林彥的電話,但是那個號碼已經是空號了,我還想找小偉幫忙,但是打給小偉,沒人接,後來才知道,他也走了,從此我跟他們就在無任何聯係。那時還傻傻的以為林彥也許會打電話給我,但是我那個粉色的手機卻一次都沒響過,我也能明白,林彥是真的放棄我了,我失信他太多次了,所以我能理解他。不過後來我也沒有再去上課,因為要養傷,還要做複建,這樣在尚高肯定趕不上課,於是媽媽幫我轉學了。
之後勉強考上了一個大學,大三沒讀完我就出來實習了,到今天已經工作一年了。我成了一個上班族。
五年了,我都忘了車禍後剛醒來時的那段日子是怎麼過來的。隻知道經過時間的磨礪,直到現在,再回想過去,我才會稍微平息些。
我已經不會在去想林彥了,也不會介懷那次的車禍讓我們之間徹底的斷了關係,因為我學會了如何坦然的麵對一切。不知道這樣是好,還是壞,但至少我會好過些。
其實在高中時的一切隻不過是年少無知的青春上演了一出不大不小的鬧劇罷了。
但是心底還是會生出一絲傷感,有些事,到現在,我還不太明白。我記得我坐在輪椅上的時候問過媽媽,我為什麼會這麼慘,我很壞嗎,老天在懲罰我嗎。媽媽卻笑笑說是因為我的青春太叛逆了。但是我知道,其實是我太不懂事了。媽媽說人長大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很同意,隻不過媽媽,我覺得我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了。
所以我隻能讓過去成為過去,我已經不會在去追尋什麼了。
想到這我突然噎著了,我錘錘自己,很難受。突然背後有人輕輕的拍我,有那麼一刻我以為是林彥,因為那個害羞的清晨,林彥也曾經幫我拍過後背。但是回頭後才知道原來是我的錯覺,不過看到那個人後我到希望這是我的幻覺。
“給你水”他給我一瓶礦泉水。
我接過,幾口幾口就喝下去,喉嚨裏的東西總算下肚了,爽啊!“程總怎麼知道我在這”
“我注意你很久了”
撲哧——!嘴裏的水全噴了出來,這句話的意義很複雜啊。我麵前的是我的難纏老板程文東,今年32歲,有點錢,樣子也不差,隻是說話有點輕佻,身邊的女朋友是換了一個又一個,他老說自己正處於最富有魅力的年齡,其實他就是個花心的老男人。不過這些我都能接受,畢竟這是他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我無法忍受的是,無論什麼事他總喜歡扯上我,就連穿什麼去見女朋友他都要拉我一起去買衣服。總覺得他好像是有意把我拉近他的生活裏,但我不喜歡這樣,我也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啊,但是作為一個業績平平的下屬,我隻好用討好他來保住我這份工作,因為我不想在靠家裏了,我已經給家裏添了夠多的麻煩,因為我車禍轉學,治病花費了很多錢,所以我很早就出來工作,心想至少不用家裏養我。
“噴完了吧,走!去見客戶”他拉起我。
“又見,什麼客戶”
“這次可大有來頭了”
“真的嗎”
“那當然,有了他們我們就發了知道嗎”
每次跟程總一起,都是我開,其實他是不是不想開車才找到我的呢。哎!早知道就不那麼快學會了。
“好了!停下!”程總突然叫住我。
我一個急刹車,“程總你不要老是一驚一咋的好不好”這會出人命的!
“到了,下車”他下了車。
我也跟著下來,抬頭一看,嚇到“來品牌店幹什麼!”這個老東西,不會是要買衣服見女友吧,還騙我見客戶,混蛋!
“來這當然是買衣服唄!”還理直氣壯。
“見客戶買什麼啊,你這身又不差”他身上的西服可是我是十個月的工資啊。
“我不差,你差啊”
“啊~~”我看看自己,這件便宜的西服我可是很寶貴的,因為,我隻有這一件。
他熱情的為我選著衣服,我卻懶的連看都不想看。
“喂,何小天,你不要這樣子啊,給你買就不錯了”
“你真的買給我啊,不要我付錢嗎”真是驚喜啊,難得他這麼大方。
“是不用付錢,但是,是借給你的”
“切~~”果然是高估他了。
“你好好給我保管知道嗎,隻有見大客戶的時候才能穿知道嗎”
“知道啦程總,你不覺得你很囉嗦嗎”
“就這件,趕緊穿上,快要開始了”他看著表說。
我拿了去換,其實這個老板真的挺照顧我的,有什麼重要的客戶他都拉上我,給我擴展人脈,雖然我老閑他囉嗦。
換好衣服後我的手機響了,是老妹的,她說今晚會來,讓我早點回去。老妹已經上大學了,離我的城市不是很遠,於是她一有空都會來我的小房子陪我吃飯,他怕我一個人住太孤單了,所以會常來陪我,不過我很懷疑她是不是來蹭飯的。老妹已經長大了,出落的亭亭玉立,她的追求者還挺多的,但是本質卻沒變,還是個腐女。不過現在我也不太管她了,因為我能給她的實在很少。
我跟老妹說我今晚可能會晚點回來,因為有個重要的應酬。老妹笑笑,說是應酬還是娛樂啊,我說不是玩,她卻說,我倒希望你是玩。我不出聲,她就接著說,都五年了,因為你老是以為我是個孩子所以我從沒提過,可是哥,是時候放手了。
我無所謂的笑笑,就掛了電話。我明白老妹說的是什麼意思,我也明白雖然我極力的掩飾自己,但是還是騙不了自己,我的確還想著林彥,即使五年過去了,還在想著他,我就是放不下那段感情,可能是我太執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