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首次接觸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691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作為自己學成歸國後接到的第一次委托,古子翔在前往監察委了解案情之前可謂是做足了功夫。要知道,根據我國法律,危害國家安全、毒品、貪汙賄賂犯罪那都是比較特別的,相對來說更加能挑戰律師。
在接到林德誌家屬的委托後的第二天,準備了一晚上的古子翔和趙雨柔一起驅車前往監察委。北城的上班高峰期自然是堵車嚴重,鑒於古子翔剛從英國回來,不適應中國的駕駛方式,便由趙雨柔駕駛。正好,趁著堵車,他們可以好好聊聊。
古子翔率先談了自己的想法:“雨柔律師,根據我國的刑事訴訟法,我們今天可能見不了我們的當事人,所以我們今天的任務計劃就是查看案件的卷宗,了解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趙雨柔辦理過很多起職務犯罪案,跟北城監察委進行過無數次接觸,她手握方向盤笑著對古子翔說:“這你就錯了,北城的監察委和別的監察機關不一樣,他們在年初的時候派人到香港廉政公署取經,所以他們的行事作風跟廉政公署差不多。”
“所以呢?”
“《監察法》沒有說律師可以在留置期間能會見當事人,當然也沒說不能會見。所以,一般情況下北城監察委會同意嫌疑人會見律師。古子翔和趙雨柔將車開進監察委大院後,直接進入監察委大堂,如趙雨柔所言,這個地方一點都沒有執法機關的氣氛。
大堂值班的監察員見有人走來,便站起來客氣地問:“你們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到你們?”
“你好,我們是林德誌的辯護律師。”說罷,古子翔和趙雨柔齊刷刷地掏出律師資格證。監察員輕車熟路地接過證件進行登記,並問:“請問你們來是想了解你們當事人的案情還是?”
“了解案情加會見。”趙雨柔回答道。
“好的,請稍等。”陳大局長有命令,凡是有律師要求會見的,必須要負責該案的副處長級的監察員的同意及負責。所以,監察員自然而然地就給胡曉辰打電話。
幾分鍾後,胡曉辰來到了大堂,他檢查了對方的律師資格證、委托合同以及律師事務所公函後,沒多說一句話,直接帶著兩位律師上樓。他把他們帶到了位於五樓的一個茶水間模樣的地方,對他們說:“這裏是閱卷室,你們可以在這裏查看卷宗,也可以帶走,請你們二位在這裏稍等一下,十分鍾後會有我們的同誌將相關文件交給你們。”
古子翔心想,這個監察委果然是很特別,但他始終覺得他們跟廉政公署比起來還是不一樣。不一會兒,一名監察員就抱著一疊文件來到了閱卷室,對他們說:“我們監察委會將案件的相關材料一式三份,我們保存一份,交給你們一份,還有一份會作為證據遞交法庭。然後這裏有一張光碟,這是我們詢問林德誌時的錄像,你們也可以拿回去。”
古子翔哭笑不得,這還真跟廉署很像。趙雨柔說:“同誌,我們先簡單看一下基本案情,然後再會見我們的當事人,所以…”
那位監察委立刻會意,直接離開閱卷室。古子翔和趙雨柔簡單翻了一下那些卷宗,那些卷宗說厚不厚,但還是很有“分量”。於是,除了那張光碟,他們要先將卷宗看一邊,不然一會兒都不知道怎麼跟當事人說。另外,那張光碟上的詢問錄像,在卷宗裏都有筆錄文件。
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古子翔和趙雨柔看著那些卷宗材料,時而打開筆記本電腦進行檢索,時而圈圈劃劃,越到後麵,他們的眉頭就越緊皺。很顯然,這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這個案子進展很快,應該說證據相對很足,並於幾天前上報檢察院申請逮捕了。
“我們要盡快會見當事人。”趙雨柔突然說:“檢察院不會肯定不會批捕的,他們一定會要求監察委變更罪名,然後移送公安機關,到時候我們會見的條件就沒有那麼好了。”
古子翔非常同意,立刻站起來收拾東西,立刻會見林德誌。
知道有律師來,監察員們早就讓林德誌做準備了。林德誌一聽自己的律師來了,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他是個聰明人,自然知道,當國家機器運轉起來,個人的力量是多麼的渺小。同時他很清楚自己的處境,這不是開玩笑的,搞不好他這一輩子就毀了。
林德誌被帶到了詢問室,按照規定,嫌疑人會見律師是不能被監控的。剛才還很興奮的林德誌見到自己的律師時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了。相反,趙雨柔熟練地進行開場白:“林先生,我叫趙雨柔,是正德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這位是古子翔律師,也是我們正德所的執業律師。我們受你家人的委托,擔任你的辯護律師。從現在開始,希望能給予彼此充分的信任,我們會盡自己所能給你提供幫助。”
趙雨柔拿出了一張文件,遞給林德誌:“這是委托合同,上麵列明了你的權利和義務,你可以看一下,如果沒問題的話請簽字,隨後我們正式開始會麵。”
古子翔打開了一支錄音筆,將其放在桌麵上,說:“林先生,我們剛剛看了一下本案的卷宗,我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除了你的口供,其他的都是對你不利的證據!”
“那…那該怎麼辦?”林德誌十分忐忑,看他的樣子都快哭出來了。
“不過,你很聰明,你沒有說出對你自己不利的證詞…”
“我都沒做過,這是他們冤枉我的!”林德誌打斷了古子翔的話,古子翔很有風度地說:“具體情況我們會進一步研究。但請你記住,如果認罪,那這個案子基本上就很難挽回了。所以,接下來無論你是移交給警方還是什麼,能不說話盡量不要說話,如果你認為你是無辜的,千萬不要認罪!”
趙雨柔看了古子翔一眼,心想作為律師這麼教當事人不認罪真的合適嗎?她問道:“林先生,從你被留置到現在,監察委有沒有對你進行刑訊逼供?或者你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們替你申訴的?”
“這個倒沒有。”林德誌問道:“古律師,為什麼你剛才說我會被移送給警方?審查起訴不是應該移交檢察院嗎?”
“監察委現在正向檢察院申請逮捕,罪名是受賄。”古子翔解釋道:“根據《刑法》。受賄罪的定義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利益,為他人謀取利益,你顯然沒有為任何人謀取利益,所以他們很可能會變更罪名。其中一個罪名很可能是敲詐勒索罪,這個罪名是公安機關辦理的,所以你接下來很可能會被送到看守所。”
林德誌並不是很懂法,相關罪名的定義他也不是很清楚,對於進看守所他早有心理準備了。趙雨柔說:“你的家人很關心你,你的父母和你弟弟從老家親自來到北城,他們堅信你是無辜的,那我現在問你,這個案件中的犯罪行為你到底有沒有做?”
林德誌非常肯定地說:“絕對沒有!就是他們誣陷我的!”兩位律師已經看了卷宗,知道他指的是誰,至於他是不是被冤枉的,現在還真不好下結論。趙雨柔問道:“你有沒有想跟你家人說的?”
提到自己家人,很多嫌疑人都會很傷心,但林德誌則顯得很堅強,最起碼看起來很堅強:“你讓他們回去吧,告訴他們,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的!”
兩位律師前腳一走,檢察院立馬就發來文件:監察委對林德誌案的法律適用問題有誤,發回補充調查!
作為整個監察委最懂法律的、法學專業出身的鄭潔雯要負責這件事,在收到檢察院的回複後,陳凱恩立馬就將鄭潔雯喊到辦公室,研究一下法律適用問題。
一開始辦理這個案件的時候,鄭潔雯也是認為這是一起索賄案,應該按受賄罪追究林德誌刑事責任。但是,如趙雨柔的解釋,受賄的定義是受錢辦事,可林德誌現在是受了錢並沒有辦事,雙方也沒有任何“交易”的意思。
舉個例子,如果林德誌向周天同索要錢財,然後他利用職務便利為對方做事,這才是受賄。可是,周天同並不想求林德誌幫他辦事,林德誌也沒那意思,定受賄罪顯然不合適。
“那,就那張銀行卡加短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並罰如何?”陳凱恩問道。
對方是自己的上司,直接說他是錯的話就顯得沒規矩了,鄭潔雯便搬出法條讓陳凱恩分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為。理論上這沒問題,但別忘了,現在周天同作為證人指證那筆錢是他敲詐勒索的,所以——
“所以你的意思是定一項敲詐勒索罪?”陳凱恩想了想說:“那,這樣的話這個案子應該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嗯,這個案子涉案金額達六百多萬,其中雖然一百多萬屬於犯罪未遂,但也是數額特別巨大了,隻要罪名成立,林德誌就會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鄭潔雯很謹慎地說:“我建議,這個案子由市局重案組立案偵查。”
陳凱恩思索片刻,他沒有說話,隻是默默地拿出手機。鄭潔雯見狀,很主動地回避:
“喂,徐支隊長?”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徐思瑤在電話對麵似乎對一切都了如指掌,果不其然,她說:“相關情況檢察院已經跟我們交了個底,放心吧,這個案子我會交給重案組進行偵查。”
“好。”陳凱恩故作神秘,用一種奇怪的語氣說:“不管你們查到什麼,也不管對方律師怎麼說,你們按程序進行就是了,這個我已經跟公訴處交了個底,我們有安排,請你們務必配合我們。”
徐思瑤愣了一下,什麼叫不管不顧按程序進行。但她想起了凱恩的辦案套路,瞬間明白他是想將計就計,放長線釣大魚!想到這裏,徐思瑤不禁嘴角上揚,微微一笑:“行,我就看你陳大局長又詐上誰了。”
“那啥。”陳凱恩語氣一轉,變得很有愛:“你注意身體,現在天氣冷了很多,多穿點衣服。”
“你是關心我,還是關心你沒出生的孩子?”徐思瑤一臉壞笑,她說:“陳凱恩同誌,我要批評你,上班時間聊私事不符合規矩!”
“行行行,徐思瑤同誌,這件事希望你親自督辦。”
同日,林德誌案被移送公安機關,由北城市刑偵大隊進行刑事立案,並於同日對林德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還是於同日以敲詐勒索罪報請檢察機關逮捕。檢察機關於三日後批準逮捕林德誌,案件進展之快,事情之反常,打了林德誌的律師們一個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