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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著半肚子的怒氣和半肚子的傷感飽飽的來到教室。
    我覺得我的回頭率應該會很高,畢竟我的發色和瞳色很罕見,可惜一路上幾乎沒人注意我。
    唉~這年頭大家帥哥都不要看了。(某人:“你可以先把那頂大帽子和那副遮了你三分之二臉了的大眼鏡拿掉嗎?”)
    教室裏真的很無聊,還不如在宿舍睡覺的有趣。看來精神的一天就要在這個不精神的教室埋沒了。
    三三兩兩的有幾個人聚在一起聊天,討論的話題無非就那麼一個——林風來了。
    其實這裏聽過林風沒見過林風的占了多數,因為有人說他今年40。
    我好生佩服他們,今年他才21。
    我說過他是個男孩。
    然後我很無聊很無聊的等到老師來上課,再然後曆史重演般的方傑又踢門進來。
    值得注意的是他又沒喊報告。
    我覺得上課沒意思就和他聊天,還沒開口就被老師點名。
    他嘿嘿的奸笑一聲學我開起了小差,我們兩個一起神遊到了侏羅紀。
    真的好無聊好無聊的挨到了中午,鈴聲響起的第一刻我就用聲速奔向我在白金的唯一樂趣。
    方傑一直在我後麵追,所以路上駐留在我身上“欣賞”的目光不斷。
    他一直追我到食堂,確切的說是餐廳,然後不顧我願不願意坐在了我旁邊。
    我說你幹嘛跟著我。
    他說他愛上我了。
    我說我信你就不是人。
    他說他突然發現我像小號版的林風。
    我說我和林風像關你屁事。
    他說他是林風的頭號fans。
    我說這話誰信。
    他說誰都不信。
    我說我暈。
    然後我真的暈了。
    1分鍾後我起來把美味的午餐解決掉,然後回宿舍接著暈。
    下午的課2點開始,所以我足足暈了3個小時。
    3個小時內我踢飛了找抱枕的方傑4次,他歎息了總共5次,說這樣的抱枕浪費了可惜,晚上再接再厲。
    下午的課又是一分一秒得挨,我覺得這個學校像地獄。那些老師我教他們還嫌對不起自己。
    明明應該是清爽的一天硬是讓我渾渾噩噩的度了過去。
    晚上狠狠的淋了一個冷水浴,換了套藍色的睡衣被方傑說成了天使。
    我很客氣的說了聲謝謝,他說其實我和他還沒得比。
    用了12萬分的精神去堤防他,直到確定他睡著我才閉眼。
    可是第二天早上他又在我旁邊數我睫毛,還誇了一句這個抱枕真的好舒服。
    於是我決定以後白天睡覺晚上玩電腦。
    又很無聊很無聊的過了一天,無聊得我整個人能擠出水來。
    一整天身邊的八卦就沒斷過,這次的主題傻子都知道是林風。
    如果你對林風還不夠熟悉,我不介意你把他想像成神,這樣你的心裏會有他的具體概念。
    我想我比這裏的任何人都了解他,所以對這些八卦我選擇了閉耳不聞。
    如果你有疑問我怎麼不去殺方錢,我會告訴你他這個月不在白金,而我又懶得出去。等他下個月回來了在殺。
    請不要懷疑是方傑的緣故。
    我很想大喊一聲,我好無聊。當然我也確實這麼做了,在方傑耳邊喊的。
    他氣衝衝的罵了句神經病,然後說明天帶我出去玩。
    那麼既然是明天的事,我決定現在開始睡覺,於是我又開始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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