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那時候的那件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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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雲起視角
“你不用每天都站在路燈旁等我的。”樸風單手提著書包走過來說著。
“沒事,又沒有等很久。”我收起了手上的書本,背上背包說著:“反正以後也沒有這個機會了,不如再多等你一下吧。”
轉眼間離初到樸家的那天已經快七年了,這七年如夢似幻般的迅速與不真實,我也逐漸接觸了許多未曾見麵的人,他們不少擦肩而過,停駐身旁的依舊是那個炙熱的少年。自己和樸風在一起的時間似乎太瘦,而樸風的手太大,指縫太寬,不經意間就無聲溜走了經年。
那是個有些炎熱的夏日,十九歲的我和十八歲的樸風一起畢業。我考上了當地最好的大學,而樸風從小就接受專門的商業教學,天資過人的他已經開始在公司實習,跟在樸夫人身邊學習公司管理了。
難得的假日,我和他並肩走在傍晚晚霞下的漫長街道,溫柔的晚風從我們之間拂過。咕嚕咕嚕冒泡的可樂端在手上,炎熱漸漸褪去,樸風靠在欄杆上,仰頭悶了一大口可樂,他的喉結上下滾動了一下,透露著青春特有的氣息。小麥色的肌膚被夕陽鍍上了一層金邊。青春期的男孩子發育的很快,樸風延續了小時候的高大,而我還是小小個的,使我總不得不仰著頭看樸風。我的皮膚雖然依舊是很白,但已經不是初到樸家時那種亞健康的蒼白了。
“那個,畢業快樂,樸風。”我低著頭對他說,仲夏的夕陽仍然很是炎熱,我感覺自己的臉似乎有些發紅發燙。
“你也是啊,畢業快樂。”樸風的可樂瓶子和我的碰了一下,目光似乎直直落在了我的側臉上,我抬起頭對上了他的視線,少年雖已相去今昔,但他的眼神似乎還是如初遇時溫暖如光。
“終於有個假期了,想去哪玩嗎?”樸風錯開了相交的視線問道。
想去的地方其實很多啊,海邊什麼的就很不錯。
“不如去看星星吧,這幾天燚山上正好可以看到流星雨哦。”樸風支著腦袋想了想,蹦出這麼一句。
看星星麼,真是浪漫的人才能說出的話呢。
我對樸風的話向來沒有什麼意見,基本上都是放任他去,既然他想去看星星,那我陪他去就是了。
於是我對他點了點頭,他得到我的讚同後像個小孩子似的歡呼了一下,我有些好笑,扶額快步向前走去了。
第二天上午樸風就催著我趕快準備行裝,我有些無可奈何的盯著他:
“這麼早準備幹嘛,白天又看不見。”
樸風一般收拾自己的行裝一邊催我說:
“你別管那麼多嘛,趕緊收拾吧,爬山都得大半天呢。”
我被他催的腦仁疼,隻好跟著這個家夥開始準備起來。突然他轉過頭來對我說:
“海綿寶寶,我再糾正你一下,白天是可以看到星星的。”
“突然叫我海綿寶寶幹嘛?”
“因為我是你的派大星啊。”
我被這家夥給膩歪到了,嫌棄的甩甩頭又去整理行裝了。但卻沒有注意到我和他都有些發紅的耳根。
出門時已經是下午了,炙熱的太陽正當空,樸風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那樣子讓我想起了以前我們一起養的一條金毛撒歡時的樣子。
燚山離我們的住處不遠,所以我們打算徒步走過去,仲夏的太陽令人退卻,但樸風似乎一點也不在乎,就好像感覺不到炎熱一般——如果他沒有大汗淋漓的話我可能真會這麼覺得。
一路上樸風都在不停的和我說話,聊的天南海北都找不著,我因為以前的一些原因不太會也不太愛說話,基本上就是他說一句我答一句,或者就是他自己講單口相聲,但他好像也不在乎我回答什麼,隻顧著自己說話。就好像一個永遠倒不完的話匣子。
已經接近傍晚,但夕陽仍具威力,我本來就比較體弱,走了這麼久的山路,我開始明顯的體力不支了,樸風比起我累的快暈厥的狀態要好的多,那家夥幾乎從小體力就很不錯。
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狀態不佳了,於是他停下來對我說:
“差不多休息一下了吧。”
我忽然不知道哪裏來的力氣,讓我對他說:
“算了,現在已經很晚了,在休息一下就看不到流星雨了。”
我擦了擦額上的汗繼續向山頂走著。他一下子握住了我的手腕:
“不行,再這麼走下去你會體力消耗過度的。”
可是,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星星啊。
再晚會錯過的吧。
那樣你會不高興吧。
我又甩了甩頭回答他:“不用,你不是想看星星嗎,可不能因為我這點小事錯過啊。”
突然,他向前大跨一步,一下子把我背到了背上,我被他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跳,
“你這家夥幹嘛啊?”
“你的事情從來都不會是小事。”
他掂了掂我說到,
“不是要看星星嗎,那我背也要把你背上山。”說完他開始走了起來。
我把臉埋了下來,不知不覺他的肩膀已經長得這麼寬了,明明才剛成年,可是身上已經隱隱約約有了成熟男人的氣質。我有些嫉妒地想著,臉卻不由自主地埋在了他的發間。明明已經汗流浹背了卻沒有一點異味的頭發散發著一股薄荷味,這是我給他挑的洗發水的味道,很輕卻很香,樸風給我的第一感覺也就像薄荷一樣。
都會悄無聲息的感染你的一切。
樸風即使是背著我,步伐也依舊很穩,趴在他的背上絲毫感覺不到顛簸的不適。夕陽逐漸褪去餘溫,已經隱約吹起了晚風,樸風的呼吸聲像小鼓在耳膜敲打,夕日餘暖灑在身上,徒步的疲勞,微微的搖晃感,溫柔的晚風,讓我趴在樸風的背上昏昏欲睡。
“喂,卞雲起,你睡著了嗎?”
“沒······沒呢。”我有些迷迷糊糊的回答。
“那陪我說說話吧,雲起。”他說,“你這個樣子,可真像一起上學時我的樣子,哈哈哈,永遠都睡不醒。”
“你還記不記得我們剛上初中時的事啊?”
“哪件事?”
其實我知道是哪件。
那是我和他一起剛上初中時的事,那時候學校沒有強製住校,為了上學方便,我們搬出了樸府。我和他不在一個班。當時我還是那個白白瘦瘦,弱不經風的樣子。剛上初中的男孩子都玩性旺盛,喜歡以各種方式展示自己,喜歡搞小團體,喜歡排擠他人,但對於他們這些行為都沒有具體的概念,而我恰恰就是典型的排擠對象。
我在班裏幾乎沒有一個朋友,我本來就是個不善言辭的人,再加上幾乎沒有一個男孩子願意和我交朋友。
隻有兩個人,一個是樸風,另一個,是蘇啟。
蘇啟是當時我所在的班上唯一一個願意和我說話的人。這個家夥總是一副花心大蘿卜的樣子,不管是男是女都想勾搭一番,但也怪人家長得天生麗質,雖然皮膚有點非,但他狹長的眼裏對誰都總是滿帶笑意,他的五官都是偏長的類型,但組合在一起卻有種混血美,一點也不突兀。而這麼個吊兒郎當的家夥卻是貨真價實的蘇家大公子,也就是當年樸正山車禍那天競標的集團最大股東的兒子。
也對,既然這個學校能把樸風這樣的大人物收下,那多個蘇啟也不過分。
這樣倒襯得自己有些特別了。
但這些都是無傷大雅的事情了,樸風說的事是那件。
我從小雖然就經曆過不少欺淩針對,但自從來到樸家,認識了樸風,我幾乎已經忘了從前那種無助的絕望感了,連危機意識都淡了很多。我和樸風下晚修的時間不同,我要比他早一些,所以回家的路大多時候是我一個人走的,那天的路燈似乎是在檢修,很長一段路程都沒有燈光,也難怪那條路上的人少,樸風並不太喜歡喧鬧的市區。我本身就有夜盲症,這時恰巧沒有了燈光,我隻好摸著黑順著記憶回家。
突然,我明顯感覺到有人擋在了我的去路上。
“這不是卞雲起嗎,怎麼一個人走在這麼黑的路上啊?”他態度惡劣的說道:
“就你這小身板,也不怕被人拉小巷子裏嗎?”
我認不出他的聲音,感覺好像是年級上那個有名的小混混,多半是仗著家裏有兩個臭錢,整天飛揚跋扈的樣子。
“抱歉,這位同學,我還有事情,得趕快回去了。”
我有些厭煩的推了他一下。那人好像趔趄了一下,另一個人的聲音響起:
“居然敢推老大,不想活了?!”
我感覺好像有三四個人圍了上來,我卻好像沒有感覺到害怕,腦海中隻是倒放起了曾經在孤兒院裏受欺負的時候。
那時候好幾個比我高大得多的男孩子把我按在地上,拳頭巴掌如雨點般的落下。我的嘴巴淨是灰塵的味道,眼睛裏也進了沙子,睜也睜不開,就連看看施暴者是誰也做不到,而被打的理由很簡單,有時是吃飯時碰到了他們的手肘,或是沒有中他們的惡作劇,甚至有時就是單純的看我不順眼。
拳頭入肉的聲音在耳邊響起,和多年前一樣,我連施暴者的臉都看不到。
我很快習慣了這種擊打的痛覺,我知道我的身體已經習慣了疼痛。
真是個從骨子裏下賤的讓人作嘔的家夥啊。
我這麼想到。
作者閑話:
繼續高產,衝鴨,依舊是請大噶多多關照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