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一個從來沒有記錄過的男生(上)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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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平時喜歡寫寫東西,記記日記,但關於他,從來沒有記錄過半句,他仿佛是我的獨家記憶,沒有人知道我關注他,沒有人知道我喜歡他。暗戀是美好的,但又是寂寞的,和他那些不經意的遇見,我都記憶深刻。
    我叫王宇軒,他叫王學宇,從來沒有分到過同一個班級,我一開始知道他,是因為老師提問經常把我們搞混。老師提問王學宇的時候,我不知道該不該站起來,同學們都在笑,然後提示老師王學宇是隔壁班的。
    我和他也算是“有緣無份”,我們在同一所小學,初中,高中,期間分過七次班,卻從來沒有在一個班級過,而且他家和我家在同一個巷子裏,當然這個巷子很大,我也不知道他家在深處哪裏。小學、初一我對他沒有任何印象,直到初二的時候,我在二六班,他在二五班,他和坐在我後麵的女生關係很好的樣子,一直會打打鬧鬧,自然而然,我慢慢就注意到他了。
    他高高瘦瘦,皮膚略黑,是個運動少年,他笑起來特別陽光,我至今還記得夏天的時候,他穿了黃色的運動短袖的場景。
    我同桌是“班花”,他托坐在我後麵的女生給班花遞情書,不過班花看不上他,拒絕了,我內心鬆了一口氣。
    有一天晚自習放學,我騎車回到,路過巷子口的時候路邊有人叫王學宇,我心想他們肯定是認錯人了,我沒理會,都騎車老遠了,還聽到有人喊王學宇。
    其實我和他身形還真有點像,都是瘦瘦高高,夜裏視線不好,認錯也正常。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班花,班花把這件事也告訴他了,雖然拒絕了他的,但還是經常會看到他們一群人一起聊天,一起玩之類。我想這個時候,他至少應該知道有我這麼一個存在吧。
    當時喜歡他的女生也不少,所有人都知道的就有兩個了,都是單戀罷了,不過我也挺佩服她們,不管有沒有結果,至少敢於表達出來。
    我和他第一次講話是在初三的第一次期中考試,那次考試的座號是按照一二三四班的順序排的,我在四班,第二列第一排,他坐在第三列第一排。我們之間的距離就一個過道,我內心是緊張的,但是一直都沒有和他講話。
    在一天下午的幾何考試之前,他湊到我身邊說,等會考試借一下你量角器可以不?
    可以,當然可以。
    這次考試我都沒有心思做題,一直用餘光看他什麼時候找我借量角器,終於做到最後一麵的時候,他叫我,麵帶微笑,我立即感應到了,趕緊遞給他。
    初三的時候,我們有一次同班的機會,隻是我不爭氣,沒把握住。學校為了增加重點高中錄取率,成立了一個尖子班,每個班的前十名被挑過去,當然也有幾個走關係進去的,這就包括王學宇。我當時在班級十二三名,沒有機會進尖子班,看著班裏的成績好的同學收拾課桌走了,有種失學兒童的落寞感。
    中考如期而至,我算是正常發揮,政治尤其好,100分考了95,我也是初中少見的沒參加尖子班也考上了重點高中的考生,驕傲的不行了,同學裏麵隻有幾個進了重點高中,有幾個成績不是很差的被三高錄取了,也有幾個複讀的,大部分成績不好的都沒有繼續學業。
    現在的重點高中擴招了幾倍,差不多想上都能上,考進去已經不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高中的王學宇已經成了學校的“校草”,他愛好足球,每次校內的小比賽都能引發範圍很廣的評論,這種評論我在我們班級裏都聽到過。
    因為我們家離得不遠,我還是能常常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碰到他,他經常和一個叫李關的一起上學放學,李關是我的小學同學,高二結束後,他去當兵去了。我則喜歡獨來獨往。
    高中的功課讓我備受打擊,物理化學經常隻考三四十分,沒有人指點,沒有方法,我隻能比著參考書自己琢磨,這讓我很痛苦,那段時間我感覺一切都糟透了,連我的家人,周圍同學的人際關係也讓我無形之中有太多壓抑,這種痛苦和壓抑通過了對王學宇與日俱增的興趣慢慢排解了。
    我高三的同桌是個說話很嗲的女生,他高一高二和王學宇一個班,經常會聊到王學宇,她甚至過年還打電話到王學宇家拜年,我隻能說是醜人多作怪。我讓她拿高二的班級合影跟我看,為了得到他一張照片,我把照片拿到照相館去翻拍,為了讓效果更好,原來照片過塑的一層塑料要撕掉,拍好再重新過塑,這張照片花了我十一塊,一周的早飯錢,為此我不能每天去吃水煎包,隻能去買五角錢一個的餅夾菜,不過我認為這是值得的。
    然後我又做了一件傻事,放學後去跟蹤他。他晚自習放學後,總會過一會才走,一個人騎單車騎得特別慢。我當時是一放學就第一時間出校門,和偉會和,他到家後我在繼續一個人回家。這幾天我對偉已經很敷衍,想趕緊到他家附近打發他走,之後我就可以去王學宇放學的必經之路等他,為了更自然一點,我會在路邊的電話亭裝作打電話的樣子。
    那個時候的縣城晚上人車都很少,基本上都是晚自習放學的學生,等上十來分鍾,才看到他慢悠悠一個人騎車單車過來,我偷偷在後麵跟著。他家搬家了,已不在我家巷子裏麵住,我要弄清楚他家在哪。
    一直跟到一環路,看他進到了一個家屬院裏,就是程程家那裏,原來住這裏,也不遠嘛。
    跟了幾次之後,欲壑難填,我決定去搭訕了。
    這天晚上,我在電話亭等他,他一個人,時機很好。我匆匆騎上單車趕上去,假裝偶遇。
    Hi,你家搬家啦?我對他說。看似稀鬆平常的這一刻,我已經準備太久。
    他看起來沒有我想象中那麼吃驚,雖然沒怎麼講過話,他肯定認識我的,他說,是的。
    搬到哪裏了?我緊接著問他。其實我是明知故問,跟了那麼多天,怎麼會不知道。
    一環路步行街北段。他很正經又有禮貌的回答。
    後來聊得什麼我都記不得了,短短的幾百米,也聊不了幾句話,但是這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氣去對喜歡的人講話,以前從來沒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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