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4、Shaw(I)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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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色的鳥兒在我們頭頂盤桓歌唱,
    歌唱著那些美好卻不可實現的事,
    那些可愛卻從未發生過的事,
    那些現在既成如此卻本應該另樣的事。
    ——奧斯卡·王爾德
    李京浩似乎察覺到我要發火了,趕緊出來打圓場,“Shaw,抱歉,我來處理。”
    “李司長最好先處理眼下的事,關於Syd死亡一案的調查結果,你有什麼要解釋的嗎?”
    “沒有,”他幾乎沒有猶豫,“所有的案件細節,都寫在這份報告裏了,Sdy是自殺,沒有什麼可解釋的。”
    這話一出,那些記者頓時像被點燃的炮仗一樣,拚命把手裏的話筒往門前遞:
    “李司長對Sdy的死因沒有任何疑義嗎?”
    “那請問為什麼要開啟重查Sdy死亡一案的司法程序?”
    我正要轉身進去,安在基卻攔住我,笑嘻嘻地問:“Shaw,您對那份卷宗有什麼疑問嗎?”
    “嗯?”
    李京浩反問:“安部長,Shaw是執行委員會的探員,又不是警署的刑偵人員,您這麼問他,有些強人所難了吧?”
    ICPO名義上是國際刑警組織,但執行委員會不過是處理行政日常事務的部門,在那裏工作的人,大部分是一群常年坐辦公室的人,哪裏看得懂案卷。隻有總秘書處和分駐各成員國的中心局,才會配備相關警員。
    一經李京浩質疑,記者們開始小聲議論:
    “Shaw作為ICPO派駐的探員,難道不懂怎麼看案卷嗎?”
    “ICPO怎麼派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人來?”
    “Shaw,這份卷宗……”黎偉成又像剛才那樣,咋咋呼呼地跑出來。
    “別吵。”
    “哦,”他把卷宗遞給我,“我看完了。”
    “有什麼問題?”
    “想問李司長幾個問題。”
    “問我?”李京浩疑惑,“黎先生,有什麼問題請問。”
    “李司長,新沙市的警署,有專業的法醫人員嗎?”
    “是這樣的,新沙……”
    安在基搶在他前頭開口:“兩位,李司長才上任不到一年,新沙市警署部門人員,是由立法部一手搭建,鄙人知道的會更全麵些。如果不介意,讓我來向二位解答。”
    黎偉成又問:“安部長,那新沙市有專門設置法醫鑒定局嗎?”
    “當然,不過新沙的法醫鑒定局歸屬檢察院,不在警署管轄範圍。”
    “所以法醫局和警察署,都是直接聽命於檢察院?”
    “可以這麼說。”
    “二位可能……可能不太了……了解鄙國的刑法體係,”那位口舌不利索的檢察長費力地開著尊口,“根據……”
    我直接打斷他:“韓檢察長不必費口舌,我了解過,根據貴國的《檢察廳法》和《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機關是刑事案件中的偵查主體,警署在其中隻起輔助性作用。”
    “是,是的……沒錯。”
    我示意黎偉成:“繼續。”
    他悄悄用安江的語言小聲跟我說:“Shaw,後麵有些字我不認識……”
    我白了他一眼,繼續翻那份卷宗,直到最後一頁,死者的遺照映入眼簾。
    那張臉映入我的瞳孔時,猛然覺得心髒被一雙無形的大手扼住,跳動得很艱難。
    她笑得很開心,很安詳——像極了我那位躺在奧本山公墓的姐姐。
    生命唯有逝去,才會被珍惜。
    黯淡的童年,姐姐是和我相依為命的同伴,雖然她總被母親刁難。
    姐姐十六歲那年,母親往家裏領進來四五個男人,如同相看驢馬一樣,相看姐姐。
    從牙齒、頭發,到腳趾,無一遺漏。
    他們走後,家裏破天荒連續吃了好幾頓白米,頓頓撐到嗓子眼。
    即便肚子被填得近乎想吐,也要拚命做著吞咽的動作,才能把這惡心的感覺壓下去。
    父母因為吃上白米,過了幾天好日子,爭吵也不像從前那樣頻繁。
    我天真的以為,那幾個人或許是神父口中說的主,解救眾生,解救我們。
    暴雨交加的夜晚,他們又來了,不是帶來白米,是要帶走姐姐。
    從姐姐的哭喊聲中,我似乎聽明白了,母親把姐姐賣給一戶人家,今天是交貨日。
    貨?她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牛馬,不是物件,不是屬於誰的財產,而是人啊!
    後來我閱讀美國曆史,讀到廢除奴隸製那章時,了解到在林肯先生發表《解放黑奴宣言》前,那群蘇丹人、班圖人、科伊桑人,以及俾格米人,經曆了將近170餘年的被奴隸,才看到自由的曙光。
    那東南亞呢?安江呢?我的家庭?我的姐姐呢?
    窮人不配談自由,不配談人權,不配決定自己的性命。
    上帝最大的仁慈,就是賦予這樣的人以生命,或許,這也正是上帝最大的殘忍。
    我的歐洲同學對祖先如此惡行感到震驚,不可思議。
    他們所崇尚的自由、和平,完全被他們的祖先拋諸腦後,丟得幹幹淨淨。
    後輩們在祖先以血腥的方式掠奪來的土地上,踩在被他們幾乎殺盡的印第安人的領土上,高喊著獨立、平等。
    該是多麼的諷刺!
    姐姐被帶走後的第二天,門再次被敲響。
    “送個鳥來糊弄老子?!”
    我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緊接著,我的父母被他們不由分說按到在地,拳打腳踢。
    那時我隻是躲在房間裏,隔著門縫,看到我的父母,幾乎不曾被打死。
    然後,無休無止的毆打、辱罵,繼續成為我之後的生活中,每日必不可少的項目。
    直到我的母親,被醉酒的父親活生生打死。
    姐姐建議父親,掘開屋前那條臭水溝,把母親的屍體丟進下水道,毀屍滅跡。
    不知道死了的母親,是否會因為被棄在這醃臢的地方而感到憤怒、絕望?
    入夜,姐姐悄聲告訴我:“我會去告發父親,然後我們再一起離開這裏。”
    “你說什麼?”
    “我的男友要回去了,我會跟他一起走,帶上你。”
    “你早就計劃好了,對嗎?”
    “不然呢?那個女人要拿我換糧食、換錢,憑什麼?就憑生了我?屁話!這樣的日子,還不如死!我們那個父親,想到他那惡心的樣子,我就反胃!”
    “就算你要遠離他們,為什麼一定要他們死?”
    她忽然用一種很不可思議的眼光看著我,問:“難道你不是這麼想的嗎?”
    我竟找不出可以反駁的語言。
    “我是不打算再和他們有任何牽扯,一想到血液裏流淌的是這樣劣等人的血,真是讓人沮喪。”
    她越說越激動:“我很愛我的男友,甚至打算結婚,為此我連水揚都給了他。如果讓他知道我有這麼上不得台麵的父母,還會和我結婚嗎?”
    “那為什麼要帶上我?”
    “他說你很了不起。”
    “很了不起?”
    “沒錯,雖然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不過幸好他願意帶上你。”
    或許是因為她和那個男人的每次幽會,都會帶上我做掩護,男人為表感謝也說不定。
    姐姐口中的美國男友,年齡幾乎能做我們的父親了。
    那天我在樓下,玩著男人的手提電腦,耳朵裏是那些男女歡愛的聲音。
    網頁的瀏覽記錄上,有一個“Giga”的官網,這是姐姐曾經跟我提起過。
    點進去,是大篇幅的測試題。
    樓上的聲音很放肆,我隻能借答題來分散注意力。
    填寫名字等一係列信息耗費了我大量時間。
    做完測試後,我沒有等到分數出來,姐姐已經穿著嶄新的衣服走下來了。
    再往後,穿著青色軍製服的人把父親從肮髒的床鋪上拖下來,當街執法。
    父親死了。
    他死的那天,街邊的新店開業,鞭炮放得很大聲,震耳欲聾。
    後來,我和姐姐跟著那個男人,踏上前往美洲大陸的窮途。
    那一年,我16歲,我的姐姐,剛好2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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