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2.交易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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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人是一個身形龐大的大胖子,比之常人有兩個那麼大的體型。
    洛之旬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原來是一隻原形為黑色大野豬的家夥。
    沒看出來,此人的獸形是個禿頭的家夥,化成人形一頭黑發反而甚為茂密,也不知那些頭發是幻化出來的,還是人身原本就與獸形不符。
    單看他的外表,兩者倒是表裏如一的。
    奇怪,真是太奇怪了。
    也是難為了這個客人,撐著這麼一幅胖碩的體型還要蹲下來才能細看攤子上的貨物。
    洛之旬問道:“這位客人,可有看中什麼?價錢好說。”
    原本生意是不能這麼做的,可誰讓洛之旬是個新手,於物價是一竅不通,所以想討個開門紅的好彩頭。
    所以他想著,如果這個客人開價不是特別離譜,能賣的他肯定就賣給他了。
    黑豬精眼中精光閃爍,看著這個東西也好,看著那個東西也妙,簡直想樣樣都摟進自己手裏。
    看看這個,這是一條贏魚,肋有雙翅形似飛鳥,隻有海水豐足的地方才會有它的蹤影。
    贏魚在武夫之丘已經絕跡幾百年了,沒想到這人手裏居然有一條。
    觀此贏魚的體量,足足有半人多長。這麼大的一條贏魚,不說身上的肉,單單一顆妖珠所含妖力就可以省卻未化形妖獸五十年的功力。
    且贏魚魚肉甘美,製成魚鮓可保存年許,用作調味可使食物更加鮮香,是不可多得的好物。
    總之,有了一條贏魚,等於有了一年量的絕品調味再加上五十年的妖力。
    如此價值,曾在許多年前引得眾多海民對贏魚趨之若鶩。
    不過,也正是因為海民對過度捕殺以及海水不明原因的消退枯竭,導致贏魚在下三丘絕跡了。
    因著這個緣故,這多年未現的贏魚價格還得往上升一段。
    除了贏魚,黑豬精手邊的還有一條冉遺之魚。這條魚的長相很有特色,頭像蛇是三角形的,眼睛很像馬,身子和普通魚差不多,但是身上長有三對足,每足四趾。
    這冉遺之魚最特殊的在於它的一雙眼睛,吃了可以不得眼疾。若魚年份長久,或許還能加強眼力,使目之所及更為遙遠、清晰。
    這種魚,在戍衛中很受歡迎,但是,此魚同樣也很稀少,雖不至贏魚那種地步,但也不是尋常漁獵可以獲得的。
    真不知道,這個道長的運氣怎麼這麼好,平常人難得一見的東西,在他這裏隻是平平。
    黑豬精會這麼想,主要是他真正看中的是一樣寶物——一枚獨角。
    這隻獨角被人從凶獸身上蠻橫地掰了下來,斷角處參差不齊,說得難聽點,狗啃得都比它齊整得多。
    但是,黑豬精仔細觀察了角上的銼紋螺旋,又用力擦拭了一下角上的顏色,檢查出這個火紅色是天生的不是後來染上去的,由此確認了此角的來源。
    這是一隻長在矔疏頭頂的獨角。
    傳言矔疏生存區域是在帶山,形狀像馬,頭頂有一角,此角有銼紋螺旋,顯火紅色,持之可避火。
    最後避火的這一點,才是黑豬精真正看中這枚獨角的原因。
    黑豬精是武夫之丘一座大型城池中的貴族子弟,後來那座大城因海眼枯竭而導致民亂城破,他們這些擁有顯赫財勢的貴族預先從城中逃離出來,保住了一部分家業。
    因此,黑豬精的犀利眼光是家族傾財培養出來的。
    盡管黑豬精的家族逃離了那片地域,但是天火驟降的那一幕是他永生都忘不了的。
    作為貴族又親曆城破的一員,黑豬精深知城破不會隻是一城一地,反而會像野火燎原一樣,從一城蔓延到一國,甚至蔓延到整個下三丘。
    因此,有著那種深刻記憶的他,對天火有了發自內心的恐懼。
    天火不是人力可以消弭的,但是,如果有辦法避開呢?
    看到了這枚矔疏角,黑豬精就知道,家族的生機來了。
    對於這枚矔疏角,他勢在必得。
    黑豬精暗自咬牙,希望可以一舉將此角買下,然後他就趕緊從這個商會消失。
    “你這些東西都不錯,我看你也不用一件件賣了,打包賣給我,我出兩千靈石!”黑豬精低聲對洛之旬說道。
    他並不想引起旁人的注意,萬一人群中有和他眼光一樣好的家夥也發現了這枚角,他的打算就要落空了。
    黑豬精絕不允許這種事情的發生!
    未免夜長夢多,他不願意在講價這種事情上扯皮,時間過得越久,他就越覺得不安心。
    因此,他給出了兩千靈石的高價。
    當然,這個價格是他認為的高價。
    矔疏之角絕無僅有,這麼多年從沒聽說過哪裏出現過矔疏,自然也沒有人獲得它的獨角。
    矔疏之角是它一身精華所在,角還在矔疏頭上的時候,觸之如遭雷擊,不是一般人可以隨意捕獲的存在。
    且矔疏似馬,長於奔跑跳躍,往往人剛看到它,它就已經遠遠遁走,追之不及。
    “兩千靈石?”洛之旬重複了一遍,疑心自己聽錯了。
    想想當年封琢因十個靈石的入城費就抵押隨身法器,現在他隨便賣賣獸肉就有如此進賬,感覺兩廂物價差得未免太離譜了。
    黑豬精卻以為洛之旬是嫌他給的價格低,改口道:“那兩千二,不能再多了。你這些凶獸的肉已經存了一段時間了吧,看著不太新鮮了,取不到凶獸精血了。”
    洛之旬感覺天上掉下來一個大餡餅,哐地一下砸在他頭上。
    不說是他,就是馬適,此刻也已經驚呆了。
    道長們若都是這樣營生的,難怪對凡塵權勢嗤之以鼻呢。
    一日進賬兩千多靈石,哪怕是城主府,一年的所得銀兩全部換算成靈石還不知有沒有這麼多呢。
    海國同海外的換算單位是一樣的,10銀=1金=0.1靈珠,10靈珠等於1靈石。
    還沒等洛之旬答應下來,邊上擠進來一個身形苗條長相陰柔的男子。
    他語速飛快地道:“兩千二?你打發叫花子呢?光是這矔疏角的價值就快一千靈石。毋論其他。”
    洛之旬看向說話的人,呦,竟然是一隻烏龜精!又是一個原形與人形不符的。
    “哪個賊子壞我好事!”黑豬精惱怒地想。
    烏龜精熱切地對洛之旬道:“老板,我比這喪了良心的家夥可實誠得多,不坑你。
    我不全要,全要我也買不起,這對蠹猆我買了,五百靈石怎麼樣?”
    烏龜精眼疾手快地從地攤上撈起一對大約一臂之長的帶羽毛的翅膀,拿著它們向洛之旬問價。
    洛之旬對那對翅膀有印象,隱約記得是一個雷雨天氣,他在一處山洞躲雨,遭遇了一隻人麵梟身的大鳥。
    這隻大鳥隻有一隻腳,形狀像雞爪隻有三趾,單腳跳進他躲雨的山洞。
    見到山洞有人,不由分說就是一道閃電劈出,猝不及防之下,洛之旬差點被電了個外焦裏嫩。
    幸好,它的雷擊與符雷還是有點區別的,威力沒那麼大,不然,洛之旬當時就要飛灰湮滅了。
    差點殞命在此獸之下,洛之旬對它當然記得清楚。後來他殺死了人麵梟之後,不願將有著人麵的獸屍收入囊中,最後僅卸了它一對用以發射雷光的翅膀,沒想到,這會兒竟然有人看中了它。
    “可以,你拿走吧。”洛之旬對人麵梟的觀感不太好,也無所謂價值幾何,有人要,他樂得賣掉。
    “多謝老板,這是五百靈石,你數數。”
    那烏龜精遞過來一個小小的青色錦囊,看樣子也是儲物袋,不然裝不下五百塊靈石。
    洛之旬接過袋子,打開粗粗數了數,差不多夠五百的數量,問烏龜精道:“這儲物袋價值多少?我還靈石給你。”
    烏龜精一愣,旋即哈哈大笑:“沒想到老板比我還實誠。這儲物袋不是貴重東西,幾塊靈石的小玩意兒,就當送給老板了,大家交個朋友。”
    洛之旬沒想到儲物袋的價值竟然比預想中便宜這麼多,於是點點頭,不再糾結於此。
    “你這是看不起我麼!如何他的生意就做得,賣給我就不行了?”黑豬精見兩人買賣愉快,將他晾在一邊,如此被人忽視,他怒喝出聲。
    洛之旬並不為他所震懾,慢條斯理地收好儲物袋,對黑豬精說道:“你若誠心要買,我自然賣給你。但是你若打著在我這裏撿漏的念頭,我勸你還是想想清楚。”
    黑豬精一時語塞,很想掉頭就走,但是又舍不得矔疏之角。
    錯過此處,不知猴年馬月才有今日之機緣了。
    他色厲內荏地威脅道:“你知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得罪了我,小心自身難保!”
    還沒等洛之旬大話,烏龜精就先冷笑了一聲:“誌鹹,你好大的威風!怎麼,這鳴穀城莫非你彘族一家獨大麼?我玄龜一脈可還活著呢!”
    原來,這兩人是認識的,指不定還略有過節。
    “元洄,你不要找事!我可不怕你!”
    “什麼叫我找事,這東西買賣全憑你情我願。你一言不合,就威脅人賣東西的,是覺得這鳴穀城你彘族當家了嗎?”
    眼看著兩人在洛之旬的地攤前吵起來了,且還有動手打架的趨勢,洛之旬勸了一句:“兩位別吵了。這位誌道友,你要買東西就買,不想買就離開。出了此地,你想對我做什麼請隨意。現在,煩請不要妨礙我的客人買東西。”
    這話直接就把誌鹹的仇恨值拉到了滿值。
    誌鹹一臉不敢置信,竟然有人在知道他的家族後還敢對他大放厥詞。
    “你……你……我們走著瞧!”
    誌鹹撂下一句狠話,連矔疏之角都不要了,猛的站起來大力推開四周圍觀對人群,一眨眼就消失了。
    “切,小人。”元洄不屑地朝著誌鹹遠去的方向啐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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