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新的開始 27-跟我搶?你可別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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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要不是讓我想起來,我恐怕自己都會忘記。
我曾經是大人們眼中最調皮的孩子,同學們眼中的魔鬼,朋友們眼中的英雄。
我的家曾坐落在一個小巷子裏,左鄰右巷就沒有不認得我的。我從巷子裏走,坐在巷子口上乘涼的大人會小聲的在扇子背後議論我,有的還會很直接很大聲的跟他們的孩子說:“別跟她玩,知道嘛?她是個壞孩子。”
聽到他們的話,我不但不會不高興,還會為自己的名氣大而沾沾自喜。我會走到那個孩子麵前,蹲下身子,溫柔的說:“想吃糖麼?姐姐買給你。”那家長立刻臉色蒼白的把孩子拉進屋,還上鎖房門。我則大笑,讓笑聲傳遍整個小巷。
那時的我,還在上幼兒園,比張桌子高不了多少,漂亮的淡栗色頭發及腰,一排齊齊的流海擋住了眉毛,讓灰色的眼睛看起來更清亮。誰知道,那隻是我的偽裝罷了。我的骨子下藏著一頭叛逆的狼,人們隻要了解我,才會知道什麼叫做人不可貌相。
幼兒園的時候,有一次的點心是蛋糕。發蛋糕的是個胖嘟嘟的傻小子,大概是連怎麼發都不知道,就用扔的,扔得桌子上粉末到處都是。正巧,到我的時候,他一不小心扔到了桌子底下。
我當時就氣了:“你把我的弄髒了,我吃什麼?”
他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撿起來吃唄。”
“你撿。我要吃你的。”我眼睛死死瞪著他桌子上的蛋糕,可惡!他竟然給自己發了兩塊。
“憑什麼呀?”胖小子很不服氣。
我懶得回答,眼疾手快抓起了他桌子上的蛋糕,一手一個,拿了就吃,吃了就走。
胖小子急了,他放下手裏的活,連哭帶喊的跑去告老師。“老師!她搶我蛋糕,她搶我蛋糕!”
我安然的坐在椅子上,嘴角還掛著蛋糕的粉末,卻跟沒事兒似的,心裏得意洋洋。老師都偏愛我,你告誰呀!
那是我第一次搶別人的東西,嚐盡了甜頭。
第二次,是在幼兒園畫畫的時候。我從家裏帶來一盒16色的新蠟筆,正準備拿出來炫耀,卻看見臨桌的女孩帶來的一大盒24色彩筆。我當即把新蠟筆全丟地上,走過去,說:“把你的彩筆借我。”
那女孩倒是很好,可還不夠好。她把彩筆分成兩份,黑色灰色棕色紫色深藍色和墨綠色放在左邊,紅色橙色金黃色天藍色草綠色粉紅色放右邊。她指著左邊那堆說:“這邊的你可以用。”又指指右邊那堆:“這邊的你不準用。”
我二話不多說,兩隻手一起伸出去把那堆顏色漂亮的彩筆捏在手裏,不理會女孩的叫喊聲。
“你不能用…老師!老師!”女孩已經急得哭了,她從座位上站起來,卻不敢接近我,隻好求助老師。
我也站起來,走到一扇打開的窗子前,把手中的彩筆一股腦扔了出去。
事後,幼兒園的老師把我倆拉到麵前,當那女孩的麵批評我。“艾莉諾,你怎麼可以這樣呢?快!跟你的同學道歉。”
我學大人的樣子伸出手去,卻重重握住那女孩的手。“對不起,我錯了。”女孩停止了原本的抽搐,張開嘴,哭得更大聲。
我望著她滿麵淚痕的臉,這足夠教給那女孩一個教訓:我得不到的,她也別想得到。
第二次搶別人的東西,我依然嚐到甜頭。
接下來的事情也就可想而知了。不久後,我上了小學,可搶掠已成性。我搶好吃的零食,搶漂亮的洋娃娃,搶別人正在玩的皮球,搶當前同學們都玩的水槍。有些人待我夠好,在我伸手搶之前就直接給我。可有些人就太不夠意思,不給我還把背對著我。我管他是誰,看準了那人的衣領子就抓,一把抓到身邊,用另一隻手搶過他手中拽著的小人書。
那一次,我卻意外的倒了黴。那個跟我差不多高的家夥竟然比我大。他最後帶了好多男孩子找到正走在街上的我,那場麵我到現在還記得。我在前麵跑,他們在後麵追著怒吼著。我一邊跑,一邊還撿起地上的石頭,根本不用瞄準,能砸到的就是人。直到我再次回頭準備丟石頭時,才發現後麵已經沒人了。
那一天,我樂得捧腹大笑,美滋滋的坐在路邊看贏過來的小人書,看完了,我撕碎了它,一頁都不會放過。
從那天後,凡是認得我的孩子在街上不是躲著我走,就是被家長護著。上門來登訪的家長不少,漠然的望著他們那氣得通紅的臉,我安靜的坐在角落裏看書。媽媽聽了他們的話,很是奇怪:“我想你們弄錯人了,我家孩子不會是這樣的。她很乖的。”說罷,她會指指看著書的我,食指豎在嘴唇上,要家長們說話小聲點。我用餘光注意到媽媽的動作,早在心裏笑開了花。其實我連書都拿反了。
好景不長,幾年後哥哥的離家讓我同時失去對我最重要的兩個人,一個是他,一個是媽媽。他們的離開讓我沉淪直到今天。
直到我見識到艾倫看我時那輕蔑的眼神,直到我看見倒在哥哥懷裏的周玨,我才意識到,我從來都是個壞孩子,喜歡搶別人的好東西,也不準別人搶我的好東西。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