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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古有一個傳說,它叫做——淚痣!
    傳說,遠古時期,曾有一段驚天動地的愛情,是風神與花仙的愛情,他們兩個在王母瑤池相遇,並彼此產生了,從此相愛,可天神之中不允許有愛情,頑固不化的王母最終拆散兩人,雙雙打入人間,曆經一百零八世的劫難,證明情比金堅,才得返回天庭,並獲得相愛的權利。在風神下凡前,他流下一滴眼淚在花仙的臉上,頓時金光四溢,燈光芒消散,花仙變得更美,她的眼角有一個紅色的印記,那不是痣,卻永遠無法去掉,那不是屬於皮膚上的,卻與皮膚相融合,更添和諧。那就是——傳說中的淚痣。
    它隻為愛而存在,為愛而證明,為相愛的人而留下。
    第一世:一個秀才愛上了嶺村的花姑子,兩人互吐情意之後,私奔而走,卻最終餓死街頭,臨死前:“花姑子,別死,再忍一會,我找大夫,我愛你,別死!”“別,別離開我,我也愛你,下輩子有緣我回來找你!”花姑子死了,眼角的一個紅色印記竟也消失不見。
    第二世:一個農民愛上自己的親妹妹,最後不得善終,二人雙雙被浸豬籠,臨死之前,二人許下永不分散的誓言,當家人從河裏撈屍的時候,家人很奇怪的發現女孩的眼角上的一個紅色印記消失了。那也是淚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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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世:“念郎,你爹上戰場打仗,你要找到他,告訴你的爹,娘很愛他,一直在等他!你要為你爹而驕傲啊!好好活下去。”一個三十多歲的婦人對十歲的小孩說,說罷,她撒手人寰,病死在了這戰亂連連的冰天雪地裏。十歲的小孩在埋屍體的時候,突然發現,母親眼角的一個紅色印記居然不見了,母親不是說去不掉的嘛?當他去到戰場,卻發現,父親在母親死的那一天已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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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雨神。花仙是我的妹妹,我執行著天庭的法則,妹妹和風神正是我親自送進人間的。整整一千年了,他們共度過了一百零七世。
    我手上握的一個紅色小珠自,就是淚痣,是愛的約定,不求同生,但求共死;也是愛的魔障,一百零八世,這是最後一世,隻求他們再次相愛,足矣!我願以雨神之名,祈求上天,保佑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我願化作甘露,從此散神於天地之間。
    一個白色的身影緩緩倒下,她的身體開始化作水氣,飄到天地各處,手中的那顆紅色珠子直線墜落,到了天之涯海之角的土地裏,化作——紅!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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