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彼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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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過宿舍。
怎麼說呢,更準確地說,是被迫轉宿舍。
你真要追問原因,千言萬語就是“性格不合”四個字。
我想著,換過宿舍的人應該能對“這四個字”稍微有點能夠感同身受。
原來的宿舍妹子們性格張揚,追求時尚,是獨立的“新時代”女性,但是我的性格就比較宅。
喜歡二次元和小說。
和她們的興趣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的後果往往會有兩種,大度包容,極度排斥。
很不幸地,我成了後者。
矛盾的由來從來都不是單方麵,雙方的對峙此消彼長,最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激化。
我一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我們都不壞,也並非大奸大惡,到最後卻無法容忍彼此的存在。
惡人與惡人在天堂相遇,彼此和諧相處,友愛生活;善者和善者在地獄相遇,卻是彼此相殺。
很多人說,人性是複雜的。
人不分好壞。
就像一個人,偷竊搶劫,卻在有人落水時,毫不猶豫地下水救人。
他是好人嗎?可能吧。
他是壞人吧,可能吧。
法律的界限尚不明確,人性又何來底線這一說法。
扯遠了。
講一講我轉宿舍的過程吧,大概就是112宿舍有個女生和我其他室友很玩得來,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而她恰好在那個時候和她的室友“鬧得不可開交”。
女生嘛,總是喜歡不自覺地偏向和自己更能合得來的人。
接下來嘛,大概就是早就習以為常甚至是變本加厲的“冷暴力”。
室友三個輪著勸我換宿舍。
真得,那個時候的心情大概真得可以用笑哭這個表情。
促使我換的原因,是那個女生發的一條短信。
前提是我認為我的室友們並不知情。
概括地說,大概就是:楚楚可憐,設身處地地為我著想。
感動得不要不要的。
當場就決定換宿舍。
後來驚覺的時候,才覺得後怕。
玩不起,也傷不起。
大概像我智商這麼低的人,隨時就能被人秒殺。
希望未來的未來,生活可以簡單一點。
遇到可以稍微不要是那麼高層次,高智商的人。
嘛,反正以我的資曆,我也不相信我能遇到。
當然,現在我還蠻慶幸,她隻是讓我覺得有點害怕而已;後來遇到的boss才真得留給了我一定的陰影,也是在那個時候,才想要涉足一下心理學。
倒也不指望未來不會再遇上這類人,遇到了,還是希望自己能夠有多遠躲多遠吧。
惹不起的總還躲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