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彼之名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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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轉過宿舍。
    怎麼說呢,更準確地說,是被迫轉宿舍。
    你真要追問原因,千言萬語就是“性格不合”四個字。
    我想著,換過宿舍的人應該能對“這四個字”稍微有點能夠感同身受。
    原來的宿舍妹子們性格張揚,追求時尚,是獨立的“新時代”女性,但是我的性格就比較宅。
    喜歡二次元和小說。
    和她們的興趣格格不入。
    格格不入的後果往往會有兩種,大度包容,極度排斥。
    很不幸地,我成了後者。
    矛盾的由來從來都不是單方麵,雙方的對峙此消彼長,最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激化。
    我一直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我們都不壞,也並非大奸大惡,到最後卻無法容忍彼此的存在。
    惡人與惡人在天堂相遇,彼此和諧相處,友愛生活;善者和善者在地獄相遇,卻是彼此相殺。
    很多人說,人性是複雜的。
    人不分好壞。
    就像一個人,偷竊搶劫,卻在有人落水時,毫不猶豫地下水救人。
    他是好人嗎?可能吧。
    他是壞人吧,可能吧。
    法律的界限尚不明確,人性又何來底線這一說法。
    扯遠了。
    講一講我轉宿舍的過程吧,大概就是112宿舍有個女生和我其他室友很玩得來,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而她恰好在那個時候和她的室友“鬧得不可開交”。
    女生嘛,總是喜歡不自覺地偏向和自己更能合得來的人。
    接下來嘛,大概就是早就習以為常甚至是變本加厲的“冷暴力”。
    室友三個輪著勸我換宿舍。
    真得,那個時候的心情大概真得可以用笑哭這個表情。
    促使我換的原因,是那個女生發的一條短信。
    前提是我認為我的室友們並不知情。
    概括地說,大概就是:楚楚可憐,設身處地地為我著想。
    感動得不要不要的。
    當場就決定換宿舍。
    後來驚覺的時候,才覺得後怕。
    玩不起,也傷不起。
    大概像我智商這麼低的人,隨時就能被人秒殺。
    希望未來的未來,生活可以簡單一點。
    遇到可以稍微不要是那麼高層次,高智商的人。
    嘛,反正以我的資曆,我也不相信我能遇到。
    當然,現在我還蠻慶幸,她隻是讓我覺得有點害怕而已;後來遇到的boss才真得留給了我一定的陰影,也是在那個時候,才想要涉足一下心理學。
    倒也不指望未來不會再遇上這類人,遇到了,還是希望自己能夠有多遠躲多遠吧。
    惹不起的總還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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