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圍剿(4)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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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天再一次應景的下起了朦朧細雨。不過,在此之前就已經有幾滴濕潤,搶先一步滴落在墨塵失去血色的臉。現在倒好,與細雨交錯在一起。也實在是分不開那幾滴濕潤到底是雨水還是淚水了。
    這時,在另外一端苦苦支撐的木木夕也受了重創。“塵,怎麼會?不可能的!”可精神上的創傷足以證明,墨塵……的確已經死了,徹徹底底的死了!身上的疼痛,也不及內心傳來的萬分之一。
    木木夕的雙眸的顏色從純正的紅色變為了帶有黑色的深紅,這是……入魔的前兆。身上的鳳翎也在變為深紅色,變為了跟他母親一樣的顏色。暗紅色,代表著不詳,是為詛咒。
    主人已經死了,自己也不能就這樣苟且偷生吧?隻不過木木夕相信,墨塵一定會再次出現於世。“吾今日在此立下此誓,若非吾主重現於世,吾將永不蘇醒。以吾這一命作為代價。”
    眾人接下來隻見木木夕變為蛋的形狀,飛往白骨峽的深潭當中。也許是因為入魔的原因,連帶著蛋的顏色也變為了暗紅色。
    “接下來該怎麼辦?”有人疑惑道。蕭瑓也隻得無奈的歎了口氣,道:“走吧,墨塵那邊會有人處理的。”或許真的如那隻朱雀所說,墨塵已經死了,不過還有機會回來。世事無常,誰又能料到後事呢?對吧。
    良久,蕭笙抱著墨塵。捏了個清潔咒,將自身和墨塵身上的血汙清理幹淨。這一刻,對蕭笙來說,墨塵是在自己心上的稀世珍寶。
    蕭笙把人整個攔腰抱起,步子走得慢,且異常沉重。臉上扯出了一個極為勉強的笑容,對著懷中已經“沉睡”過去的人輕聲說道:“對不起,我來晚了。現在,墨塵,我們走,我帶你……回家。”
    事到如今,說什麼也無用了。人已經死了,誰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對不起,是人們口中最無用的一句廢話。如果對不起有用的話,他大概就不會是如今這個結局了吧。
    蕭笙在眾人驚愕的目光下,把墨塵帶入了自己的石室,並在進去後設下禁製。除了比自己修為高的,誰都不能進來。
    蕭笙坐在人的麵前,雙眸失神的盯著墨塵看,手不自覺的撫上人的臉,認真的對著人說道:“如果你能醒過來,對不起,我能對你說一百遍、一千遍、一萬遍。隻要你能醒過來,叫我一聲道長。隨便你想怎麼幹,都可以。你去砸店,我也不會阻攔了,我陪你一起鬧,好不好?”
    隻可惜,無論蕭笙用什麼語氣,說什麼話。他認為隻是“睡著了”的那個人,永遠都不會醒了。
    再也不會突然蹦起來對著自己嬉皮的說道:“道長,我騙你的,你怎麼當真了?”
    一切,都隻是蕭笙在自欺欺人而已!
    又這樣盯著墨塵看了一夜沒合眼。蕭笙發現墨塵的身體正在快速的腐爛,就算用靈力護體也是於事無補,徒勞無用的。沒辦法,就要找了個好地方讓人葬下。
    沒有寫上墨塵的名字,隻寫了兩字“亦善。”因為這個墓如果被人發現了的話,肯定每天都會有人在此唾罵他,讓他死後都不得安寧。
    蕭笙此次下山的時候遇到了一戶人家,不過也沒有在此多做停留。他還有事沒有完成,他心中有一個問題。旭家滅門之事肯定有什麼被隱瞞了。但是為什麼,就連控心簫加上《失心》,都不能從墨塵嘴裏問出一個字?
    那戶人家隻有一個女孩和一個老婦人。小女孩從來未見過長的如此好看的人,拉著老婦人的衣袖,興奮的說道:“快看快看!好一個眉眼含星的男子啊。”心裏暗想著,長大以後一定要嫁給這種男人。
    蕭笙隻是用餘光淡淡的瞥了一眼女孩便快步離去了,不過那老婦人卻看到了什麼,輕歎又是一個癡情人。語重心長的對小女孩道:“傻孩子,那個人的眼裏哪有什麼星辰?你不覺得,他眼中的那顆星……已經悄無聲息的落下了嗎?”
    那女孩也沒經曆過太多人情世故,還不懂該怎麼為人處事。聽到老夫人語重心長的話語,隻是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
    心想道:“那在他眼裏的那顆星是什麼?是一個人嗎?又為什麼會落下?”暗自決定自己以後可不能讓自己眼裏的那顆星辰也落了。
    在民間流傳著這樣的一種說法。人死後,三魂六魄並不會立刻前往輪回路。而是等頭七之後,自己選擇前往輪回,或者是留下來完成自己未了的心願。
    還有一個選擇,不過這個選擇基本沒人選過。因為過程痛苦,且可能魂飛魄散,世間再無自身存在過的痕跡。這個選擇就是——散魂。
    散魂就是將自身魂魄分散,不過散魂中的途中要承受的痛苦,不是人們理解的到的,因為沒人成功過。而且一旦下定決心了要散魂就不能反悔,不然的話將被直接抹除。
    若散魂成功,被分散的魂魄會帶著一段記憶找到自己的歸屬。散魂之法,一般不可破解。隻是到底解不解的開,世事無常,誰也說不準。萬一……哪一天就解開了呢?
    自墨塵失去知覺以後,醒來後發現自己身處在一片虛無渺茫之中。到底過了多久,這誰又會知道呢?他用盡了力氣才重新睜開眼,還是一片漆黑。人死的時候是什麼樣子,魂魄就是什麼樣子。
    “隻剩七天了,隨便看看吧。”墨塵如今也就放下了一切,用最後的一段時間再好好“看看”這世間的一切吧。隻不過,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放下一切,隻有墨塵心裏自己清楚了。
    墨塵即刻動身出發,誰知道剛走進一座城裏的小巷,就撞見了極其不好的這一幕。雖然看不見,但是隻靠聽覺,就可以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別、別過來。我隻是一個沒人要的孤兒,身無分文,有幾次差點被凍死在這個無人小巷。求你們了,放過我吧。”小孩的聲音是慌亂無措的,如果有人盯著他的眼睛看,定會看出這個孩子……在說謊!
    墨塵聽到這聲音,是個男孩。隻不過看不見,不知道男孩在說謊。在腦子裏麵自行腦補出了這樣的一番畫麵:一個身穿著滿是補丁的衣服的瘦弱男孩,被一群凶神惡煞的人逼退到了小巷的牆角,無路可退。
    未等墨塵來得及仔細思考下去,一堆又高又壯的大漢,將男孩團團圍在一個角落裏。為首的那人道:“你今天要是不把你偷的錢全都交出來,你就不要想著離開!或許爺幾個一高興,興許還能賞你幾個銅板。”
    墨塵又開始回想起了旭家的那一幕,聯想到他聽的東西。這世間,沒有這麼容易被看透。人心這個東西在裏麵縱橫交錯,實在是複雜得很。以後看見這些,一定要弄清楚原貌才能下定論,不過……怕是沒有以後了。
    那男孩搖了搖頭,護住自己腰上的錢袋,道:“不行,我不能把錢還給你們。我要是還給你們了,就會死人的。不然,不然這點錢算我借你們的,我以後慢慢還行不行?求你們了。”說罷竟當麵下跪給大漢們磕頭。
    大漢們看著這樣一幕無動於衷,還有幾個竟然還哈哈大笑的嘲諷起來。待男孩把頭磕出血後,為首的那人一把抓住男孩的頭發,將人提在半空中,打了一耳光,惡狠狠道:“就磕這麼幾個頭,還想把錢全都拿走?沒門!今天你要是不把錢交出來,先死的那個人就是你!”
    “嘖,沒用的。”墨塵暗自咬牙。這個時代的規則就是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一個弱小的人去求比自己強大的人,會有用嗎?
    就好比如一隻螞蟻和人,假如你不小心踩死了一隻小小的螞蟻,你會去在意嗎?不會,因為螞蟻對人來說,太弱小了,根本不值一提。
    突然想起了自己,在曾經也幹出過這種“傻事”。就為了一頓飯,匍匐在別人腳下苦苦求饒,受盡侮辱後才得以飽腹。
    隻不過,吃的是別人留下的殘羹剩飯,可笑的是當時自己以為那就是最好吃的東西。像一條狗一樣吃著別人施舍的東西,不,自己連一條狗都不如,連狗都吃得比當時的自己好。
    那男孩的下場也可想而知了,自然是不可能將錢袋還給大漢們。遭到了大漢們的一頓毒打,被打得不成人形。最後實在是受不了了,最後實在是受不了,男孩隻有把錢袋還給了大漢們。
    收到錢袋後,大漢們卻還是不肯停手。直到將人打至暈厥,這才惺惺罵了幾句就離開了。男孩就這樣一個人昏迷在了冰冷的小巷,就算有人經過看到了這個可憐的孩子,也沒有一個肯上去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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