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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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張智軒做值日,不過看他掃地的樣子——不敢恭維。
“張先生,拜拜。”我又趕著去打工。
“希晨,食物。”
什麼?他叫我希晨?什麼食物?我轉過頭看他,他的手指著地下。什麼?他指著他掃出來的灰塵。我向他吐了吐舌頭,轉身就走。
“希晨,不吸嘛?塵耶!~”他對著我喊。
什麼跟什麼嘛?原來他叫我“吸塵”,有人說戀愛的女人會變笨。
……
我正把食物送去客人的桌子,手機震動了。我找了個空隙,偷偷地去看,原來是張智軒發來的短信:吸塵,作業是?
我跑到休息室,拿出作業登記本,回複給他。接著又趕快會到工作單位。
第二晚,又在這時候發來短信。怎麼又是他,怎麼又是問作業,我的手機就是這個用途嗎?我好失望喔。
放工以後,我經過一間快要打烊的文具店。
“老板,等一下,我買本筆記本,很快的。”
“好,在那邊。”
我看了一下,選定了兩本,這兩本都有我最喜歡的星星圖案,不過一本是粉紅底的,另一本是黑底的。最後,我還是買了我最討厭的粉紅色。
第二天早上。
“媽,我上學了。”
“嗯,小心。”
剛一踏出家門,就遇見了美莎。
“美莎,怎麼走這邊,你不是走更遠嗎?”
“我特地來撞你的,因為我有見事迫不及待想告訴你。”
“什麼?”這引起我的好奇心。
“我——戀——愛——了!”
“啊,什麼時候的事?”
“昨晚,邊走邊說。”
“嗯。”
“還記得上次那個接我放學的男嗎?那時我已經喜歡他了,不過他的第一次告白,我拒絕了。因為男人總不會珍惜太容易得到的東西,所以我等待他的第二次告白。等到昨晚,他第二次告白後,我答應了。”
“美莎戀愛太好了,不用在纏著我了!”我舉起雙手大叫。
不知為什麼,打從心底覺得“美莎戀愛太好了。”也許我害怕美莎和我會同時喜歡上張智軒,現在我鬆了口氣的同時,又覺得很內疚,竟然懷疑自己的好朋友。以前我總會覺得,在和朋友同時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我會退出,讓給好友去爭取,但現實一來,真的做不到。
老師在黑板上寫著今天的作業,我拿出昨晚買的筆記本登記好,然後遞給了張智軒。
“送給你,免得你天天都發短信問作業。”
“哇,那麼好?誒?為什麼是粉紅色的,那麼娘。”
“因為我不喜歡粉紅,所以把它送你就不會不舍得了。不要就算。”我又把它搶回來。
“不不,我要!”他又搶了回去,接著轉過身去。
一會兒,他又轉過身來,摸著我的頭說:“哈哈,已經幫我記好了,好孩子。”
地球人都知道,我是故意買粉紅色的筆記本來捉弄他。今天放學我又貼地買了支粉紅色的筆。接著就往打工的地方走去。
來到餐廳,我馬上穿起工作服,勤快地把客人點的東西送去。
“俊,你幫梁希晨送過去。梁希晨進來一下。”經理說。
“哦”我回答,但是有種不好的預感衝擊著我,到底經理找我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