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悲傷逆流 第19章.卡瑪利拉六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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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戒條:避世
第一條傳統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違反此傳統的血族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整個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條:領權
中世紀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領域通常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地方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暫時分封給長老們管理,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動意義。
有些年輕的叛逆者會扭曲這項傳統的原意,想要結黨成派地形成地方勢力。就像街頭黑幫一樣,這些小幫派常常彼此爭鬥。但隻要他們不違反潛藏的戒律和親王的號令,不讓事情鬧得太大,長老們並不會在這一點上加以過度約束。事實上,親王通常會設法讓這些街頭幫派彼此不合,讓叛逆的血族成員彼此壓製力量。
第三戒條:後裔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自己的尊長,不過現在卡瑪利拉通常解釋為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為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卡瑪利拉賦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製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戒條:責任
血族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為止。在血族社會中,晚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導撫養,尊長必須盡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認可之後,晚輩便獲得獨立之身,擁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利。當然,被釋放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從事一些“幼稚”的行為,便會受到其他血族的恥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能力證明自己的確有資格成為血族社會中的成人。
第五戒條: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遠行,但是隻要進入其他血族的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代的的領地指的就是親王的轄地,當血族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通常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有些親王要求正式的會麵儀式,並且必須通報血脈身份,有些則以簡單的方式互相認識。進入他人領地未通報的血族,若被發現,通常不會受到太大懲罰,隻會被抓到親王麵前質問一番然後飭回。這項傳統主要是為了保障親王的統轄權,因此親王在晉見之後,通常不會過度拒絕外來者,除非是惡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願主動遵守這項傳統。另外,Methuselahs也大多不理睬親王的權力,因為他們通常活得比親王還長久,能力十分強大,在他們眼中,一般血族和人類沒什麼兩樣。
第六戒條:弑親
這項傳統向來備受爭議,過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長,但當代的意義已逐漸轉為特指親王。也就是說,隻有親王擁有處決轄下血族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受到卡瑪利拉所認可的,隻要親王是因為維護傳統而使用此權力,通常長老便會支持他。這也是當代年輕血族與年老者的主要衝突點。犯下“謀殺罪”的血族成員,通常會被親王以獵殺令緝捕。
對於嚴重違反傳統戒律的血族,所謂的懲罰通常隻有三個字:殺無赦。親王有權下達獵殺令,他通常會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補殺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協助被獵殺者逃亡,將視為是對親王權威的嚴重觸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獵殺者的血族,通常會獲得一定的名聲,同時也可能有權取得被獵殺者的血液,因此許多年輕的血族常願意參與獵殺行動。
一般而言,隻要親王下達了獵殺令,便在轄地內永遠有效。但是卡瑪利拉允許高層的秘密會議(Conclave)事前否決親王的命令,參與秘密會議的成員以正反證據作為表決依據。若親王不遵從秘密會議決議,雖然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但是必然會損失相當的名望。
六大戒律為Camarilla(密黨)創立之時立下的,所以其他黨派不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