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06年2月16日:愛之決定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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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月16日
    天氣:小雨
    心情:還好
    事件:愛之決定
    沒想到我跟他會是同學。
    這麼巧的事。
    也可能就是因為這麼巧,所以,從內心裏對他有了些感覺。雖然我知道這不是我想要的一見鍾情。
    今天,他還是大早上的就發來信息,告訴我:該起床了,該吃飯了,該上班了,該……
    看著信息一個接一個地發過來,我感覺到的不再是煩,而是溫暖。
    是的,溫暖。
    是誰說過,女人嫁人一定要嫁一個喜歡自己的。隻有這樣,女人一生才會被關心包圍,被愛纏繞。雖然有時候會感覺這些愛令人窒息,但愛自己的人畢竟是無罪的,甚至是可愛的。
    這樣想著,對他也就有了些親切地感覺。
    發信息過去,告訴他:晚上我想吃老肯。
    他立馬回複:好啊,我接你下班。
    那一刻,被人寵愛的感覺,竟然讓我有些眩暈,雖然他的條件比我要找的白馬王子還是差了一截,但任何女子麵對男人的寵愛都會欣欣然地就接受的。
    天氣預報說有雨,早不下晚不下,偏偏下班的時候下,真是煩人。
    從辦公樓望下去,竟然發現他在雨中站著,急忙跑出去迎他,門衛告訴我:這人來了老長時間了。
    我說他:你來這麼早幹什麼呀,下著雨呢。
    他憨厚地笑笑,說:我以為你是五點下班,沒想到是五點半。
    看他被雨淋得半濕的樣子,我又責怪道:你手裏不是有傘嗎?怎麼不用呢?
    他說:這傘,是我要帶給你用的,我怕濕了不好。
    失語。
    我靜靜地看著他,那一刻,我知道了什麼叫感動。
    有時候,一個人,隻做了一件事,就能讓你感動,甚至是終生感動。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從心裏告訴自己:眼前的這個人是個好男人,遇上他,也許是我的幸運。
    上前一步,伸手摸了一把他濕透的衣衫,輕輕告訴他:謝謝你。
    他憨厚地又笑了。
    下班時間到了,他說:可以走了嗎?
    我點點頭。
    他又說:那我們去吃肯德雞吧。
    我看著他問:你想吃嗎?
    他笑了,沒說話。
    我說:我知道,你們男人都不喜歡吃那東西,你們都叫它垃圾食品。這樣吧,我們不去吃了。
    那,你還想吃什麼?
    去我那兒吧,我做飯給你吃。
    他愣住了,可能想不到我會邀請他。
    我笑了笑:走吧,嚐嚐本小姐的手藝。
    他還是有些傻傻地愣在原地,我上前拉了他一把:走吧。
    到了我那裏,我很麻利地洗菜,做飯,一邊幹活一邊跟他說著話兒。一會兒一桌菜齊了,他倒又開始傻了。
    他說:沒想到你這麼能幹,我以為…我以為…
    我笑了:你以為我們這些坐寫字樓的女子,天天隻知道打扮,工作,應酬,根本不可能會做飯,是嗎?
    他笑著點了點頭,立即又搖頭,說:哦,不是的,不是這意思。隻是你讓我很意外。
    順手給他倒了一杯紅酒,說:來,幹杯!為我們今天的聚餐。
    他很痛快地喝了下去,然後看著我又笑了。
    我問他:哎,以後我就叫你子軒吧,這名字很好聽。
    他笑了:好,那我叫你小影?
    我點了點頭,算是答應。
    然後就聽到他小心翼翼地問道:你現在是我女朋友了嗎?
    我鄭重地點了點頭:嗯,從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說完,連自己都驚訝怎麼回答得這般幹脆,甚至忘記了女孩子應有的一些矜持。
    隻能說,在心裏對這個軍人有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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