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作者學習資料 之十九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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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合理角度看來﹐各位看看曆史上的國家﹐除了蒙古這類全民兵的種族之外﹐戰爭多少年才打一次﹖曹操南下也準備了十年好不好。
    從尋秦記來說﹐項少龍指揮的戰事一共有多少場呢﹖四場﹐整部小說一共才打了四場仗(本人沒記錯的話)。而其中三場是高潮﹐看看人家每場戰爭之間相隔了多少萬字﹖從單調來說﹐這個十分容易了解﹐整本小說除了打還是打﹐沒有任何別的東西可寫﹐來來去去都是用計用兵。那就等於蛋炒飯雖然好吃﹐但天天吃也會想吐。
    玄幻小說與架空小說別指望主角去指揮每一場戰爭﹐那樣隻會使得文章單調﹐主角隻有在決定性與重要的戰事時才指揮。而且這決定性的戰爭不能多啊。比如說﹐第一場大戰﹐主角得到了勝利﹐大大地增強了自己的軍隊。第二場戰爭﹐主角得到了勝利掌握了全國。
    其它的小打小鬧主角不會出現﹐也不用著重去描寫。
    那幺作者就問﹐我們寫什幺﹖愚蠢﹐不會描寫一下在主角的治下﹐平民的生活與他國百姓有何不同﹖他國的君王是如何看待主角的﹖國人的子民是如何看待主角的﹖這也是本人不讚同用第一人稱來寫書的原因﹐第一稱隻能集中在我身上﹐不可可能換到別的視角﹐太過主觀。用我寫書﹐寫恐怖與玄疑十分適合﹐但用來寫架空與玄幻大錯特錯。如果用來來描述主角見證某位偉人的成長或者玄幻描述主角在一個奇怪地方的奇遇﹐那還好。
    因為小說的世界不是很寬闊﹐不需要其它角度的描寫﹐但是當你的視角必須在世界各地轉時﹐用我來寫書就太過狹窄。
    身為一名作者把自己幻想成主角那就巳是大錯特錯﹐你應以神的角度來看待主角。
    用第一人稱寫書最主要的是像記述﹐記述主角所遇的一切﹐而不是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事。
    隻有在主角的範圍內才有劇情出現﹐這夠狹窄了吧﹐所以各作者先明白為什幺用第一人稱寫書再用。
    離題了﹐再說鬆弛之道﹐本角一個女人一個女人地換﹐好吧。你的筆下是愛情故事﹐回顧以前的港劇有一部作品是描寫主角的愛情故事﹐他遇到了女孩戀愛﹐然後失敗﹐再遇到另一個。
    每一個女孩都不同﹐所發生的愛情故事也不同﹐十分之感人。
    但是在各位作者的筆下就十分單一﹐那名作者是在戀愛的苦海中感受甚深才寫得出如此作品﹐但閣下不可能(至少本人這樣認為)。寫出來的作品就是這樣﹐遇到了女人﹐女人愛我﹐收入後宮。看到別一個﹐好﹗又愛上主角﹐再收入後宮……
    關鍵是沒有一個男人會見一個愛一個﹐見一個上一個是有可能的﹐而且女孩子也不可能每一個都愛上主角﹐不保愛情與主角發生關係呢﹖背叛主角呢﹖心懷險惡地接近主角呢﹖是你們不願意寫吧。
    先不論上麵所說的合理性﹐每一個女人見到主角都會愛上主角﹐你不覺得十分無趣﹐了無新意嗎﹖每一次主角都會成功﹐你不認為文章太過單一了嗎﹖主角見一個愛一個﹐作者不會看得生厭嗎﹖該死﹗又離題了。
    ——我與他的例子我與他的例子身為作者要明白一點﹐絕對不能直接說某個角色的性格如何如何﹐除非這個角色是一次性用具﹐出場一次就消失了。
    角色的性格必須靠讀者自己去領悟﹐因此隻能在文章之中漸漸地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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