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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常言拉開衣櫃門的那一刻,才反應過來,原來他和方時君已經在一起三年了。
    看著衣櫃裏兩人混在一起的衣服,常言覺得眼睛有些幹澀,抬手覆上去,低低呼出一口氣後,開始動手整理衣服。
    夠了,足夠了,他纏了他五年,在一起三年,真的知足了。
    他不是一個貪心的人,當初他以救命之恩強迫方時君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方時君就告訴他,自己有喜歡的人,不想辜負他。
    那時候他聽方時君說這樣的話,他還是挺開心的,因為他覺得方時君不管怎樣也是在意他的。
    常言向來對自己很有信心,他覺得隻要能跟方時君在一起,總有一天他會接受自己。
    所以他當時對方時君說:“沒關係,隻要能跟你在一起,多久都沒關係,時候到了我自然會離開。”
    當時的方時君低垂著眼,沉默了好一會兒,歎了口氣,點了點頭,於是兩人就在一起了。
    剛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方時君雖然不碰他,但是身為男朋友該做的一切他都做得一絲不苟,讓人挑不出毛病,直到現在也是。
    他們倆的第一次還是在他們在一起半年後的某一天,那天的前一個晚上常言約朋友們出去喝酒,故意喝得醉醺醺的,讓方時君過去接他,他借著醉酒,使勁在方時君身上點火,盡管那樣方時君還是忍了一夜沒碰他,照顧了他一晚上,第二天他酒醒了之後,方時君問他是不是真的想做,他說是,然後兩人就有了第一次。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其實有時候常言覺得自己挺傻逼的,一個正兒八經剛畢業的名牌大學生,不去找工作,每天除了散步遛狗,偶爾接幾張設計圖外,幾乎都是窩在家裏給方時君做飯,洗衣,照顧他的日常起居,常言覺得方時君就算娶個老婆回家,都不一定有他做的體貼周到。
    方時君有提過雇個保姆,讓他出去找工作,但是被他拒絕了,他覺得他愛的人得他自己照顧著才放心,不過那個時候他忘了,方時君沒有他的時候也過的很好。
    就算後來葉清知回來了,方時君也沒告訴他,是他自己前兩天給人送設計圖的時候,在市中心的咖啡館裏看到了葉清知,他站在路邊,隔著一層玻璃看著方時君對著葉清知溫柔帶笑的眉眼,他的心狠狠地疼了一下,因為他從來沒見過方時君那樣溫柔的神情,眼中的溫柔快要溢出來,盡管方時君對他也是溫柔的,但始終不一樣,他說不出來哪裏不一樣,卻使他心裏難受得快要喘不過氣來。
    方時君愛的人不是他,想在一起一輩子的人也不是他,他沒有理由一直霸著他。
    那個時候他才意識到自己該走了,該從方時君的生活裏消失了。
    整理完後,常言看著腳邊的兩個大行李箱,歎了口氣,他也沒想到自己的東西會這麼多。
    方時君出手很大方,每逢節日都會送他禮物,偶爾出趟差回來也會給他帶東西,無非就是些名表,首飾,衣服之類的東西,他知道這些東西貴重,沒想著要,又不好意思駁了他的好意,便收下了,但是好多都沒拆過包裝,他把拆過包裝的東西和衣服之類的整理出來塞進了行李箱,剩下的他找了個箱子放了進去,搬到了雜物間。
    常言在屋子裏環視了一圈,目光在床頭櫃上的某個角落停留了一下,走過去,拿起那個相框,這張照片是他們倆唯一的一張合照,這張照片還是在他救了方時君之後受了傷在醫院拍的,背景還是醫院的白牆,自己穿著病號服,笑得很開心,方時君卻抿著唇一副要笑不笑的表情,事後他還拿著這張照片嘲笑了方時君好幾次,他想了想還是把相框塞進了自己的背包裏。
    在確認沒有什麼能證明自己留下過的痕跡的東西後,才鬆了一口氣,走到門口把這個房子的鑰匙從自己鑰匙鏈上取了下來,放到門口的博物架上,拿著方時君送他的那輛車的車鑰匙走了出去。
    在關上門的那一瞬間,常言不得不承認,他想哭,想徹徹底底的大哭一場,他覺得這樣的自己很沒出息,強忍著鼻尖的酸疼,把在眼眶打轉的眼淚給逼回去,閉上眼睛,抬手使勁按了按睛明穴,歎了口氣,把僅剩的一點淚意給逼了出來,拉著行李箱抬腳走進電梯。
    透過電梯快要關上的那道縫隙,看著那道門,他想,也許他以後再也不會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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