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成凶神血洗凡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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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說過,一旦染沾上凡人的鮮血,便會受其詛咒成為凶神。這種詛咒,就是血蛆。
血蛆其實並沒有多少威脅力,成為凶神後,其法力不減,壽命不減,意識清醒。
但凶神終究不是神,凶神會被抹掉神籍。而對於鬼界來說,凶神曾經是神,故有敵意。所以才說,凶神者,神界不容,鬼界難存。
另外,若殺戮的凡人過多,血蛆反噬則就魂飛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所以,雖然血蛆沒有多少威脅力,但是反噬有。很多神不怕成為凶神,卻怕魂飛魄散。
但是,神永遠是神,是淩駕於凡人之上的存在,是至高無上的,斷沒有被凡人欺淩而不還手的道理。
眾神迎戰,那一刻,整個天庭的神官都瘋了。
他們提著劍,劍尖指向了侵入天界地盤的凡人,也是他們曾經最虔誠的信徒。
“忍你們很久了!一天到晚屁事囉嗦的!”
“把老子神像雕那麼醜!早就想揍你們了!”
“說了多少遍本座是男的!男的!男的!一口一個娘娘我去你他娘的!”
“我讓你們閑的亂編神話故事!找打!”
事實證明,神永遠是神。
發怒的眾神,單方麵虐殺凡人上億兵將,或許更多。
凡人的造反宣告徹底失敗。
眾神也都成了凶神。
大戰之後,不,單方麵虐殺不能稱作大戰,就像人踩死一窩螞蟻一樣,隻能叫淩虐。
眾神百官,提著劍,路過一路鮮血,踏盡凡人屍首,他們笑了。
笑的蒼白無力,他們丟了凝固鮮血的長劍,相互看著,把每位神官的樣子,都看的仔仔細細。
“活了幾千年,也該活膩味了。”
“老神仙,咱也當了一次凶神。”
“嗨,別說了,不就是魂飛魄散嘛,多大點事。”
“反正日後也沒有人給老子供奉了,死就死吧。”
“下輩子,還是兄弟!”
“哪還有下輩子?不得超生啦!”
“哈哈哈。”
“哈哈哈。”
“…………”
眾神都在笑。笑得放肆猖狂,也笑得詼諧悲壯。
經此一戰,人界被屠殺殆盡,神界又遭血蛆反噬,神人兩界,同歸於盡。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鬼界趁此機會占了人界,繼而又占了神界。
六界缺了兩界,平衡已破,鬼界獨占三界,成了六……不,四界霸主。
至此以後,四界共存,鬼界為大。
此四界乃:鬼,妖,魔,仙。
隻用了十來年,四界共存新規則基本成型,隻用了百來年,使之忘記曾經還存在過神人兩界。
人間有光,鬼界難存,鬼王遂把人間租給了魔,改為魔間。神界又仙氣太重,俱不適合鬼妖魔三界生存,便租給了仙門修士。
“公子,買把扇子嗎?便宜著呐。”
“這是什麼扇子?怎麼這麼小?”
“芭蕉扇!公子我跟你講,這是我們魔界至寶!一般魔我不賣他!我看你生的秀氣,便宜賣你!”
人的數量居六界第一,鬧騰得很,也熱鬧的很。人也聰明,人間集市的小玩意,也曾經風靡六界。現在人界沒了,這些七零八類的小魔,硬把魔間活成了人間。
買扇子的那位公子,生的出奇俊俏,挑選扇子時袖口翻出,露出了左手腕綁著的一條拇指粗的紅絲帶。
紅的鮮豔奪目,襯得膚白如雪。
這人一笑,放下手中芭蕉扇,轉身走了。
途聽那小魔的聲音在身後叫喚:“誒你不買啊!?”
當然不買。
月仟隻是來魔間街頭閑逛。手腕上綁的絲帶露出了一小節,隨袖口翻飛。
神是什麼?是光明所引,是天下蒼生,是人間正道。
但其實,看,有沒有神都無所謂。原來我們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重要。這無疑是很諷刺的了。
月仟身後跟著個什麼人,鬥笠遮麵,黑袍掩身。
兩人一前一後走了一段路,忽的停在一攤位前,月仟伸手拿了個耳墜,對那小魔淺笑道:“我身後的那黑袍人給錢。”後便將耳墜攏入袖裏,大喇喇的走了。
走後沒多久,聽聞後方吵鬧,
“我沒錢。”
“沒錢不行!沒錢你今天別想走!”
“我,我又沒拿你們東西!”
“嘿呦不認帳!?夥計們抄家夥,這有個無賴!”
月仟聽著,笑意更甚,邊加快了步伐。
“你知道人間一種非常厲害的瘟疫麼?”月仟曾這樣問神界的小神仙。
小神仙回答的非常快:“知道,天花。”
月仟又問:“那你知道天花為什麼叫天花麼?”
“啊?”小神仙摸了摸腦袋,“因為……好聽?”
月仟莞爾一笑,把小神仙抱進懷裏,道:“那你知道瘟神大人的名字叫什麼嗎?”
瘟神,法號天花。同時也是成文國的太子殿下,不僅如此,還是那個正在尾隨他的黑袍人。
那黑袍太子抵押了身上的佩劍,方才脫身。回首四顧,月仟早已不見了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