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7,記一件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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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進城的七旬老漢X,早晨無事,便閑逛於潤南大廈路段,適逢便急,就去潤南大廈一處廁所如廁。
一號廁所,早有好幾隻蚊子在他耳邊身旁嗡嗡地叫。他想:你叫什麼呢,小心點,這個廁所的環衛工留下四道小小的蜘蛛網呢,你嗡嗡地上去了,你就完蛋了。
就在這會兒,有一隻蚊子盯上了他的胳膊,生痛;絲毫沒有飛走的跡象。他“啪”的一聲,胳膊上是蚊子的屍體,血肉模糊,死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想。
如廁完了。這事兒卻沒有完。沒想到蚊子的妻子請來了律師。律師說:蚊子她丈夫盯了你,吸了你的血,是它不對,但,罪不致死。第二,是你擅自闖入了它們的領地,你如果在自己家如廁就不會發生這事兒。
蚊子的妻子在一旁嗡嗡說:你打死了我的丈夫,叫我孤兒寡婦怎麼過啊!
老漢X說:律師蚊子,你們要怎麼樣才好,賠多少錢?
律師說:這不是賠不賠錢的事兒,蚊子要錢也沒有用。它的意思你去信佛吧,佛會教會你怎麼不殺生的。
老漢X一下子傻了,都七十了還出家!
2017,8,26上午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