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3,我寫愛情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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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妤社長:
你以為這世上的愛情男女都能做得到與你一樣,太過果斷地分手?除非是你愛他愛得不深,愛深了就該是書中寫出來的情節。不想說長了,說長了又會是一篇小短文了。我想對你說的是,願天下有情緣的人們以及書中的主人翁還是在愛的長河中去徜徉吧。
通過你多次的書評,不難看得出你在愛情這條路上一直很平坦,也許沒費什麼周折就把自己給交出去了,是大幸也!不像我25歲才戀愛,30歲才結婚。我的人生,在愛情這件事上我太過坎坷。所以,如今寫愛情故事就不是很到位的。
我一貫認為每一個作品都是作者的“孩子”。但作為讀者該如何來評點這個“孩子”呢?我評點這些“孩子”的標準就是:一,作者是不是用心寫了這個作品;二,創作的故事也好或者說是隨筆也行,就看他寫出來的故事的真實性,是不是就像發生在我們的中間。
當然,他胡編亂造也行,就看他是不是“接地氣”;三,他在寫這個作品的過程中,他自己是不是被他作品中的人物或者故事感動過。如果說作者他自己都沒有被感動過,你還能指望讀者被他感動?還能說他的“孩子”是多麼地好嗎!
還有就是:他真的用心寫了這個作品,也真的被書中的故事與人物感動過,還真是接地氣了,可就是沒有人說他好。這不要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總會有下一個讀者來賞識他“孩子”的好。
2012,8,26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