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6,有些事是要遺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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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戀愛那一會兒起,他就很愛她,她說她也是,結婚時沒有人不說要白頭攜老的。他說什麼風雨人生路我倆同舟;她說還共濟。可在第10年春季的那一天早上她騎單車出門後就再也沒回來了。到晚上他見到她時她睡在醫院的太平間裏……被公共汽車撞傷後死在醫院裏。到了這一會兒他才明白,這後麵的人生路,隻能是他一個人走了。可後來的紅塵路上,他太孤零零了也就找了第二個她;又後來他又有第三個她……
然而總是好景不長。他的感覺還是“原裝”的第一個她好。後來的她她她,隻是他邀約同行人,當然也一起相伴過雨季,走過了一些年華,但在這條人生路的某個叉道上還是離散了。於是這猶如黃昏後一段的人生路呢,他說隻好紅塵陌上,獨自行走了。
有人說他是綠蘿拂過衣襟,露水打濕了諾言,你豈可山和水兩相忘,日與月無瓜葛!一個人的浮世清歡,一個人的細水長流,你做得到嗎?我們不能總是生活在幻境裏,紅塵遲或早會教你發現,你那曾經深愛過的人,早告別了從前,已消失於這個世界了。你心中的愛與思念,都隻是屬於你與她曾經的擁有,隻能是作個紀念了。
作者我想,有些事是要遺忘的,有些事就作個記念,無論我們做了什麼或者說做錯了什麼,隻要當初是心甘情願的,就沒有什麼可後悔的了。大凡人生最可怕的就是:我非常非常地愛你。這個愛就是我們的劫難。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