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3,愛情最怕掏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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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我閑蕩於83路車站處,遇鄰居玲瓏,她倒是先向我打了個招呼,說送她朋友到此,她跟前有一個30多歲女子,一臉的憔悴,身邊一口大皮箱。正說時,車到,朋友上車,幾聲拜拜。她同我返回,說她那個朋友叫愛情弄得無家可歸。我說:是嗎,那你的朋友就是個有故事的人了。
玲瓏說:想聽嗎,朋友與丈夫結婚10年,小孩上小學了,不過不要她管,由公公婆婆一手帶大。正因此,她有一大把時間上網,慢慢地就網戀上了一個男人,由屏幕轉到現實,說什麼人沒有愛情,心田是一片荒漠,猶如冬日裏沒有太陽;夫妻沒有孩子;小人書裏沒有童話;文學裏沒有詩歌;一年四季裏沒有春天。
我說:“愛情也當不得飯吃,有那麼誇張嗎?”玲瓏說:“接下來故事,我不說你也知道,該發生的事兒他們都發生了。”我問:“後來呢?”玲瓏說:“後來……簡單地說,為愛情瘋狂了,朋友她竟然把工作也辭了,拋夫棄子跑到南京和那個男人租房同居……”
我打斷玲瓏的話說:“別往下說了,後來,愛情不新鮮了,那男人工資不高還要顧他自己的家;女的呢,或者找不到工作或者找到了工作,但工資太低,如此一來,愛情生活就大打折扣了。”玲瓏說:“就是,你說對了,有愛情很少有麵包,愛情最怕的是過日子掏錢包,這不,過了幾個月就過不下去了,跑到我這兒來了。他丈夫呢,人還算老實人,看在孩子的份上叫她回家。”我說,是啊,這世上有一種東西比愛情更為重要——那就是生活。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