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6,隻要你過得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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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你過得比我好,我就心滿意足了。無論你走海角天涯,對你的愛戀一分不少。如果說你與世長辭,我就不活懸梁上吊。
這是一首歌兒唱的。我隻記得頭一句,後頭幾句是我加上去的。說是一對戀人,女方拋棄了男方,男方就唱“隻要你比我過得好……”他就心滿意足了。無非就是表達他是如何地愛她。她拋棄了他,他不恨她,她過得好他就好,他對她的愛,好無私,好偉大呀,還真感動了好多歌迷,叫她們熱淚盈眶。
如果你的女朋友拋棄了你,你會真心希望她比你過得好嗎?誰信呢?我就不信,連鬼也不信。愛情不是自私的嗎?人家不要你了,她還比你過得好,你不恨她才怪。恨她才是正常的,不恨她,我就懷疑你們當初是不是真的愛過。
這裏隻有一種情況,你當初出於某種原因不能與她好下去,就有棄她而去的想法,於是就冷落她,時間久了,她受不了,她被迫棄你而走……當你開始了一種沒有她的生活時,特別是不如意時,你就會想起她的種種好處來,愛又從心起,然而一切都晚了。
她真是過得比你好,你後悔死了,無可奈何說:隻要你比我過得好……實際上,你如今說什麼好話也是一句屁話。她有她的生活,好不好與你何幹?如果她過得不好呢,你又能怎麼樣呢?把你的財產給她,還是拋妻棄子去娶她?過去了,就過去了,別說得那麼好聽,去擾亂人家的生活。
又有一首歌兒說:我就比你過得好,當初離開你真是妙。你這個窩囊廢,別裝模做樣了。唱什麼隻要我過得比你好,我不離你遠一點,你還不氣瘋了?
以上這首歌,還沒人唱,因為是我亂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