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6,我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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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奈何紅塵》時,有好多朋友說我寫書是為了成名,留名千古。我對他們說,有那麼好的事,那你也寫一本書吧。他們說我們哪有你這樣的本事呢。我說你千萬別以為寫書可以成名,留名千古。他們問我那你還寫什麼書啊!於是,我把當初為什麼要寫《奈何紅塵》的一篇隨筆找了出來,發在博客上給他們看,也權當是我人生的一個感悟。
……
我們來到這個世上,上天給我們的日子不是很多,無論你多麼年輕,幾十年就會一晃而過,人到老了,最後不是在說自己一輩子取得多麼大的成就,而是講情:親情,愛情,友情,人情,世情,當然這些“情”最終也會連同你與你的人生被你一並帶進墳墓裏。
起初你的子孫及親友鄰裏知道你在世時如何為人的一些事,可過幾年再過幾年又過幾年,你在世為人的偉大或者渺小一點點地被人遺忘,最後就什麼跡象也全無了,就像是你從未來過這個世界一樣。
於是,你為了不被遺忘,生前就想寫一本書,好像是對你在世的人生有一個交待一樣。寫書成名,一鳴驚人,讓人記著你。可你千萬別以為你可以寫書出名,那名不是那麼好出的。
真出名的有幾人?流芳百世有幾人?不朽的著作隻有少數幾本,不是那一個人都行的,還要看你處於一個什麼樣的時代,還有曆史背景什麼的。盡管你有才華,但那又怎麼樣呢?
我寫《刑警1985》,前後花了我10年的業餘時間,我曾幾易其稿,終於完成36萬字,差點兒弄丟了婚姻。最後婚姻雖是保住了,愛情卻被犧牲了,這個中的辛酸隻有我自己知道。怪隻怪我那個少年時代的該死的作家夢給害的,究其一生除了這本《刑警1985》還是一事無成。
現在我總算是想明白了,誠如靜妤社長嫣兒編輯說的,我們或許成不了作家,但我們努力過,無愧於心就行了。再說你看看大環境,如今文學是什麼,是玄幻,穿越,鬼神,黑道,重生,等等,一個長篇20萬左右不就可以了?他非要你來它一個七八十萬字甚至兩三百萬字,越是臭婆子裹腳越好,甚至好多二十幾歲的年輕人說,他一天寫八千字,有的說他能寫兩萬字,還有的說他最高一天寫了五萬字。。我一天頂多能寫兩千字,有時還寫不了,所以有網友笑我說:你這種水平能成作家?癡心妄想。
寫作是要有點人生閱曆與寫作靈感的,你一天能寫五萬字,那隻能是套版,把別人的東西變成你的。現在你再說文學是人學,你真寫人學,你的書沒有人看,你能成什麼名啊。
20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