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買來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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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呈已經知道自己不是宋家夫妻真正的兒子好幾年了,可能別的人也知
道,隻是別人不會在他麵前提,他媽更不會提,宋呈自己即使知道了,也
不想故意說出來讓自己和家裏的兩個女人尷尬。
宋呈從來沒有去找自己親生父母的念頭,人家既然已經扔掉了自己,
自己也沒興趣去找他們。
況且從小到大,宋家兩口子一直對他不錯,家裏雖然條件差,可也不
少吃宋呈吃穿,也從不打罵過他,過年過節有點好吃的,總兒子兒子的叫
著讓他先吃。
宋母一直是個存在感有點弱的女人,她就是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家裏
家外的事情也和別的婦女一樣做一點,不過完全是個沒有主見主心骨,又
依賴性極強的女人,宋呈仍記得父親死的時候,他家的事情完全就是他姑
姑從外地回來幫著裏裏外外處理宋父的葬禮,他媽就像一個提線木偶一般
,姑姑說一句,他媽動一下。
姑姑看不上他媽這樣的女人,可好歹是自己親哥哥家的事,沒人管,
姑姑也就捏著鼻子管了。
姑姑對宋呈是好的。
他父親在他二十三四的時候,眼瞅著村子裏跟他同輩兒甚至比他小幾
歲的男仔一個個不是娶了老婆生了娃,就是從外麵談了姑娘帶回家,他爸
就急壞了。
他爸急也是有原因的,如果他沒有瘸腿,憑著他的樣子,相親相個好
姑娘也是可以的,隻要家裏拿的出和大家一樣的聘禮。
可是,那幾年大家突然發現身邊,到了適婚年齡的女孩子真的是太少了,縣裏每個村子裏到
處是等著娶老婆的男孩,女孩子卻少的可憐!
可想而知,正常的男孩都不見得個個能娶上好媳婦,村子裏眼看著未
來十幾年要有一大批娶不上老婆的光棍,宋爸每每過年在宋呈打完工回來
,看著兒子走路重心往一邊歪的樣子,心裏的石頭真是壓的他夜不能寐!
24歲那年,宋父花了28萬,給他娶回來一個外縣離過婚,生過
兩個小孩,還比他大兩歲的女人。
宋呈跟那個女人認識不到三天,就在那女人母親和自家父母歡天喜地
的陪同下,去縣城民政局打了結婚證。
兩人年後一起去沿海做衣服的工廠裏打工。
相處的兩個月裏,女孩一直在各種明示暗示希望宋呈給她買金戒指首飾
,宋呈不是小氣舍不得給這個名義上已經是他老婆的女人買東西,隻是為
了湊齊女方媽媽要求的28萬,已經掏空了宋呈家和宋呈自己所有的積蓄
,他們出來身上就帶了1000多塊錢路費和生活費。
宋呈知道姑娘想買東西,可他確實沒錢,又開不了口跟同一個廠子裏
的姑姑借錢給她買東西,宋呈心想著,隻要等廠子裏開了工,做了一兩個
個月活兒,他就去預支工錢,給姑娘買個她想要的戒指。
可過了一個多月,宋呈厚著臉皮跟會計預支了2000塊,正要打算
給女人買個戒指讓她高興的時候,家裏媽電話打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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