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虞美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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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個他
“就到這裏吧,這個故事不會就這樣結束,隻是它已無闡述的必要了,它將隨著逝去的年華一起老去,直到某個繁華落盡的一瞬,到那時,希望你們仍在,一起憶起這曾經的慘淡。”
看著電腦屏幕上打下的最後一個【。】句號,突然有一種解脫的感覺,“呼。。。。。。”餘銘雅深呼了一口氣,終於。。。。。。終於是完成了這次的作品,伸了個腰,順帶整理一下自己的狀態,將沉溺在作品裏的不屬於自己的情感隨著那個句號一起打包歸檔,這次算是一氣嗬成的寫完,很過癮,卻也很煎熬。
餘銘雅是個小說作家,並沒有多大的名氣,卻有著固定的一些粉絲群,致使他也就成了現下比較熱門的自由職業一員。餘銘雅很喜歡這個職業,自由,不需要交際,我行我素的寫作風格也剛好迎合了一部分粉絲的三觀,但是過大的寫作壓力也讓他頻頻處在崩潰邊緣,所以每一次結束一部小說,就像涅槃重生一樣。
餘銘雅核對了一下完成的稿件之後,就把底稿發給了自己的編輯——林洋,然後就起身去衝洗一身的疲乏。
“難得一氣嗬成喲喂,今晚出去喝一杯慶祝一下?”
餘銘雅帶著一身水汽再出現在電腦麵前擦拭頭發時,映入眼簾的就是林洋半個小時發的一句詢問。去喝酒?餘銘雅愣了一下,有些許猶豫,若換作日常倒是毫不猶豫的直接拒了,但是這段日子為了這部小說貌似真的很久沒出過門了,是不是該出去走一走?
餘銘雅很少外出,除了超市,公園,基本上是不會外出到離家超過直線1千米的地方,就像林洋說的“這廝就好像是地縛靈一樣,無法離開束縛的地方一樣。”
伸手在鍵盤輸入:“好,在哪?”
“呃。。。。。。真難得,讓我想想。”對麵的林洋似乎是沒想到到餘銘雅會答應,一時還真沒想好去處。
餘銘雅起身把頭發擦幹,隨手在衣櫃裏麵挑了一套休閑的衣服換上,整理完回到電腦前就看到林洋在屏幕上的留言,不由的眼神冷了,有絲後悔剛才答應的那麼爽快的衝動了。
“去【Papaver】吧,那裏離你家的距離應該在你這個地縛靈的活動範圍以內,不見不散。”林洋似乎是防止餘銘雅臨時又反悔似的,直接給了地址就下線了。
Papaversomniferum,罌粟花,罌粟是一種美麗的植物,葉片碧綠,花朵五彩繽紛,莖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從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
餘銘雅腦子裏很自然的浮起百科裏麵對Papaver的解說,剛洗完澡被熱氣熏熱的臉頰,在看到那個英文單詞的瞬間血色淨退,臉色蒼白的似乎半個小時前被解放出來的思緒再一次瀕臨崩潰的邊緣,伸手把擱置在桌子上的已經徹底冷卻的咖啡一口灌下,冰冷的觸感讓人能有一絲的清醒,這很好,餘銘雅想。
隨手擱置了空的杯子,關了電腦,穿上鞋出門去赴約。
餘銘雅按照林洋給的定位,很快就找到了酒吧,隻是當站立在寫著“PapaverrhoeasL”的酒吧招牌下,看著那黑底白光的英文時,還是忍不住心裏罵,艸,還特麼的以為現在已經開明到這種地步了麼?這樣的店名竟然能過工商?不知道會有人誤會麼?特麼的虞美人就虞美人,崇洋媚外什麼玩意兒!
2、另一個他
“大作家桑~~來來來,幹一杯,真難得你會過來啊!”
輕音樂環繞的吧台,林洋的聲音帶著憊懶,戲謔口吻也還是明顯。
“林洋,你不能因為不需要我趕稿就把我灌醉了,你這是不厚道的。”餘銘雅笑笑得碰杯,一口幹了CREMEDEMINT。
CREMEDEMINT,其實很少男士會選這種酒,它更適合是女士們飲用的晚間酒。它口味甜膩,所獨有的薄荷香能和含有苦艾濃縮汁的VERMOUTH對比。男士喜歡甜膩是比較稀少的,尤其是酒的甜膩,餘銘雅卻異常的喜好,或者說特有的類似於苦艾的薄荷味更讓餘銘雅鍾愛。對於餘銘雅喜好CREMEDEMINT,林洋是知道的,其實他更加提倡餘銘雅喝Absinthe,明明喜歡那種類似於苦艾的味覺衝擊的餘銘雅,卻異常排斥。
餘銘雅排斥的理由很簡單,Absinthe苦艾酒,一直被認為可以使飲用者產生幻覺甚至精神錯亂,在西方一度遭禁。
“難得你出來一次,還是趕完稿子之後,此時不灌更待何時?”林洋一副小人得誌的意味深長。
餘銘雅懶得搭理他,這人就是越搭理越起勁,這是相處了幾年下來的經驗之談。
兩個人坐在吧台,有一搭沒一搭的,酒到是沒有落下,很難得的默契,即便是不說話也能很舒服的相處,也許這也是餘銘雅會選擇這個編輯的一個很大的原因。
“喲,那不是2組那班人麼?”林洋突然說到。
順著林洋的眼神看過去,餘銘雅發現確實是編輯部2組的一些人,見過麵,不熟悉,“你過去吧,我再坐一會兒就回去了。”“啊。。。。。。。好吧。。。。。。“林洋看了看餘銘雅,看他也喝得差不多了,便也沒有強留,起身往同事堆裏走去。
夜,漫長。
鬧,夜場。
PUB開始屬於的舞台,氣氛開始熱烈起來。
隨手點了根薄荷煙,餘銘雅沒有煙癮,隻是偶爾需要點兒提神,淡淡的薄荷味反而衝淡了酒裏甜膩的薄荷味,伸手扶了下額頭,有點醉的感覺,這是喝了多少啊?苦笑,林洋夠狠的。
“小哥,我可以坐這裏嗎?這是我請你的。”隨著聲音微微抬頭,先入目的是一杯BloodyMary,餘銘雅微微眯眯眼,眼神掠過那杯血紅,看見的是一個披著秀麗長發長得很精致的男人,大概混有其他國家的血統吧,餘銘雅想。
餘銘雅笑了笑,“從那群肉食女手中逃出來的?”那麼個閃亮的人,真的很難讓人忽略,所以餘銘雅早就有注意到那麼個閃亮生物。敢情周邊氣氛突然曖昧起哄的原因這家夥吧?
“不是這樣啊”漂亮的男孩略顯尷尬的說道,在餘銘雅旁邊坐下。
近距離看著這個五官深邃的男孩,令女人都妒忌的長睫毛大眼睛,吹彈可破的肌膚,不得不再一次感慨,好年輕啊,“你幾歲了?”餘銘雅隨口問了句。
”21,叫我Abel,請多多指教。”陽光的笑容很容易讓人放下心理防備。
“Abel啊~我叫雅,”拿起那杯BloodyMary碰杯,“這個就謝啦。”
3、那個紋身
“嗯~”宿醉的頭疼感讓餘銘雅不由痛吟出聲,伸手按了按隱隱作痛的太陽穴。
真不該放浪形骸,心裏不由的後悔道,隻是當時的氣氛太好了,那個健談的青年,他那仿佛是與生俱來的陽光笑容讓餘銘雅不由的放下了心防,跟他好好暢飲的一番。
酒後的渴意頗濃,餘銘雅忍著頭痛下了床,倒了杯涼白開,全數徑直灌了下去,冰涼的水讓人在解渴的同時,獲得些許的止痛和清醒。“咦~”放下水杯的同時,不由得發現自己左手無名指上多了一圈東西,略感驚奇,這是什麼?一腦門疑惑。
把手指揚起對著光,這是。。。。。。紋身?!哪裏來的?
尚在罷工狀態的腦子裏硬是擠出了幾個畫麵,昨晚和那個青年喝醉之後,忘了是做了什麼令人誤解的動作?,竟然會被一群眼睛發亮的妹紙起哄在一起,扶額,這是世界大同的節奏了麼?
隻是這紋身是?
[呐~雅,我們結婚吧~]這是,那天才剛剛認識的男人說的,一陣靜寂之後,背景是瘋狂的歡呼。
[好喲~]餘銘雅記得自己是這樣回答的。
突如其來的親吻讓餘銘雅忘了反應,他的唇很薄,有點冷,即使在如此熱鬧的壞境裏,如此熱血沸騰的鬧騰著,依舊是能感覺的出冷。
之後呢?
[Abel~哈哈哈~別跑那麼快啊~]
[嗬嗬~雅~快一點~快點!]
[哈哈哈哈哈。。。。你要帶我。。。。。。去哪兒啊?]
[我要和雅。。。。。。。。結婚啊。。。。。。。。哈哈哈哈哈哈]
被Abel拉著,兩個人笑的仿似回到無憂無慮的童年嬉戲,兩個大男人,竟然手拉手,大聲嬉鬧著穿街走巷。
[雅~左手借給我~]
[我也要弄麼?]
[我們結婚了啊~]
[好~我們結婚了~嗬嗬~]
麻蛋,老子真是教科書式的演繹了一把喝酒誤事啊!!!
餘銘雅抱著頭蹲在地上,這是把自己上趕著賣了麼?囧囧囧
伸手看了看無名指上的紋身,其實吧,真的蠻好看的,唉。。。。。。想什麼呢?!
用戒指應該能遮住吧?
隻是,無名指,戒指,那意義不是一樣麼?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