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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容易喜歡上一個人。
    因為,我從來不知道喜歡的心情,所以,把一切好感都歸為喜歡。
    而喜歡,不就是從好感開始的嗎?SO,我也沒有錯什麼不是嗎?
    沒有人能用片麵的話來解釋喜歡這個詞,卻能用任何自己喜歡的詞來表達愛。
    喜歡重還是愛重?
    我覺得,某些程度上說,喜歡比愛更重。
    因為,喜歡能讓你膩,而愛卻沒有膩,隻有平淡。
    膩。
    當你喜歡上,就開始保留膩的權利了,隻是時間這個東西,能讓任何東西平緩下來,當你沉溺在喜歡中,開始無所事事,開始頻繁交予,沒有任何壞的事物刺激,一切的平安和陪伴會開始發酵出膩的情感,開始單純的喜歡,在還沒有轉化成愛的時候,就已經轉向滅亡。
    相信我,任何情感,都勢必在沒有任何外界的阻止的時候破裂,沒有小波折的感情,不是真心的。
    也許隻是想停下來的地點,也許隻是想自愈卻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開始才好的迷茫情感延伸出來的某種東西。
    不管什麼,膩,會讓你開始失去任何好感。
    一切的終結來自討厭,也許這個詞太刺眼,可是,這才是膩的唯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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