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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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是有限期的,加上公務的繁忙,高正一根本沒辦法長期等待鍾樂。
在離開前一晚,他再次到鍾樂家,一樣是鍾樂開門,但很意外,鍾樂沒有趕他走。
「你還不回去?」
「跟我回去,好嗎?」
「你去找她吧。」
「我隻要你!對不起。」
「你沒錯!」鍾樂任性的,倔強的說著,「對你來說,我隻是一個為工作而出賣身體的人,不值得,真的!」鍾樂低下頭,不是因為不想見到高正一,而是想隱藏,隱藏已經出賣了自己的眼淚。
高正一看著鍾樂的頭愈來愈低,開始慌了,擔心鍾樂是否真的生氣,或真的不想原諒他。
「你走吧!」
高正一征了一征,鍾樂呆了,因為說話的不是高正一,也不是鍾樂,而是爸爸。
「令我兒子傷心的人,不配帶他走。」
「爸……」
「我隻有小樂一個兒子!」
高正一被趕出去。別邊,鍾樂呆在門前,「怎麼了?」
「爸,我不想走。」
「行!你想在那,就去那。」
鍾樂回到房間閉上眼睛,躺在床上,逼迫自己不想其他東西。但很難,真的很難。
高正一買了晚上的機票,兩張,獨自一人前往機場,和在床上的鍾樂,一樣,一直啍唱著:
「從來沒有學會的技巧
像那天的你一樣就算了吧
你說愛很難懂怎麼也隻是錯
錯仍然沒對的好
沒有辨法就是愛上你了
就算明知道錯也不可能
比得上對那又何必如此過份
呼你說愛很難懂怎麼也隻是錯
錯仍沒對的好發生了就算了吧
沒有辦法就是愛上你了」
愛上容易,放下難。
時間可以令傷口複原,但疤痕卻依然存在。
鍾樂和爸爸也一樣有遺傳性心髒病,在爸爸去世後的三個月,鍾樂更加渾渾噩噩,可以說是浸泡在後悔和想念中,也許有遺憾才是人生吧。
鍾樂回到香港後,沒有回歸演藝事業,隻是租了個酒店房,把房間的鎖匙卡放在信封裏寄到高正一公司那裏。
高正一的秘書把信交給他後便離開了。
高正一毫不猶豫地打開了信,看見了一張高氏酒店房卡和一封信:「要見我?」
高正一從大約十分鍾的車程,減至三分鍾,到達後,迫不及待地按鈴鐺。
鍾樂出來打開門,毫不猶豫地請他進來。
高正一又緊張,又期待,既害怕鍾樂未原諒他,又期待鍾樂之後的行動,因為他早知道鍾樂爸爸的去世。
三年不見,鍾樂不再轉彎抹角。
「你和王慕橋在交往嗎?」
「沒有!」
氣氛瞬間變得安靜,鍾樂原本打算在高正一說「是」後,便要求一大筆錢,好好過日子。
「你要說是!」鍾樂本來就是被高正一寵得任性,所以一不小心說道。
「那是。」看見鍾樂對自己任性,高正一變得更心軟了,微笑著說。
「那好,你要給我心靈創傷費,不多,八百萬。」
「你沒錢用嗎?」高正一十分驚訝,沒想到鍾樂一回來,就問他要錢,雖然不僅八百萬,八千萬,高正一也願意給。
事實上,鍾樂並不缺錢,去打份工過一輩子也是可以的,但鍾樂想開一間咖啡店,畢竟自己想過的是一種充實的生活。
「好!」高正一雖然想問原因,但卻說不出口,鍾樂願意見他,高正一已經很開心了。
鍾樂在高氏總樓旁用了三百多萬買了一個兩層的住宅餐廳,鍾樂心裏還是有高正一的,下層的被鍾樂改成了咖啡店,鍾樂去學了衝咖啡,做甜點。
鍾樂完成教程後,做得第一個甜點,第一杯咖啡,精心地裝好,穿著一件T-shirt和牛仔褲,加上一條高正一送給他的項鏈,這可是鍾樂一直戴著的,到了高氏總樓,告訴樓下的台麵小姐,「我是來送外賣。」
貴族公子嗎?載著一條看就知道是很貴的項鏈,來談生意的吧。
「好的,你放下就好,多少錢呢?」
「不用了。」鍾樂走後,陳信剛來了,看見鍾樂了。
那不就是老板日思夜想的人?
「他來幹嘛?」
「送外賣。」
「給我吧。」
「好的。」
「老板,鍾樂來了。」
高正一猛然抬起頭,失望之情,陳信看到了。
「他說是來送外賣的,他送來了一杯焦糖咖啡和一件香草蛋糕,要嚐嚐嗎?還有一張紙。」
十年前---------------------
「小樂,如果你不做明星,你會想要做什麼?」
「開一間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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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附近,是不是有咖啡店新開張?」
「在我們總樓旁邊有一間打算開的。」
高正一喝了一口濃濃焦糖味的咖啡,好喝。
香草蛋糕的味道卻是淡淡的,兩個加起來,很撘。
紙上寫上了一大段文字。
「天使和惡魔喜歡上了同一個人,但那個人是災星,天使便打算殺了他,卻發現惡魔已經為他殺了所有人。天使寧願負他,也不願負天下人;惡魔寧願負天下人,也不願負他。
我選擇了惡魔,你願意做嗎?」
鍾樂的咖啡店已經裝修完畢了。
一進門,一個大餐牌,寫上了每一天的特別餐點,旁邊,卻寫上了一段故事呢:「天使和惡魔喜歡上了同一個人,但那個人是災星,天使便打算殺了他,卻發現惡魔已經為他殺了所有人。天使寧願負他,也不願負天下人;惡魔寧願負天下人,也不願負他」,右邊是收銀處和取餐處。左邊是餐桌,總共有十二張桌,四十八張椅子。簡單地設計鍾樂很喜歡。取餐處後麵有一個大空間,是由兩部咖啡豆烘焙機分隔,裏麵就是廚房,鍾樂買了一部大焗爐,和一些平底鍋,方便做菜。
牌照那些鍾樂都不懂,所以全部都交給了鍾麗,他的妹妹,她因為要幫助鍾樂,便到了香港。
鍾樂的咖啡店開門了,命名為矮木,因為整個店大部分也用木,而矮是因為,鍾樂要記住高正一,不想忘了。
這些裝修,已經用了七百多萬了。
本來覺得,新開張,沒什麼客人,但第一個客人,卻是高正一。
「小樂,我很想念你!跟我回家吧。」
「先生,請問要什麼?」
「你推薦?你作主吧。」
「你一個人?」
「是的。」
「我建議你要一個巧克力雙層蛋糕,和一杯紅茶。」
「好。」
「請問要堂食,還是外賣呢?」
「堂食吧。」
「好。」
鍾樂拿著一個巧克力雙層蛋糕和一杯紅茶,「這邊請」到了一個近收銀處的位子,並讓高正一坐著。
高正一看著鍾樂忙於招呼,很辛苦,想去幫忙,卻發現,現在的鍾樂很開心,很滿足。
突然,鍾樂咳嗽得很厲害,鍾麗急忙站起身來,關切地拍著鍾樂地後背。高正一也站了起來,不過很快便坐了回去,目光中閃過一絲落寞地光芒。
高正一靜靜地坐著,看見鍾樂好像比之前,更為成熟了。雖然如此,但高正一還是很想念以前,在高正一懷抱裏撒嬌,傻笑的鍾樂,看起來,像是鍾樂變了,但事實上,是高正一變了,變得更加愛鍾樂,恨不得把鍾樂鎖在懷裏。
這種愛已經沒法像從前往日般純粹幹淨了,早已滲入了一絲絲欲望,想要占有對方,想要對方隻為自己笑。
高正一離去後,鍾樂繼續過生活,客人變得更加多了。
雖然對於高正一一連多天沒有來,感到奇怪,卻沒有太大的感想。
鍾樂發現,自己愈來愈喜歡現在的生活了:早上七點起床,八點吃完早餐,便到食先市場,一邊想今天賣什麼,一邊購買新鮮的食材,九點多回到店,準備,九點四十五分開始營業,下午七點半便關門,雖然偶爾會有自己之前的粉絲,想要討拍照,或者是問東問西的,但生活還是很開心的,而卻不知道高正一每天也會看自己罷了。
作者閑話:
明明是相愛的人,卻是不再一起,或許有遺憾才是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