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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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17歲,高二,我認識了我的弟弟顧安靖的朋友,駱豫。
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我正坐在馬路邊,和班上的男生一起抽煙。我一偏頭,就看見他走過來,走到我麵前,然後又走過去。動作那麼幹淨,空氣裏似乎還有他身上的很清新的香皂味道。我望著他逐漸遠去的背影,滅掉手裏的煙,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對自己說:“木景,改掉那些習慣吧。”
隻有一眼,我就愛上了這個男生。
後來,我從書上知道,這叫一見鍾情,一眼萬年。
然後我就開始改變,每天回家時,衣服不再滿是塵土和煙味;校服也重新改回了原來的尺寸;頭發漸漸長了,我就把它們紮起來;上課的時候,也會聽講記筆記;對著鏡子學會微笑……沒有覺得多麼難受,我就很自然地從一個不良少女,變成了一個能讓我的家人驕傲地告訴別人我是他們的女兒的聰明溫柔的女生。
為了愛的人改變,心裏是甜蜜的。這種甜蜜,蓋過了一遍遍折磨我的煙癮,蓋過了我多少次揚起拳頭時的憤怒。
一年以後,我升上高三,和駱豫、安靖,還有他們的朋友奚宇辰、段然分在了重點班。
開學的那天,我走到駱豫麵前,自信地對他說:“我叫木景,我要做你的朋友。”
在安靖他們幾個人詫異的目光中,我看到了駱豫的微笑。
我的努力也有了回報,駱豫開始與我有越來越多的接觸。我們之間的相處,不需要多少語言,隻一個眼神,就能夠知道對方的想法。每次我站在他身邊時,我都會貪心地想:我要做那個能夠一直站在他身邊,默契地同他相處的女孩。
夏末,高考結束。
我像第一次那樣,站在他麵前,對他說:“駱豫,我愛了你很久,以後的日子,你可不可以與我相愛?”
然後,他又露出了那種微笑。隻不過,這次,他加上了語言:“好,以後的日子,我會好好愛你。”
我偎在他身邊,想讓所有人知道我此刻得來不易的幸福是多麼令我快樂。